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神滅論」 詹勵吾居士著
2011-1-28 17:15:34


詹勵吾居士著
佛法自東漢時傳入中國後,具有真信的人,固由於對佛法理論的契會,不信的人,卻也各持有他們反對的理由。在晉時即已有用神滅的理論來攻繫佛教生死輪迴之說的,慧遠法師還作過形盡神不滅的反駁,他說:請為論者驗之以實,火之傳於薪,猶神之傳於形,火之傳異薪,猶神之傳異形,前薪非後薪,則知指窮之術妙,前形非後形,則悟情數之感深。惑者見形朽於一生,便以為神情俱喪,猶睹火窮於一木,謂終期都盡耳。此曲從養生之談,非遠尋其類者也。及至齊梁之際,范縝更著神滅論,他主要的論點是說:形者神之質,神者形之用。......神之於質,猶利之於刀,形之於用,猶刀之於利。利之名,非刀也。刀之名,非利也。然而捨利無刀,捨刀無利,未聞刀沒而利存,豈容形亡而神在。梁書范縝傳云:初縝在齊世,嘗侍竟陸王蕭子良,子良精信釋教,而縝盛稱無佛。此論出,朝野喧嘩,子良集僧難之而不能屈。這個故事,胡適在其命題為不朽的一篇文中,曾對范縝的立論讚揚過一番,他說:「宋朝的司馬光也說:形既朽滅,神亦飄散,雖有剉舂磨,亦無所施!但是司馬光說的形既朽滅,神亦飄散,還不免把形與神看作兩件事,不如范縝說的更透切。范縝說人的神靈,即是形體的作用,形體便是神靈的形質,正如刀子的形質,刀子的利鈍是作用,有刀子纔有利鈍,沒有刀子便沒有利鈍,人有形體,方纔有作用,這個作用,我們叫做靈魂。若沒有形體,便沒有作用了,也沒有靈魂了。......近世唯物派的學者也說:人的靈魂,並不是什麼無形體獨立存在的物事,不過是神經作用的總名,靈魂的種種作用,都即是腦部各部份的機能作用,若有某部被損傷,某部作用即是廢止。人幼年時,腦部不曾完全發達,神經作用也不能完全。老年人腦部漸漸衰耗,神經作用也漸漸衰耗。這種議論的大旨,與范縝所說神者形之用正相同,但是有許多人總捨不得把靈魂打銷了,所以咬住說:靈魂另是一種神秘玄妙的物事,並不是神經作用,這個神秘玄妙的物事,究竟是什麼,他們也說不出來,只覺得總該有這麼一種物事。既是神秘玄妙,自然不能用科學試驗來證明他,也不能用科學試驗來駁倒他。既然如此,我們只好用實驗主義的方法,看這種學說實際的效果如何,以為評判的標準。依此標準看來,信神不滅論的固然也有好人,信神滅論的也未必全是壞人。即如司馬光、范縝、赫胥黎一類的人,說不信靈魂不滅的話,何嘗沒有高尚的道德。更進一層說:有些人因為迷信天堂、天國、地獄、末日裁判、方纔修德行善,這種修行完全是自私的,也說不得是真正道德,總而言之:靈魂不滅的問題,於人生行為上實在沒有什麼重大影響,既沒有實際的影響,簡直可說是不成問題。」
我所以不厭其詳地引述胡適這一段文,是因為現代學者們對這個問題抱與上述同樣見解的頗多。我願借此機會將佛教所謂不滅的神,究竟是個什麼,和世俗所說的靈魂是否同一物事,來徹底說個明白。使一般人對佛法的思想,能得個常識的概念。而且我對於范縝的神滅論,有幾點反駁他的理由,也想順便來論他一下。實在說來:佛教所說不滅的神,並不是如世俗一般人之所謂靈魂,世俗上所說的靈魂,佛法上是叫他作業識,亦稱妄心。若是一個真實了解佛理者,非但不會把靈魂認為神秘玄妙,更不會捨不得把靈魂打銷,反之修行的目的也正是要取銷這個靈魂,佛法中把取銷靈魂這件事,叫做轉識成智,捨妄還真。因為佛法中有兩句總說宇宙間一切現象緣起的術語,叫做「三界唯心,萬法唯識。」通俗一點說:就是說宇宙間事事物物,都是由思想的衝動力所造成,而這個思想衝動力的由來,是因原有清淨自性的本體,一念不覺,對外境追逐而起。之後,這個對外境追逐的思想,感染愈多,就成為貪瞋痴愛的結合體。即上面所稱為業識,亦稱為妄心者是,也即是世俗所稱為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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