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講
各位聽眾!今天的十善業道經,十善的利益中講到:
丙字下第八段、不貪欲的利益。
什麼叫做不貪呢?要知道不貪,應該先了解貪。貪、是貪、瞋、癡、三毒之一,貪求的意思。一切眾生,都有貪求。我們是人,應當就人來說貪。人類的最初,由於父母的精血,也就是精蟲和卵子,結合而成。在母胎中吸取母親的血液,漸漸長成以至於出胎。出胎後仍然須要母親的奶水喂養,從此一直到老死的期間,沒有一分一秒鐘的時間,能離開千百萬種的生存條件。在佛學上把這許多條件,歸納起來而為地、水、火、風的四大原素。人類的血肉之身為內四大,日常所吸取的營養,和遮羞取暖的衣服,食息其間的房舍,山河大地的環境,都屬於外四大。內四大,分別攬取了外面的四大,短短數十年的生命,得以生存。人類的子子孫孫,也因他而得以延續。為生命的生存,人類的延續,以我的能力,取我的所需,本來是極合理的事。
但人類的欲望,好像是天生的,永遠不能滿足。都如做官,縱然高昇到極品,如果不嘗到元首的滋味,終究不能稱心。所以孔夫子所修訂的一部春秋上,很明白的記載著,二百四十二年當中,以臣下而殺死其君主的,有三十六次,以兒子而殺死其生父的,又不知道有幾次。君臣、父子之分,在倫常道德上,是神聖而不可侵犯的,為什麼為臣子的要喪心病狂殺死其君父呢?為的是君位的榮耀,為的是大權在握,為的是滿足其聲色犬馬的享受。君位的榮耀,大權的在握,聲色的享受,綜合起來,總是一個貪,或者加上一個欲字叫做貪欲。又如眼前的台子上,既有巧克力糖,又有美國的花旗橘子,紅綠相間(音諫)的蘋果,假如讓小孩子看到,你拿一塊巧克力糖,塞到他嘴裏,他絕對不感到滿足,兩隻手上還要各各捏上幾塊,然而還不見得稱心。必得要在他衣服上袋子裏,裝上一兩個蘋果和橘子,這才庶幾乎稱心滿意。嘴裏手裏都有了糖,如果不給他的蘋果和橘子,他必得要哭、要鬧、然而這是什麼道理?這也是一個貪欲。所以古人說:一金在野,百人爭之;一兔在野,百人逐之。這是貪欲的表現。爭城以戰,殺人盈(音營ㄧㄥˊ)城;爭地以戰,殺人盈野,這是貪欲的結果。
貪欲的禍害,絕不是我這拙口鈍舌,所能宣講得出。 佛陀鑒於貪欲的禍害,因而將弟子們的生活程度,降低到極度。 佛陀在遺教經上曾經說過:「汝等比丘,當自摩頭,以捨飾(音識ㄕˋ)好。著壞色衣,執持應器,以乞自活。」著不好看的衣服,乞化度日,這是不是最低的生活呢! 佛陀又說:「多欲之人,多求利故,苦惱亦多;少欲之人,無求無欲,則無此患,何況少欲能生諸功德」。少欲也就是漸離貪欲。然而少欲能生什麼功德呢?十善業道經上 佛陀又召呼娑竭羅龍王說:
 
「復次、龍王!若離貪欲,即得成就五種自在。何等為五?一、三業自在,諸根具足故。二、財物自在,一切怨賊不能奪故。三、福德自在,隨心所欲,物皆備故。四、王位自在,珍奇妙物,皆奉獻故。五、所獲之物,過本所求,百倍殊勝,由於昔時不慳嫉故,是為五。」
成就、就是成辦。自在者、隨心所欲。五種自在,就是有五件事,隨心所欲。 佛陀的意思是說:人類如果能夠離開貪欲,就可以成辦五件隨心所欲的事。何等為五呢?
「一、三業自在,諸根具足故」。三業:就是身、口、意。身是身體,口能言語,意能出主張。諸根是眼耳等六根,具足、是不缺少。
貪欲生於意識,發之於語言,或見於身體的行動。這行動就是殺、盜、婬、妄。人造了殺、盜、婬、妄的行為,則身心不安,三業不能自在,在果報上會受到六根不具,五官不正的懲罰。如果離開貪欲,那就三業自在,諸根具足了。
「二、財物自在,一切怨賊不能奪故」。財、是金銀珠寶。物、是值錢的事物。自在者,隨意享用。一切怨賊的怨,是與我有怨畍的人。怨賊的賊,是盜賊。奪、是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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