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發揮,否定了因果;重於事相的表達,又不易悟入本體。
一個弘法者倘欲不壞因果而又能悟入不生不滅的真如本體,則勢必要能體會附表上所框起來的幾個字——「緣起無自性,一切法無我」方為佛法之正知見、中庸之道、名副其實的正法。在事相上來說:生滅,緣起無自性;就作用上來說:也是緣起無自性;從本體界的角度而言:一切法無我。所以,只有「緣起無自性,一切法無我。」才能貫通所有的禪、淨、律、密、大、小二乘的總思想,才能抓住佛法的重心,才可以理事圓融,體相用具足。
放下知見和執著,就完成佛道
「心」本自具足萬法,不論研究唯識、華嚴(法界緣起、一真法界)、禪(心具足萬法,即心即佛)、淨土(唯心淨土),統統不離此心。關於心性的討論,分事法與理法,偏一不可。就事相或事用上來說,是生滅的,如六根、六塵、六識,眼所見,耳所聞,可感受到的、有形相的東西;就理上來說,則是無形相的。理即事,事相亦不離理體。「法」定要理事圓融,偏理偏事都不究竟也不圓滿。事相來說:不昧因果(意即不能違反因果),無論修行至何等境界,皆不能違背因果。即使開悟,也必須注意身、口、意的造作,何以故?因為不昧困果。事相上,因、緣、果的連鎖性,即使是聖人亦不可壞,必須對因果負責。我們每個人都有佛性,何以相貌和福報卻不同呢?這就是宿世所修的善根不同,而其因果具體反應在事相上所致。可是,理卻無法去講,因為它離語言相,只能方便說。聖者悟到本體界,亦即悟到非因非果。所謂「非因非果」,不是沒有因,沒有果,而是指「因」本身就是空性。非因,意即當下就是空性,非果亦是空性。換言之:聖人悟到因緣果報、任何一個動點上統統是空性,契入此名為頓悟。何時能放下,何時就開悟。就理上而言,若能放下知見和執著,當下就完成佛道。
然而,悟到理上、本體界的空性,並不代表一切都懂了,因為事相上還要學習。開悟,就會講英文嗎?非也,還是得透過學習才會。開悟不代表什麼都通。所以,悟到本體界,我們內心解脫,瞭解一切法無常,無常本身就是空性,所以開悟者是悟到身心不可得,一切法無相,而得以解脫。
行菩薩道可就沒有那麼簡單,什麼都要學習。開悟的人若英文不會,登機門(gate)看不懂、連坐飛機都成問題。電腦不會打,也是會團團轉。但他內心解脫,活得很快樂。所以,我們要瞭解,開悟的人是悟到本體界的空性,因此,任何一個動點都解脫。什麼是開悟?就是天下太平,心中無事,無所欠缺。開悟者處處解脫,對於自己不懂的東西,也知道那是生滅的。例如:電腦是無常法、哲學為生滅法,乃至太空物理學,也還是生滅的道理。你毋須懂,也知道它們皆是生滅法。舉一微塵出三千大千世界,整個宇宙皆可用四個字涵括——緣起性空。因緣生,因緣滅。但於一切境界莫住、莫著、莫求,緣起無自性,一切法無我——於一切法,莫著、莫求、莫取捨。
修行要在事相上磨練
既然一切法本自具足,為什麼我們要講修行呢?「斷習氣」方便說名為修行。如果我們今天沒有習氣,當然內心本自具足。問題就在習氣未斷,所以必須在事相上磨練。過團體生活,以遵守團體規矩為原則,關於私下的用功,則純屬個人的。以文殊講堂為例,進入文殊講堂,不論你修禪淨律密,一律要做早晚課、拜八十八佛、過堂、每半月誦戒、結夏,上課不可缺席,此大原則掌握住,私下要如何修行、用功,則是尊重個人的選擇。所以最好的政府是半專制、半民主的。李登輝先生講:「民之所欲,常在我心。」我們會在這句話的後面打個大問號——可能嗎?若去調查看看,希望不繳稅的、男孩子不想當兵的、小學生一週放假五天的.......一定全部都舉手。因此,有些事情不能用「民主」的方式,而必須強制執行。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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