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她一手抓緊我的頭髮,一手亂抓我的面部。我因而恐怖至極,就用手中解剖刀亂刺。婦人被刀所刺痛,長嘶一聲倒地不起,我也從此昏厥,不省人事。直到次日中午醒來,見婦人橫臥血泊之中,一把尖刀直貫她的心臟。至今思之,心有餘悸。那婦人的爪痕,仍然留在我的臉上。……。」
我讀了以上兩件悲劇故事,不禁為之落淚。也為這兩個婦人而哀痛。但是像這一類事情,世界上發生的當不在少數。總之,使人墜入昏迷失神狀態的,雖然不全是麻醉劑,可是麻醉劑絕對能使人陷於昏迷不醒狀態。人,一旦入了這種狀態,就可能會發生上述悲劇事件。雖然如此,有人聽到這番報導,依然難免起疑,說:「近來西方醫學昌明,難道連死與活都分辨不出來麼?」如談到這一問題,確是一件大公案。
幾年前,巴黎醫科大學的德爾塞赫教授,鑒於「死的徵候」難以判定,就拿出一大筆錢,來徵求關於這一方面的研究論文。後來收到了一百多件的研究報告,竟然沒有一個入選。死的徵候不易判定,由此可見。現在經西方醫學界檢驗,除了屍體腐爛之外,如呼吸斷絕、心跳停止、鞏膜起斑,乃至骨硬體冷等,都不足為死亡的決定特徵。可是,屍身腐壞的時間沒有一定,如說非到屍身腐壞的時候,才可判定死亡,那麼在屍身未爛之前,就不能埋葬了,那又怎麼可以呢?然而照現在一般醫生對病危的人,只要氣息一斷,心跳停止,就算是「死亡」,這又多麼危險呢?所以西方醫學界對「早計埋葬」,加以嚴密戒備,並且有各處「人道協會」專理此事。根據倫敦「人道協會」報告,在過去二十二年中,竟有二、一七五人因「預防早計埋葬」而重獲生命。另外,「哈姆布爾格協會」,不到五年,也救了一○七人。雖然各處多少不同,但都有良好的成績。就以上述所說二千多人而論,早經醫生判定「死亡」。如不是「人道協會」的慎重戒備,救命有方,他們早已埋骨黃土。枉死城中,平添了無數冤魂!我對「早計埋葬」一事,所以不嫌瑣碎反覆引證,就是要國人對這一「生死」問題,鄭重加以注意。我們想到,自西方麻醉藥品輸入中國以來,像這一類枉死的人,不知多少!(上海)申報曾經發表「自殺方法的研究」一文,所引事實,可為佐證,再加引述。
「『洗冤錄集證』記載:嘗聞『老仵作』(古代驗屍官)言:檢查服鴉片人的屍體,伏者居多,側者亦常有,惟平仰者甚少。其故由於死者埋葬之後,鴉片毒退,仍復醒回,輾轉棺中氣悶而死的緣故。又記道光七、八年間,粵東有吳姓其人,旅中窮極無聊,吞服鴉片而死。旅店主人,不敢將他收殮。知三水地方,居有死者的親屬,隨即遣人報信。及親屬至,死者已於前一天醒轉,計死去三日四夜。」
我的朋友孫君曾說:
「有一天,我的妻子胃氣痛復發,她就將家人所傳的丹方,名叫『九籠佛手』服了。九籠佛手,是在鴉片水中煮過九次的佛手。豈知她服了之後,漸漸的神志不清,昏厥過去了。於是舉家驚惶失措。因為她服用『九籠佛手』時,沒人看見,就立即請醫生急救。據醫生說她一定服了什麼毒,隨後施用種種急救方法,終究無效。接著脈斷氣絕,醫生說是死了,就在忙亂間為她準備後事,預備將她入殮;想不到過了九個小時,還沒入殮時她卻又有了氣息,人也漸漸醒過來了,到今天還活得好好的,這是今年(一九三一年)九月事。從此事可知,『九籠佛手』藥力還小,所以僅隔九個小時就醒轉過來。如果服了鴉片、嗎啡,就不同了。
不僅鴉片是如此,安眠藥、鎮靜劑都是同類性質。大量服用,都會至人於「死亡狀態」。上海名醫蕭某也說:服了大量安眠藥,雖然一時死去,但是終究要醒轉來。一個人若多服「麻醉劑」,難道不怕「生埋活葬」麼?我想西方國家,對「自殺」防護如此周密,生埋活葬的,尚且難免。中國既無「人道協會」,又執著於習俗,受到一般法令約束,死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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