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佛之釋義
一般人在沒有學佛之前,不瞭解佛的意義,往往主觀誤認佛教是迷信、拜偶像,且是消極、悲觀,不合科學的,因而排斥學佛。此乃由於大多數人,不知「佛」者,「覺」也,「佛學」是一門學「覺悟」的學問,對內而言,內覺「人生本身」,使我們具有正確的「人生觀」;對外而言,外覺「宇宙環境」,使我們同樣具有正確的「宇宙觀」。因此,學佛就是學覺悟,我們一旦覺悟,則能支配人生宇宙,而得快樂、自在,獲大解脫,不會「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如果我們不能覺悟,則會迷惑顛倒、妄造惡業,被人生宇宙支配,受其束縛,不得自在。
「佛」這一個字,是從印度梵文音譯過來的,它是「智慧、覺悟」的意思。當年為什麼不用「智、覺」這兩個字來翻譯,而採「佛陀」這個音譯呢?因為佛陀的含意,是無限的深廣,我們中國字彙裡的智、覺二字不能夠全部包括,因此,就採用音譯,然後再加以註解。「佛」這一個字,有體、有用。從它的本體上說是「智慧」,從它的作用上來講是「覺悟」。
首先就體上講,佛是「智者」,佛之智慧有三種:
第一、「一切智」(知法總相):用現代哲學的名詞來講,就是正確了解宇宙的「本體」,即能知「萬法皆空」的智慧;這樣的智慧,在佛法裡稱為「一切智」,如小乘四果羅漢所證。
第二、「道種智」(知法別相):「道」是指種種修行解脫的方法,包括藏、通、別、圓四教。「種」是指種種繁多的現象。宇宙之間的現象,種類無量無邊,這許許多多的現象,怎麼產生的?從那裡來的?現象、過程如何?後來結果如何?能夠正確明瞭宇宙萬象的智慧,且能教化眾生,叫做「道種智」,如菩薩所證「出假化導」的般若智慧。
第三、「一切種智」(通達總別):就是對於宇宙人生真相,究竟圓滿的明瞭,沒有一絲毫的迷惑,也沒有一絲毫差誤,這樣的智慧,叫做「一切種智」,如佛所證「空有不二」之中道實相境界。
釋迦牟尼佛具足這三種智。由這個智慧起作用,當然,對於整個宇宙人生的真相,得到完全正確的瞭解。
智慧起作用就是大覺。佛在經上說「覺」也有三類:第一、是自己覺悟了,這是「自覺」的功夫。第二、是能夠幫助別人覺悟,這叫做「覺他」。第三、是圓滿的覺悟。小乘阿羅漢、辟支佛,這些人自己覺悟之後,還沒有發心,並不主動的去幫助別人覺悟,經典裡常常說這是「小乘」。「大乘」菩薩自覺之後,能夠主動的去幫助一切希望覺悟的眾生,這是「自覺覺他」的功夫。
其次再從作用上來說,佛是「覺者」。「覺」之一字,有覺察、覺悟二種意義,「覺察」是指對其事注意,係對「煩惱障」而言;「覺悟」是對其事了然,係對「所知障」而言;一般都是先覺察,而後覺悟。「煩惱障」是從「我執」或「執著」而生,即「貪」、「瞋」、「癡」三個心中的「賊」,能擾亂有情身心,如清朝曾國藩所說:「去山中之賊易,去心中之賊難」也。因此,我們應當如何除去心中的賊呢?有三個步驟,必須認識清楚。首先要能認識「賊」的相貌—貪、瞋、癡三毒,否則便有「認賊作父」的可能,進而讓三個心賊在心中當家作主,任其奪走我們好不容易修來的功德「法財」;其次,便是要瞭解「心賊」(三毒)出現的時機。一般而言,「貪」賊是在「順境」時,容易出現;「瞋」賊是在「逆境」時容易發作;「癡」賊則在「不苦不樂」時,容易引發我們胡思亂想,甚或想入非非之念頭。我們既然瞭解「心賊」的相貌及出現的時機,最後應該如何來對治(即設法「捉賊」),使其不致偷走主人家中的財寶,乃為一重要課題。經云:「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也就是告訴我們要以「持戒」對治「貪心」,以「禪定」對治「瞋」念,以「智慧」對治「愚癡」,亦即若能如古德所說:「不怕念起,只怕覺遲」,心中的煩惱障(貪瞋癡三毒)自然就可漸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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