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捨墮的十五條說:「若比丘作新坐具(包括衣衫)當取故(舊)者縱廣一磔手(約現時人三隻手大)揲新者上,為壞色故(免生體面心,貪著想,屬染污不淨)......若不爾者,犯尼薩耆波逸提(捨墮)。」我到此時才知道戒律的重要,和自己不明戒律的錯處。從那時起,心中常想著,假若有一天我能開壇傳戒,一定要講戒,使新戒了解所受三壇大戒的真實意義。所以我來臺灣後,每次傳戒均要講戒,並且還將大陸傳戒種種不好的陋習,(如新戒做水陸,打罵體罰以及無謂跪拜等),悉予以改良,即是本此宗旨。
我與慈老人離別,算來已快三十年了,自來臺後,常時在探聽老人的消息,因近年來每在傳戒會中,或是結夏安居講演戒律時,總要想著老人給予我等的恩德,真是沒齒難忘!不意在農曆十二月初七日,接到香港優曇法師的來信,知道老人已於彌陀聖誕日(十一月十七日)上午七時在北平安養精舍西歸了。聞悉之下,不勝悲痛!隨即函知道源法師,並商量開一個追念會,因之決定於本月廿一日下午二時在十普寺舉行。適本寺念佛七於是日圓滿,藉此回向老人「不違安養,早入娑婆,普濟群生,同歸極樂」。
(按老人世壽八十有二,僧臘五十八戒臘四十七)
西元一九五七年十二月廿日於十普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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