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希望她早一點死,因為如此一來他們就可以早一點分得財產。最愛父母的兒女希望健康的父母早一點死亡,這個愛的標準從何界定呢?看來還是由最接近他的人成立一個委員會,推舉最愛他的人來作最後的決定吧!實在說,要求安樂死的人必定是很痛苦的,因此有人把死亡也看成是解脫。
  
  二、醫生在面對臨終病人要求給他注射一針來結束生命時,應該如何安撫與應對?
  
  答:在戰場上,一個負傷的將軍怕被俘虜後受到屈辱,因此拿槍命令部下一槍把他打死,以保持自我的尊嚴。一個臨終的病人,也希望在臨終時保有生命的尊嚴。一個人健康的時候像英雄,有病了就像狗熊,甚至覺得病容難看,不希望被人看見。所以人死以後,家屬都會用布幔、床單,把亡者覆蓋,不希望給人看到死相。
  
  有一些病人知道自己的病已是藥石罔效,他也不希望拖延時日,只盼早一點結束痛苦的生命,因此要求醫生給他一針,以求得解脫。但這不是醫生可以決定的,即使醫生是出於慈悲、愛他、可憐他而給他一針,以幫助他解脫痛苦。但是縱使你有這種想法,在法律上你並沒有立場,因此要由家屬或將來立法,才能獲得解決。
  
  有時一個病患看似病得很嚴重,也許醫生已宣告他的生命只剩半年、一個月,甚至一個禮拜就要死了,但其實也不一定。有一些人被送到太平間,卻又活了回來,這種實例我就親眼見過好幾個。如果這時你給他一針,讓他安樂死,他就沒有機會重獲生命了。所以安樂死牽涉的問題很複雜,最重要的是要減輕病患的痛苦,對臨終的病人要安慰他、鼓勵他,給他求生的意志與力量,讓他心理上不痛苦,這是最重要的,至於是生是死,那是自然的結果。
  
  三、根據以上論點,為什麼說最愛他的人有權決定要不要給予安樂死?
  
  答:佛教講不殺生,這是絕對的,但也不是必然的。有時候一個壞人殺了許多好人,站在慈悲,站在維護公理和正義之下把這個壞人殺掉。殺了他之後,我有功,也有過,殺人終究要受罪業的果報,但相較之下,殺人的罪過比較輕,維護公理正義的積極功德是比較大的。
  
  有在佛經裡,佛陀於因地修行時,曾為了救五百個商人而殺了一個壞人,所以殺生有時候也可以看成是一種慈悲。只是小乘佛教對於殺生的問題,往往寧可捨生也不去傷害蟲蟻;反之,大乘佛教則會權衡輕重,為所當為。例如在國與國發生戰爭的時候,為了救國,他會挺身殺敵,或是為了慈悲救人,他也寧可自己擔負業報而犧牲自己去殺生救人。所謂「有愛則可平於天下,無愛則家庭不和」,所以在愛與慈悲之下決定許多事情,就如大乘佛教裡所說的「饒益有情」。
  
  四、醫學對死亡的定義是心臟停止跳動和腦死,這和佛教的看法是否一樣?
  
  答:人死亡的一刻究竟是什麼時間?腦死,但心臟還在跳動,他還沒有死;心臟停頓了,但身體仍有溫度,也還沒有死亡。一條蚯蚓,我們把牠斷成兩截,牠兩頭都在跳動;生命是一個,究竟哪一邊才是真正的生命呢?
  
  在佛教裡認為,跳動只是一種生機,生命還是完整的一個。生命是一個,那麼生命究竟是在哪一邊呢?這就無須妄自分別了。當然,在科學上一定有個詳細的分析,這與佛法上的解釋,有時未必要完全一樣。
  
  早晨,有一群人在運河邊等船,準備乘船到對岸去辦事。當船夫把小船從沙灘上推下水的時候,船底壓死了很多小魚、小蝦。船過了河以後,留下一部分人等待下一班船。當中有個秀才問一位和尚,他說:「師父,當船推到水裡的時候壓死了許多魚蝦,壓死魚蝦必定會造罪過,那麼,請問這個罪過是船夫的呢?還是乘船的乘客的呢?」
  
  法師對秀才說:「是你的罪過。」
  
  「為什麼是我的罪過?」
  
  「因為你多管閒事。」
  
  佛教是以人為本的宗教,再說「罪業本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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