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雨欲來,師因默禱觀音大士,須俟法事畢,再行下雨,以啟地方人士之信心。後果如默禱,法事既畢,同壇抽衣,時大雨滂沱而至。法會七日,應驗之事非一;有賣水果者,詣壇參觀,心不敬信,出言褻瀆,遂發神經病。既歸,其家人即至法師處,報告所得之病,求為醫治。法師即授以懺悔之法,其病遂愈,因此敬信倍至。
有一傭婦,身衣不淨, 欲入壇中,纔至門首,忽然倒地,口吐白沫,請師救援。師至,見其人事不省,遂取水誦咒數遍,將水含一口,噴其面上即醒。少頃問其故?答曰:見一黑面人甚大,一手執戟,一手攔阻,不許進壇,因是驚倒。法會期中,有困於生計,欲投河自盡者,自橋上一躍而下,覺似水中有二人,扶至水面,此人原要尋死,復入水底,依然仍被扶上,如是者再,方始呼救,橋上行人,為其救援,送至醫院,遂將其事語人。眾曰:水鬼發心護法。故不要人矣。
凡欲進壇者,必須茹素更衣。時有一中學校長,信心不具,即對全體學生宣言:謂我喫魚,喫畢往壇,且看是否能倒?此等迷信之事,費用許多金錢,汝等不可置信,遂大酌。忽有魚骨,梗喉不出,乃致身死。法會圓滿,是日送聖,適校長出喪,道路傳說,此即不信之果報,證信因果之說為不誣也。
十六年,以浙省鄞、奉二區,寺產將有沒收之舉,法師挺身衛教,奔走呼號,幸得保存。
十七年夏,首都全國教育會議,議決全國寺院,改作學校,所有寺產,盡充教育基金。法師因發起組織江浙佛教聯合會,被選為主席,入都請願,卒獲成功。佛教寺產,賴以保全。並於各埠,創辦佛教慈幼院,佛教醫院,佛教工廠,分擔社會責任;又於各叢林,創辦佛學院,農林場等,養成自食能力;旋返福州講經。是秋經紳士公舉,住持大雪峰崇聖禪寺;復接收城中法海寺,為雪峰下院,荒涼舊剎,經一年經營,百廢俱舉。
十六年,被選為甯波江東七塔報恩寺住持。是夏中國佛教會成立,被選為主席﹒入都力請廢止不平等之管理寺廟條例,經交立法院修正,為監督寺廟條例保全佛教產權。
十八年秋,應杭州佛教會之請,於菩提寺講經,法喜充滿!冬復應揚州願生寺講經。
十九年春,浙東甯波天童宏法禪寺,改選住持,法師當選。此寺為六朝古剎,禪宗祖庭,住眾三千餘指,冬參夏講,定為常規。是夏五月進院,當即對眾宣誓曰:為法為人,盡心盡力。具有十二不(不貪名、不圖利、不營私、不舞弊、不苟安、不放逸、不畏強、不欺弱、不居功、不卸責、不徇情、不背理。)可謂言表行坊,嚴於律已矣!隨即開講《楞嚴經》,四方學者雲集。每年冬季,傳授三壇大戒,丕振宗風,續佛慧命,大眾心悅。
二十年,復被選為全國佛教會主席。是年中央大學教職員,在京組織廟產興學促進會,意圖沒收全國寺產。法師挺身衛教,力闢其說,以民國約法所載,人民一律平等,無宗教階級之區分,以人民有信仰之自由,有保有財產之自由等,種種根據,風潮遂息。是秋洪水為災,遍十六省,法師奔走籌募。普惠災黎。東三省淪陷、法師通告全國佛教徒,啟建護國道場,並電蒙藏院,一致擁護中央,曾撰一聯云:出世猶垂憂國淚,居山恆作感時詩。是年秋後,住持福州瑞峰林陽寺,並往興化莆田梅峰寺講經。
廿一年夏,就佛教會執委之職。是秋入都,向中央黨部,直接請求,發給人民團體組織證,旋獲第一號許可證書,以保全佛教。而全國佛教徒,開選舉大會,依法改選,法師復被選為主席。是冬天童火災,殿堂樓舍被燬者九處,計五十餘間。兩序大眾,悲痛萬分,僉謂此等工程,非二十年,不能恢復。法師親出募捐,僅未三年,全部重新,較前更見莊嚴,並增築新樓二十八間,添設谷倉十餘間,加築高牆,以防火患。
廿二年夏,中國佛教會,第五屆選舉大會,有嫉妒者,捏辭誣謗,法師甯靜以處,終於無損光明,因復繼任主席。秋應青浦佛教徒之請,廣弘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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