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了。謹願盡法界虛空界,一切有情,同立此志,同修此行,同證此果,百千萬劫永行佛道於無疆也!
32.
仰首觀天,雲生無端,雲滅無穏,妄念亦猶是。有白雲,有黑雲,善惡亦猶是。然而天既非青,天亦非天,莫非假名,性天亦猶是。乃至虛空亦非虛空,性天亦無虛空之相可得。故執法性為實,或執法性為不實,而笑執善惡者,是猶五十步笑百步耳。六祖云:「不見一法存無見,大似浮雲遮日面;不知一法守空知,還如太虛生閃電。」
33.
人情喜逸而惡勞,喜順而惡逆,而勞逸順逆,每非人力所能安排,與其徒憎無益,不若借勞逆以磨練,資成吾性。蓋必日處艱鉅煩惱、驚濤駭浪之境,方有臨深履薄、戰兢惕勵景象,方有練智練力、竿頭進步機會。語云:「居安思危」。又云:「晏安酖毒」。艱鉅患難,固吾之嚴師益友也。經曰:「諸佛解脫,當於眾生心行中求。」即其義乎。
34.
先父芸卿公,生而穎異,勤奮好學。家貧,學業於蕭山、滬濱,未嘗廢翰墨,每下筆千言,斐然成章;書法崇右軍,遒勁俊秀,神采飛舞,得十七帖之真髓。又善於手工技巧,曾為花盆、紙品、漆工諸藝,無不精妙。稟性仁厚,克己待人,分多潤寡,仰事俯畜者數十年,道德文章蜚聲鄉里。著有藏拙齋隨筆四卷,凡天文地理、風物人情、詩文詞章、歷史掌故、政見時事等,靡不涉及,都三百則,馳騁古今,臧否人物,議論風發,慧眼獨具。閱歷滄桑,飽經憂患之後,深悟諸行無常,淡於名利。於童年時,曾見其自題照片詞云:
年來壯志多違背,每向東風灑淚。猛抬頭,秋霜有約;乍凝眸,殘雪驚催!說什麼功成名遂,亦真無謂。古來志士英才,畢竟鏡花水月。
詞氣蒼涼,有覷破塵緣之意,後果入佛虔修,以金剛經及彌陀聖號為常課。年六十三,病逝醫院,臨終神態清明安詳。表兄俞慧雲居士曾賦詩懷念。錄其二絕云:
其一
事畜辛勤四十年,百千憂患一身先。
應知天道終無爽,跨灶欣看梓舍賢。
其二
穠杏纖桃取次栽,熙然萬物登春台。
此身原不殊生佛,乘願何時得再來?
35.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是般若部之重要典籍,乃大般若經四處十六會中第九會所說,計五八三七字,涵義豐富,主要是從文字引起觀照,以達實相,是「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依之觀照,可速證無上菩提。茲以五重玄義略釋之。
1.釋名者,釋經之名義也。此經以法喻為名,借金剛之堅、明、利,以喻般若之體、相、用,速能轉迷為覺也。
2.顯體者,顯經之主體。大乘經皆以實相為體。此經亦云:「信心清淨則生實相」,故以實相為體也。
3.明宗者,明經之宗旨,亦即修持法要。此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應生無所住心」、「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等等,指示以般若觀照,於一切法無住無著,則直下成佛。故以慧照無住為宗也。
4.辨用者,辨經之功用。此經云:「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言受持此經,即能滅罪。又云:「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是破人我執;又云:「無法相,亦無非法相。」是破法我執。故以破我滅罪為用也。
5.判教者,智者大師以五時八教判釋東流一代聖教,此經判屬第四般若時,正說圓教實理,帶說別教、通教二權理。而江味農居士則判此經為至極圓頓之教,極有見地。蓋此經為直指佛性之無上法寶,如經云:「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又此經處處提示空、假、中三觀具足,故不同觀空之通教;言三即一,言一即三,圓融無礙,亦不同隔歷不融、次第而修之別教。經云:「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不但極圓,且亦極頓,故以至極圓頓為教相,不亦宜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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