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講
各位聽眾!十善業道的十善,今天講到:
第九、永斷瞋恚。
「瞋恚」,就是發怒,一般的說來,就是發脾氣,動肝火。大概肝火旺的人,容易生氣,所以有這個說法。
在唯識宗講起來,貪、瞋、癡為根本煩惱,瞋、當然是其中的一個。恚與怒,祇是瞋的一部分。所以這裏祇就瞋的本身來講。
瞋的定義,在成唯識論上說:於有、有具,增恚為性;能障無瞋,不安隱性,惡行所依為業。這兩句話,是說明瞋的體用。因為性、就是體性;業、就是業用。於有、有具,增恚為性者?有、指三界二十五有,是我們捨身受生的處所。縮小範圍來說,就是宇宙之間,或者是天地之間。有具、就是天地之間的事物,也可以說是我們的環境。增恚為性者?人們對於環境的不滿,或者人事上違逆了自己的個性,換句最平常的話來說罷,都如夫妻間的爭吵;或者兒女的不聽話,都可以使人耳紅面赤,拍案大罵。大的叫做瞋,小一點的叫做怒,或者叫做恚。原來沒有,因環境的刺激而有瞋,因瞋而生恚,所以叫做增恚為性。能障無瞋不安隱性,惡行所依為業者?有瞋與無瞋是敵體相反的,所以有瞋障礙了無瞋。安隱者,心平氣和,周身舒適,一經有了瞋恚,則身手顫抖,四體不安,所以叫不安隱性。而且人們一有了瞋怒,那就是忿呀、恨呀、惱呀、這一類的惡心,都一連貫的相繼而起。由於忿、恨的生起,則殺人、放火、鬥歐、相罵、這些惡行為、也就跟著做出來了。有惡因必遭惡果,這是因果的必然律,一經遭遇到墮落,則一失人身,萬劫不復,那就夠可憐了。所以前面曾經說過:「一念瞋心起,百萬障門開」。普賢菩薩在華嚴經上也曾說過:「我不見一菩薩,於餘菩薩起瞋心者」。這話的意思是說:如果是真正發菩提心的菩薩,他對其他的菩薩,遇到任何不遂心的事,都不會動瞋恨心的。我們曾經讀過古文觀止的人都知道,古文觀止上,蘇東坡做的「留侯論」。留侯、是張良的封號。張良在少年時候,曾經遇到一個一面不識的老人,故意把鞋子掉了,叫張良為他撿起來,撿起來了,還要替他穿上。張良面不改色,很恭敬的跪在地下為他把鞋子穿好。老人稱歎他說:孺子可教!於是送了他一本書。後來張良,相漢高祖定天下,功在當時,名留後世。所以蘇東坡在那篇文章裏稱歎他說:「勃然遇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弗怒」。一般的說來,這就是涵養,或者是修養的功夫好。在佛學上說:就是不瞋恚。向下講到十善中的:
第十、永斷邪見。
見、就是知見,或者是見解,包括了觀念、主義、理論。邪者、不真切,不正確。是凡不真,不正的見解,觀念、主義、理論,在佛學上統統謂之邪見。
見解的邪正,很難得到標準。如哲學上的一元論和二元論,至今並沒有得到最正確解決。宗教家對於所崇拜的對象,也是各是其是,各非其非。
在佛教的教理上對邪見,還包括了身見、邊見、見取見、戒禁取見。連邪見的本身,計有五種,又名叫不正見、或惡見。佛教的教理,是 釋迦牟尼佛,澈底覺悟到的,比較一般宗教家、學者、用意識心、揣摩、擬議、所得到的結論,我們以佛教徒的立場來說,自然認為是準確的。
就以唯心和唯物來說罷:心為精神,物為物質。精神具有活動的潛在力。但是、如果不憑借物質,他的活動力,則無法表現。物質如木頭、石頭、不憑借精神,祇是些死東西,而分毫沒有用處。必得要心物的兩者,互相利用,所謂心物交融,才得到相得益彰的妙處。起信論上說: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華嚴學裏叫做事依理成,理因事顯。莊子引公孫龍子,一句很滑稽的話說:「雞三足。」就是說:雞鴨的雞,有三隻腳。雞、祇有兩隻腳,那裏會有三隻腳呢?如果有的話,那一定是妖怪!他的答案是:「必有運行之者。」不錯,雞是兩隻腳,這是天下公認的事實,但已死的雞和已死的人一樣,兩隻腳仍然存在,為什麼不會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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