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福德的培植
福德的內容,雖然包括世出世間各種不同的福,但其中最殊勝的,該是佛道無上的福,可惜世人不懂得追求佛道之福;反而貪戀世間短暫的名利財富;在日常生活中,誰不喜愛金錢、地位、健康、壽命,平安與快樂?誰不渴望五福臨門?可惜追求幸福人,卻不知道如何去修福,種福,和惜福。既不耕耘,何來收穫?所以佛陀勸導我們,如要享福,就要努力修福,還要種福,惜福,不斷散播幸福的種子,然後才有幸福的收穫。
何謂修福?修福,是指我們受持五戒,奉行十善,以及修學六度四攝,四無量心等大乘法門,所得的福報。因為我們受持五戒,不殺生而仁慈愛物,固然是修福,不偷盜而義利群眾亦是修福,不邪婬而禮節是修福,不妄語而守信用也是修福,不飲酒保持頭腦清醒,提高理智,處世做事,自他兼利,當然是在修福。而身不殺、不盜、不婬,是身修福;口不妄言,不綺語,不兩舌,不惡口,是口修福;心及不貪、不瞋、不痴,是心修福。若能運用清淨的身心,實踐六度萬行,自覺覺他,利已利人,更是修福。此外,我們進入佛門,禮佛念佛,可以滅罪生福;誦經拜懺,也可以滅罪生福;布施財物,供養三寶,更是修福,而且積福。或在佛門執役服勞,清潔佛殿,修理僧房,拔草澆花,掃地洗地,無一不是在修福、積福。可是很多人都不懂修福,來到佛門,除了燒香求佛保祐,多多賜福外,不是希望住持特別招待,就是貪取佛門一點東西帶回去,供給家人共享,以為這樣,就可以合家老少平安。殊不知僅此一念貪心,已經犯了侵損常住的罪過而不自覺。結果,求福反而損福,實在可惜。原因是佛門的東西,屬於十方常住物,不但在家佛弟子不可以侵犯,即使是佛門住持、當家、或清眾,亦不可私人隨便取用;否則,便犯了偷盜罪中最重的罪,若不懺悔,必墮惡道。十方常住物,可分為四:
一是常住常住僧物:只屬於本寺僧眾,所共同擁有之物,包括花果田園,廚房僧舍,以及庫房中所有食物,或日用品,永遠都是屬於此處常住所有,不得轉贈其他常住使用。二、十方常住僧物:是指佛門中每日用以供僧的食物,應該是所有出家人所共有,十方僧至,皆可享用。三、現前現前僧物:是指僧團中各別比丘、比丘尼,個人私有之物,即現前僧的現前物。四、十方現前僧物:指亡僧遺物,理應歸十方僧所有,但輕小遺物,可獨施現前僧眾。據此,可知出家二眾,生前固然不可侵用常住物,往生之後,私人遺物,亦應歸十方常住所有,不可由其出家徒眾,或俗家眷屬承受。至於在家佛弟子,更不應該蓄意侵損十方常住一切飲食財物,更不應該承受出家親人的遺物;不然,就犯了偷盜罪中最重的罪。因此,我們進入佛門,無論是用財物,或用體力,甚至用心意布施,都是修福;若然不恭敬三寶,或侵損常住財物,何止損福,而且是非常罪過。
清朝有一富翁名王文簡,浙江省人,二十歲結婚,連生九個兒子,個個傻頭傻腦,食得、睡得、做不得。王氏夫婦個性良善,既好施捨救濟窮人,又敬信觀音菩薩。乾隆年間,天旱成災,餓死者眾,王氏變賣田地家宅,賬濟大眾,活人無數。旱災過後不久,長子突然死亡,不出三年,九個寶貝兒子相繼夭逝,親戚朋友,都懷疑佛教所說:「善因善果」的問題。王氏夫婦更痛不欲生,特別寫一篇疏文,陳詞悲切,在觀音菩薩像前焚燒。當晚,王氏夫婦同時夢見,觀音菩薩告訴他們:「你們家雖富有,但祖上缺德,九個兒子,都是債主投胎的敗家子。幸而你們夫婦,樂善好施,賬濟災民,活人無數;故上天收回九個敗家子,不久,當遣文曲星降生汝家,不要悲傷。王氏夫婦轉悲為喜,繼續布施修福,三年後連生五子,聰明好學,官至尚書;王氏夫婦健康長壽,子孫世代顯貴。
又,有一相師說:波斯慝王僅有七日壽命,王恐怖憂愁,求佛救護。佛教他發心、持戒、修最上福。發心,是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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