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佛國,即是念佛;如《十六觀經》,觀想念佛之類。聖境冥現者:或於禪觀之中,或於夢寐之際,得見阿彌陀佛,金色之身,得歷阿彌陀佛,寶嚴之土;但以人所不見,而己獨見,故云冥現。事善知識,即是念僧。自輕身命者:如百城煙水,不辭疲勞,皆超勝之氣耳。
阿難!諸想雖別,輕舉是同,飛動不沉,自然超越,此名外分。
阿難!諸想雖然有六念各別,輕舉是同;如夢飛為舉,餘四皆輕。若輕若舉,成以飛動為性,故曰是同。飛動則不至下沉,不沉勢必超越,此乃自然之理,故名外分。初約積習分判情想竟。
辛二  約臨終別示升墜  分二    壬初  臨終相現    二  升墜分量    今初
阿難!一切世間,生死相續,生從順習,死從變流,臨命終時,未捨煖觸,一生善惡,俱時頓現,死逆生順,二習相交。
此示所感之果。意謂諸趣不同,不出情想二因,由內外情想輕重,故有昇沉差別也。阿難!一切有情,正報世間,生來死去,相續不斷,如旋火輪,未有休息。生從順習,死從變流者:一切眾生,莫不貪生惡死。生則從其隨順習氣,而造善惡等業;死則從其遷變流轉,而受異類等身。故臨命將終之時,六識皆已不行,而八識尚未離體,故未捨煖觸。若八識離體,煖相自盡,壽命已終。今則將死未死,現陰欲謝,中陰未生;當此之時,正在畏死求生之際,謂以死為逆,而欲避之;以生為順,而欲求之;則順逆二習,交相並發。則一生所作,一切善惡之業,隨其情想輕重,俱時感變而頓現焉。末二句,交光法師云:當在煖觸之下為順,恐是謄譯之訛耳。
《華嚴經》云:譬如有人,將欲命終,見隨其業,所受報相。行惡業者,即現地獄、餓鬼、畜生,所有一切眾苦境界。作善業者,即現諸天宮殿,天眾綵女,種種衣服,具足莊嚴,悉皆妙好。身雖未死,而由業力,見如是事。故知地獄天堂,本無定處;身雖未死,唯心妄見。初臨終相現竟。
壬二  升墜分量  分三    癸初  升而不墜    二  不升不墜    三  墜而不升    今初
純想即飛,必生天上;若飛心中,兼福兼慧,及與淨願,自然心開,見十方佛,一切淨土,隨願往生。
想,是澄心觀想,非亂想也。此與卵生之想有異,彼約受生之時,妄染之想;此約在世之時,慣習勝妙之想。純想勝妙境界,神遊分外,故即便能飛,不致墜落,必生天上,卜居於天也。下純情,惟局極重阿鼻;此純想,乃統三界諸天;可見三界諸天,皆想心善業之所感也。設若純想飛心中,平日或有兼修福慧者,如供佛為福業,聞法為慧業。及與淨願者:仍願常隨佛學,蒙佛授記,及與欲求往生,願見於佛。凡壽命將終,神識昏暗,觀見十方,猶如聚墨,杳杳冥冥,不知何往。今以純想,及福慧力,與淨願力,自然心地開通,見十方佛,一切淨土,如西方之彌陀樂邦,東方之藥師琉璃等;十方俱現,勝劣攸分,故得隨願往生﹒可見此等,亦屬純想,但兼福慧,以及願力,所以超勝諸天耳。
情少想多,輕舉非遠,即為飛仙,大力鬼王,飛行夜叉,地行羅剎,遊於四天,所去無礙。
次正論雜想。情少想多者:謂勝想不純,少雜微情,雖能輕舉,而非遠到,以其豎不越於四天,橫不出乎輪圍故耳。即為飛仙下,應分四類,此應是九想一情,如後文飛行仙類。大力鬼王:此應是八想二情,如嶽神之類。飛行夜叉:此應是七想三情,如鬼帥之類。地行羅剎:此應是六想四情,如山野鬼神之類。然鬼神一道,有善有惡。惡者,專於為禍,正屬鬼類;善者,兼能為福,旁通仙趣,大力鬼神等,約兼能為福者言之;皆能飛騰,遊於四天,其所去來,俱無阻礙也。
其中若有善願善心,護持我法,或護禁戒,隨持戒人,或護神咒,隨持咒者,或護禪定,保綏法忍。是等親住,如來座下。
其中者:即上四類之中,若能發善願,及存善心,願護持我佛法。或護禁戒,隨持戒人:如戒壇中,護戒善神之類;或護神咒,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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