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解脫。如是受、想、行、識當正思維,觀識無常如實知。所以者何?於識正思維,觀識無常者,則於識欲貪斷;欲貪斷者,說心解脫。
如是心解脫者,若欲自證,則能自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如是正思維無常,苦、空、非我亦復如是。」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以上經文的重點是說:對於世間物質現象,當正確思維,觀察一切物質現象的變化無常。如正確並如實的知道這一點,就斷除了對於世間一切物質現象的欲望與貪愛;對世間物質現象的欲望與貪愛斷除了,精神上也就得到了解脫。對於感受、想像、意志行為、了解識別等精神現象、也這樣正確的思維,觀察這些精神現象的變化無常,並且如實的了解這一點,就會斷除對這些精神現象的欲望與貪愛,精神上也就得到了解脫。再如《雜阿含‧第十經》稱﹕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祗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色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即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如是受、想、行、識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即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聖弟子如是觀者,於色解脫,於受、想、行、識解脫,我說是等解脫於生老病死、憂悲苦惱」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經文中說「無常即苦,苦即非我」。何以說苦即非我呢?因為照佛教法義的解釋,我者具有常、一、主宰之義,主宰即是能做得了自己的主,做不了自己的主,自然不是我。
《佛地論》一曰:「我謂諸蘊世俗假者」。五蘊和合之我,只是世俗諦的假我,沒有主宰的作用,因此才說:「苦即非我」——五蘊中沒有一個常、一、主宰之我。而《雜阿含‧二六五經》更直接的說:
觀色如聚沫,受如水上泡,想如春時燄,諸行如巴蕉,諸識法如幻,日種性尊說。......無實不堅固,無有我我所。
佛教與外道不共的根本教理是緣起,在《阿毗達摩俱舍論》中,對緣起定下了十一條界說,是:一者無作者義,二者有因生義,三者離有情義,四者依他起義,五者無動作義,六者性無常義,七者剎那滅義,八者因果相續無間斷義,九者種種因果品類別義,十者因果互相符順義,十一者因果決定無雜亂義。以上十一條界說,如果再加以歸納的話,可以歸納為以下四個重點:
一、以緣起的觀點,沒有一個創造世界的造物主----大梵天王。
二、以緣起的觀點,沒有一個永恆存在的神我----阿特曼。
三、以緣起的觀點,世間萬法皆無常。
四、以緣起的觀點,有因有緣必然生果,並且是因果相續。
而五蘊聚合說,是建立在緣起的基礎上,它是原始佛教基本理論的一部分,由此揭示出世間存在的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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