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講
各位聽眾、十善業道經,今天講到別明十善利益中:
丙字下第二段、不偷盜的利益。
經上說:
「復次、龍王!若離偷盜,即得十種可保信法。何等為十?一、資財盈積,王賊水火,及非愛子,不能散滅。二、多人愛念。三、人不欺負。四、十方讚美。五、不憂損害。六、善名流布。七、處眾無畏。、八財命、色力、安樂,辯才具足無缺。九、常懷施意。十、命終生天。是為十。」
前面講的十善業道,其中的第二,是永斷偷盜。什麼是偷盜,為什麼要永斷偷盜,都已經很詳細的講過。剛才讀的經文,是 釋迦世尊、告訴我們,永斷偷盜,所獲得的利益。所以說:「復次龍王」!復次者,復再次於不殺生,可得十種利益的經文以後,再來敘述不偷盜而獲得的利益。
釋迦世尊!招呼娑竭羅龍王說:「龍王」!如果人們,能永斷偷盜,決定可以獲得十種可保信法。保者、保障。信者、用不失時。也就是所獲得的十種利益,是有保障的,可以說一得永得,不像人世間的功名富貴,如曇花一現。而且任何人具有不偷盜的因,馬上都可以獲得這十種利益,任憑受用,所以叫可保信法。以下讓我把十種利益,一一講下去。
「一、資財盈積,王賊水火,及非愛子,不能散滅」。資財就是動產不動產,因為財產能資養我們的生命,所以叫資財。盈者盈滿,積者堆積,皆所以表示財產之多。而且國王、盜賊、水災、火災、以及不足喜愛的敗家子,都不能把這因不偷盜而獲得的許多財產,使他消耗、散滅。
這是什麼意思呢?因為不義之財,決不能永久享受。社會上有句最流行的話,「刻薄成家,理無久享」。又說:「為富不仁,為仁不富」。刻薄、不仁、並不是偷盜,尚且對於他所有的財產,不能常久享受,何況乎由偷盜而來的呢!這裏所說的偷盜,當然包括了巧取豪奪,貪贓枉法、瞞心昧己,所得來的不義之財。不義之財,依因果定律,是決無久享的道理。因此 釋迦世尊,曾經告訴當時的弟子們說:人們的財產,天然的要分成五分:一、國王一分,因為、國王可以假借問題,勒逼你捐獻。甚至加你一個帽子,把你的財產,全部充公。而且佛在世時,那些國家的法律,是凡沒有兒子的人,他死後的財產,也是無條件的充公。二、盜賊一分,財產豐裕,常有被惡人強盜或竊取的危險。三、水、佔去一分。都如霪(音銀ㄧㄣˊ)雨成災,或山洪暴發,江河的缺口、泛漲、都能將你的禾苗淹沒,房屋沖毀。我國的黃河,就常常鬧缺口,將附近數十里的人家,沖洗乾淨,釀成慘絕人寰的災害。四、火、也佔去一分。小的火災,假如不幸而碰著一次,房屋衣物,可以燒得精光。大的火災,如天久不雨,早魃(音跋ㄅㄚˊ)為災,赤地千里,使禾苗盡行枯死。五、非愛子佔去一分。不是一個可愛的兒子叫非愛子。可愛的兒子,能夠繼承父親的志趣,發揚光大父親的事業,假如做兒子的,不能這樣的光前裕後,反而不務正業,喫喝頑笑,把父親積蓄的財產,消耗乾(音干ㄍㄢ)淨,這就是不可愛的兒子。
假如一個人,不管是過去,或是現生,用不正當的手腕,發來的橫財,你的財產,在這五分當中,總有一分兩分的勢力,來為你散滅乾淨。像這些例子太多了。都如我的故鄉,有一位姓吳的,販酒為生,姘上了外埠酒行裏的一個寡婦老闆娘,誘騙了老闆娘,不少的銀錢,因此不幾年,成了我們那地方的富翁。後來生了兩個兒子,為他們娶媳婦,各各分與很多的田地。可是大兒子是個白癡,二兒子是個浪子,不久兩個兒子的財產,都賣盡當光。二兒子無以為生,就來找老頭兒和老娘,接濟的次數太多了,老頭兒氣極,和他來個經濟絕交。二兒子為急於獲得父母的遺產,在五更頭裏,老夫婦清睡未醒的時候,將門外堆積上柴草,澆上火油,放起火來準備把他們燒死。幸虧老夫婦警覺得快,打開門來,從火裏逃出。但老婦人是小腳,跑得慢,被火燒傷,不久就因傷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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