略說佛教因果 仁俊法師著
2010-7-31 14:50:46


  仁俊法師著
  選自海潮音雜誌
佛教所說的因果,是建立在不可動搖的理論與事實上的;理解了因果的理論與事實,對世出世間的一切潛性與顯相,則能洞徹無疑。約這一意義說,證明佛教所闡揚的因果,實是恰如其分的說明一切事相的來龍去脈,非但毫無愚弄作用,且更具有對治一切邪因邪果的偉大效用。佛教建立因果的動機,首先是將一切有情從邪因邪果中引進到正因正果中來;信解了正因正果,心行則能自動自警的力趣於正。從因果果因的複雜性上看,真夠深微而難以了知,所以,「世間智者」雖也講因說果,但因對它的深微性沒有體悟,總不能直從自身上把握因果的真義。佛法的因果主要是從自身上講起,了知自身無實性,無真我,乃是由因緣幻合所引起的相續的生命之流,因果就建立在相續的生命流上。生命必依時空而存活,從時間上認定著「三世」,生命流上的因因果果才信得切。
一切因果的創變者——生命,離了生命,一切因果就沒法談了。因果是由生命的活動,所表現出的無限現象,生命是由因果的支配所演化出的無量有情,二者有著連鎖性的關係。生命最神秘的是個生字,生,是指每一個生命都在長期的引續下去,向前看有過去的生命,向後看有未來的生命,向中看有現在的生命,過去的生命為因,現在的生命是果。同時,現在的生命為因,未來的生命是果;生命之流就這樣的三世三世的流下去。有情界到處結織成因果網絡,各自的活動,就各自拘限在各自的因果網絡上。世俗因緣所引生的世俗因果的生命現象大都如此。這種因果就理論上說,似乎太機械,就事實上說,似乎太平凡,但卻是世間實相。講因果,信得了這,才能接受高深因果的理論與事實。從因果的恒轉上看,確是可變的,真能改變因果的惟有人,能改變因果則能創造因果。生命之路—因果,這條路大有寬狹明暗之別:迷信邪因邪果則最極狹暗,正信正因正果則非常寬明。因果本身給人的啟示:將生命之路先闢得寬明了。
人類的得救,是自救自,雖然也需要他力相助,但那僅是增上緣,自心才是得救的因緣。視自心為因緣之本,理會到一切因果皆此因緣所生,而此因緣乃是心熏心、心生心相依而起的。因果既離不開緣起的心,那末,把握現前的心(意識),注察其最微的動念—因,以法以智熏培而糾導它,就會感到好果。人類生命的真轉機—抉擇因果,在因上抉擇得精密正確,果上就免得許多紆曲波折。佛法教人「慎因」「畏因」,都是要人重視因!
業行的律則——因果,有因一定要感果的,這是約因已種而果快成熟說的,假使因雖種而尚未成果,新的強有力的因透入了心坎,它就會多少起著變化,甚或全部改觀。這與宿命論所講的不同。因果能起變化,當然就能進步。佛法倡說世間因果,用意即在於由變化而臻於淨化,由惡而向於善,是進化的基礎。陷在流轉中的有情,受著種種障覆,總是退化多於進化。這,一切通在惡未止而善未行,對於善惡因果的本質還未清楚。對治這,祇有弘宣五戒十善,以此為因而感果,再由果上而踐因,生生世世則能以人生而上進。正因果中養成的正式心境,對己則不敢貪縱,對人則不肯刻暴,茲福觀念由此而來。這是人間的和善之本;和善中的相互提攜,一切才能進化。一分科學者的進化觀,著眼在由物而人的競爭上,進成退敗的世相是如此,但因競爭而引起的鬥爭、殺害,許多處又顯得退化了。依佛法說,動物雖有進化的潛能,但因種種限制,決不能真實進化,一定要捨了物生而取得了人生,明因果,持戒善,才能步入進化之程。從自家一個個的生命上講進化,這在特重見(到才)知(到)的物質實驗者很難相信。但是,佛法從現象的推知與智慧的證知上,確是如此。蔽於見知的人,總是將現生孤立起來看,一死就都完了,這談到進化嗎?佛法徹見到這弊端,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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