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真宗教旨》

        十餘年前,獲《真 宗教旨》一卷。悉心研究,覺與經意不合處頗多,遂參注行間,以備芻蕘之採。真心論道,不避忌諱,所謂個中人方談個中事也。近時泰西各國,辦理庶務,日求進 益,總不以成法為足。貴宗廣布佛教,勢將遍於地球,伏願參酌損益,駕近古而上之。故不憚繁言,陽似辯駁,陰實資助,祈大雅鑒之。
        極樂淨土,由彌陀願力所成。彌陀既發大願,勤修聖道,方得圓滿。經云︰「住空、無相、無願之法,無作無起,觀法如化。」此即聖道之極則也︰以聖道修成本願,若云  捨聖道,則是違本願矣!因果相違,豈得往生?經云︰「深信因果,不謗大乘。」良有以也。
        以淨土為入聖道之門,生淨土後,則一切聖道圓修圓證。若在初修時,唱言捨聖道,便是違背淨土宗旨矣!淨土門以三經一論為依,切須體究經論意旨,方名如來真子也。
《真宗教旨》第一號云︰「第一祖龍樹菩薩,祖其作《易行品》,而不祖其講布華嚴、中論。」
        存上句,刪下句,可免掃拂聖道之弊。龍樹作《易行品》,祗分難易,不顯立掃。今真宗立淨土而掃聖道,與論意不符。龍樹說難行易行二道是活法,於聖道中開出 淨土一門,接引後學,此為同中別也。利根於現生中得念佛三昧,即證入聖道門;鈍根於往生後華開見佛,亦證入聖道門,此為別中同也。闡揚聖教者,須將死法說 成活法,不得將活法說成死法。佛教命脈,僅如懸絲,可不懼哉?
又 第二號云︰「本宗名淨土真宗,據『念佛成佛是真宗』之語。以親鸞上人為始祖,大織冠鎌足公之裔,而藤原有范公之男也;夫人玉日氏,攝政關白兼實公之女也。 初,源空大師倡淨土宗,風靡海內,門人三百餘,上人實為其上足。關白歸大師為大檀越,一日曰︰『大師持戒而念佛,弟子噉肉畜妻而念佛,無乃有勝劣耶?』大 師曰︰『同一念佛,何差之有?』曰︰『弟子有女,屈一上足為婿,以斷天下後世之疑。』大師以上人應,上人辭不可。是為開宗之緣由。」
        於佛教門中,專重淨土,於淨土門中,專重他力信心,可謂簡而又簡,捷而又捷矣!此法在家二眾行之相宜。出家五眾自有清規,若一概效之,則住世僧寶斷矣!末法萬年儀表,不可廢也。
又 第三號云︰「以聖道、淨土二門判一代教,大小半滿權實顯密為聖道門,是係此土入聖之教。《大無量壽經》、《阿彌陀經》是係往生淨土之教。又聖道門中有豎 出、豎超,法相、三論為豎出,華、天、密、禪為豎超。淨土門中有橫出、橫超,以諸行往生為橫出,是係自力;以念佛往生為橫超,是係他力」。
        聖道為十方剎土解脫之門徑,生西方淨土之人,亦由聖道而證妙果。修諸行者,若不念佛回向,亦不得往生。
又第四號云︰「方今係佛滅度二千八百二十五年,人劣才闇,不能踐聖道而登大果,是所以聖道不振也。以不可行之法,強於不能行之人,迫雞入水,豈理哉?」
        道綽逼雞入水之喻,為留形穢土之人而說,非為修聖道者說也。迫雞入水,即遭淹沒,未聞修聖道而墮落者。蓋聖道雖難速證,亦作淨土資糧,與彌陀因地同一修途,自然與果位光明相接也。
          專修淨土之語可說,不修聖道之語不可說。蓋淨土亦是聖道無量門中之一門,修淨土即攝一切聖道入一門。所謂他力信心者,廢自顯他也。不許自他相對,即成絕待 圓融法門矣!克實論之,信心者,自心所起也;他力者,自心所見之他力也。除卻現前一念,復何有哉?自他皆是假名,廢假名之自,而立假名之他,妙用無方。以 龜毛易兔角,幸勿執為實法也。
又 第六號云︰「於四十八願中,以第十八願為真實,其所被之機為正定聚,生真實報土。十九、二十為方便。十九之機,回向諸行,止至化土,故為邪定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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