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佛論 倓虛大師講述
2011-1-4 20:41:53


湛山倓虛大師為初機學佛略說
大光記述
佛法發源於印度,流傳於中國,乃至世界各國。其目的無非令人覺悟自心,離苦得樂。蓋「佛者」覺義,自覺覺他,覺行圓滿。又佛以慈悲為本,慈能與樂,悲能拔苦故。
佛出世後,說法四十九年,經後人結集起來,成三藏十二部。因為眾生根性不一,對於所稟教法亦異,傳到中國之後,就在這三藏十二部之中,大致分出來宗、教、律、密、淨五大宗。這並不是佛特意的分出這五大宗來。在佛經裡面,也查不出有什麼宗?什麼派?是為了適合眾生的根性,在自然的趨勢中,後人繼續前人,各宗所學,才建立了這五大宗。五大宗的宗門下,是教外別傳,專門修禪功,直指人心,見性成佛;教下門頭是先悟後修,由修而證;律宗是專持佛的戒律,先以執身,次第攝心。如五戒、十戒、二百五十戒、菩薩戒、三聚淨戒等。由於嚴淨戒律故,乃能由戒生定,因定發慧;密宗是專門持咒,注重事項須三密相應。這四宗比較起來,最初入手都稍難一點;惟獨淨土宗,最簡單,最直捷,只堅持一句「南無阿彌陀佛」,念至一心不亂,即可蒙佛接引往生極樂。無論利根、鈍根,都能攝受。
修淨土法門,唯一的行持,就是誠心念佛。如果有人要問:「為什麼要念佛?」現在先就字義上來說明這兩個字。「念」字是一個「今」字和一個「心」字合成的。分開來說,就是「今心」;合起來說,就是「念」。「佛」字是印度梵語,具足云:「佛陀耶」。按中國意思來說,就是「覺悟」的意思,也就是「明白」的意思。念佛是人人本分的事,也是人人本能的事。念佛的意義,就是求得現前一念心的覺悟與明白。一念具足十法界,所謂「十世古今,不離當念;微塵剎土,不隔毫端。」如能發心念佛,則「一念念佛,一念覺悟;念念念佛,念念覺悟。」「一念念佛,一念明白;念念念佛,念念明白。」人誰不願覺悟?誰不願明白?但是人們口裡只管說想覺悟,想明白,而心裡卻存著一些糊塗想。由於心有糊塗想,身體就去做糊塗事。什麼是糊塗想?就是意三業——貪、瞋、癡。什麼是糊塗事?就是身三業——殺、盜、淫及口四業——兩舌、惡口、妄言、綺語。由於身、口、意三業不淨,所以整天六根對六塵,分別聲色貨利、是非好醜,在所知所覺上做活計。念佛就是回生換熟,放下這些所知所覺,離開能知能覺,而恢復到本知本覺上去。能夠恢復本覺,就能成佛。成佛也並不是另外添了些什麼東西,就是用念佛的功夫,念得打成一片,把人們心裡那些骯髒東西,去得乾乾淨淨,骯髒東西去淨了,佛性也就現前了。
因為人心本來是覺悟的、光明的,其體週遍法界。只因無始闇動,被六塵所蔽,人們的知覺偏在一方面去,只認識此色身小我,而忽略了盡虛空、遍法界的覺性大我。殊不知人們所認為是「我」的這個身體,是地、水、火、風、空、根、識,七大假合而成,如果把它分散開,這個身體就不存在了。例如:皮肉筋骨,是屬於地大;血脈津液,是屬於水大;溫熱煖觸,是屬於火大;氣力動轉,是屬於風大;身體內外的虛空,是屬於空大。(如果沒有虛空,就把人憋死了!)另外要有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是屬於根大。每一根中要有一識,即是六識,屬於識大。如果把這些東西都分了家,一個人就不存在,那裡還有個我呢?就是當前由於七大假台有這麼一個我,實際上不過是個臭皮囊,裡面裝一些腥躁爛臭,骯髒東西。
比如在我們講開示的時候,忽然有一人用一個皮口袋裝滿了大糞,紮上口送進來。我們大家都以為這是骯髒東西,捏著鼻子嫌臭,躲遠遠的或趕緊把它扔出去,以為是褻瀆。其實我們人人都是個臭皮口袋,我們人的這個臭皮口袋,還不如用一個真的皮口袋裝上大糞送進來的比較乾淨。因為送進來的這個臭皮口袋還紮著口,我們人人這個臭皮口袋,上下都張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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