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講、五蘊論與廣五蘊論
【1】一本十支之學
五蘊聚合說,是原始佛教的基本教理。觀根本聖典的《雜阿含經》,在一三六二部小經中,「五陰誦」佔了一七八經之多,就可知其重要性。在漢譯的經典中,除了《雜阿含經》之外,還有一些關於五蘊的單品小經被譯出來。例如東漢安世高譯出過《五陰喻經》、唐代義淨譯出過《佛說五蘊皆空經》,這兩種經都收在大正藏中。
在印度方面,以五蘊聚合說是佛教的基本理論,所以在後代的從許多論典中,都曾予討論過。部派佛教時代,薩婆多部將諸法歸納為五位七十五法,而以五蘊統攝其七十二法——三種無為法不在五蘊統攝之列。到了大乘佛教時代,繼龍樹的中觀學派之後,無著、世親建立大乘有宗的瑜伽行學派,世親造《大乘五蘊論》,以之作為唯識宗入門的論典。
唯識宗所依的經論,主要是「六經十一論」。六經是:大方廣佛華嚴經、解深密經、如來出現功德莊嚴經(中土未譯)、阿毘達磨經(中土未譯)、楞伽經、厚嚴經(中土未譯)。十一論是:瑜伽師地論、顯揚聖教論、大乘莊嚴經論、集量論、攝大乘論、十地經論、分別瑜伽論、辨中邊論、二十唯識論、觀所緣緣論、阿毘達磨集論。六經以《解深密經》為主依,十一論以《瑜伽師地論》為主依。在六經十一論之外,尚有所謂「一本十支」之學,作為建立唯識宗的重要論典。這是以《瑜伽師地論》為本論,以百法、五蘊等十種論典為支論的名稱,這是研究唯識學必讀的論典,其重要性不下於六經十一論。十支論的名稱如下﹕
一、略陳名數支:《百法明門論》,一卷,世親菩薩造,玄奘三藏譯,這是略錄《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中名數,以一切法無我為宗。
二、粗釋體義支:《大乘五蘊論》,一卷,世親菩薩造,玄奘三藏譯,這是攝《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中境事,而以無我唯法為宗。
三、總苞眾義支:《顯揚聖教論》,二十卷,無著菩薩造,玄奘三藏譯,這是錯綜《瑜伽師地論》十七地要義,而以明教為宗。
四、廣苞大義支:《攝大乘論》,三卷,無著菩薩造,玄奘三藏譯,這是總括瑜伽、深密法門,詮釋《阿毘達磨集論》、《攝大乘論》宗要,而以簡小入地為宗。玄奘譯本之外,另有後魏佛陀扇多、陳真諦的異譯本。
五、分別名數支:《阿毘達磨雜集論》,十六卷,安慧菩薩造,玄奘三藏譯,這是總括《瑜伽師地論》一切法門,集《阿毘達磨經》所有宗要,而以蘊、處、界三科為宗。
六、離僻彰中支:《辨中邊論》,一卷,彌勒菩薩造,玄奘三藏譯,這是敘七品以成瑜伽法相,而以中道為宗。
七、摧破邪山支:《唯識二十論》,一卷,世親菩薩造,玄奘三藏譯,這是釋七難以成瑜伽唯識,而以唯識無境為宗。
八、高建法幢支:《唯識三十頌》,一卷,世親菩薩造,玄奘三藏譯,這是廣詮瑜伽境體,而以識外無別實有為宗。
九、 莊嚴體義支:《大乘莊嚴論》,十三卷,無著菩薩造,波羅頗迦羅密多譯,這是總括瑜伽菩薩一地法門,而以莊嚴大乘為宗。
十、攝散歸觀支:《分別瑜伽論》,彌勒菩薩造,此論中土未譯。
【2】五蘊與百法
以上十部支論,《唯識三十論》是建立唯識宗的基本論典,所以稱為「高建法幢支」。《唯識二十論》在於破斥小乘外道的邪說,所以稱為「摧破邪山支」。而被稱為「略陳名數」的《百法明門論》,和「粗釋體義」的《大乘五蘊論》,都在於說明諸法的名數及體義,而為學習唯論的基本論典。
《百法明門論》中這個「法」字,有廣義及狹義不同的解釋。狹義之法,為「軌持」義。軌者「軌生物解」,持者「任持自性」。《成唯識論》卷一曰:「法謂軌持,軌者軌範、可生物解;持謂任持,不捨自相。」以軌生物解說,我人的見聞覺知作用,無論見到任何一種東西,就會在那對象上生起一種見解;以任持自性說,任何一種東西,都有它特別的個性,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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