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界一天天的往上提升,如「水漲船高」,產生「教 學相長」的效果。因此師徒之間在道業上的進步,也是互相影響、互為因果的。
  師父沒有高明的弟子,師父不會進步,高明的弟子能夠幫助高明的師父,但高明的弟子,不一定出自明師之門。
  禪的傳承和創新,前者是法統的保守,後者是見地的開發,從法統的傳承上講,必須師師相傳,樹木不能無根,在禪的修證上,雖然有孤明自發的例子,獨自奮鬥畢竟是冒險的行徑,即使你能獨開疆域,仍然必須由師父的幫助和印可,因此創新必須有法統的傳承。
  講到這裡,又牽涉到公案的問題,有很多人在講公案、解釋公案,或透過學術性的研究,加以考證、分類、歸納。事實上,公案不能從字面上去講解。
  從達到開悟的機緣這一層竟義來講,公案的案例只能活用一次,任何人授用己發生的公案,想要達到同樣的開悟效果,都不會成功。因此,當一個公案發生的時 候,對那個產生公案的當事者是新的、活的、有用的,過後對任何第三者來說,這則公案已經是舊的、死的、沒有用的;唯有在明眼的禪師心中,每一則公案都是活 的,因為他能明白公案的活潑機用,以及公案背後所蘊含的是什麼內容。普通人還沒有到這個境界,無法理解分案背後的內容是什麼。僅從字面上的意義上去揣測公 案,或者似是而非的猜想其中涵意,結果得到一些曖昧不清的概念,而不能全然領會公案的整個機趣和內容。因此,若不是開過智慧眼的人,無從理會分案,你或是 站在禪的門外欣賞它,或是進入禪的修行領域,把安當做修持的方法來參,叫做「參公案」。
  當你修行到了某一個階段,師父會指點你該參哪一則公案,參了這個公案會幫你進一步上升。如果是一位不高明的師父,隨便指給你一個公案,不能對機,你參 了也不會有效果;有了明眼的師父指導你參公案,可能會產生新的公案出來,參舊公案產生新公案,公案可以不斷發生,如果集眾打禪七,或對禪的精進修持,能產 生幾則新的公案,就算成功了。
  從禪的機用和方法來講,是非常的活潑,沒有一成不變的規則,而往往一般人教禪,只知道教禪的形式,怎麼樣打香板、跑香、打坐、生活起居等,在方法上並 沒有立下一定的規則要人去固守,在破除一切執著的原則下,能夠大大的活用,能活能殺,活鐐自在,這是發自心地妙用的一種活潑的創新。因此在同一個師門造就 之下的許多弟子,成就後各有風格,各有機用、各有方法,而開創出各種不同的派別,這是創新的一面,形成中國禪宗史上所謂五家七宗的盛況。
 
  內證和外證
  前面反覆強調過,禪無法用語言來表達,因為這是一種內證的體驗,內證的體驗無法用任何方式來展現,只有達到相同程度的人,彼此互相明白,也就是「唯佛 與佛乃能相知」,因此內證必須以心印心,不能透過任何解釋來證明,如果你要求一個有了內涵體驗的人拿出證據來,他不能把內證的體驗質量化而變成具體的證據 給你,即使他用種種方法想讓你進入那個無限的領域,由於你心眼沒有開,你也無法接受,必須你有了同等的內證功夫,你具備上勘驗這種內證境界的能力,證據便 是現成的了。
  一個真正達到內證體驗的人,他形諸於外的人格風範是謙沖淡泊、平易親切的,決不會自高自大,也不會有自我標榜,凡是自稱證了很高境界的人,都有問題, 一個自讚為高明的禪師,那是他自己不知慚愧。因為禪的內證,無法用任何標準來衡量,禪本身就是無限的智慧,智慧能用長短、高低、大小、輕重來衡量嗎?沒有 辦法!在佛教浩瀚的經典中,無處不是智慧的結晶,但經典所描述的只是智慧的功用,它無法詮釋智慧的全貌。我們前面說過,在修禪的過程中,有種種不同層次的 境界,現在又說智慧無法衡量,是不是很矛盾?並沒有矛盾,當你禪定的功夫深了,可能觸機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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