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求學之道,只在收回妄想雜念,如同《彌陀經》所講的「一心不亂」。
第三、「不修智慧」:智慧的反面就是愚癡;愚癡的人,不知道自己愚癡,成天顛倒亂想,真假、邪正不分,時常把邪法當作正法,把正法當成邪法,非常可憐!修智慧有二種方法:一是禪定(參禪),二是教下所說的讀誦大乘經典。讀誦大乘也須要懂得要領,否則仍舊墮入愚癡。讀經同禪定一樣,專修清淨心。誦經好比石頭壓草,須要字字分明,不能在誦經時胡思亂想經文意思。假如有妄念現前,不要管它,再繼續誦下去,去掉妄想、執著,不研究討論,豈到智慧現前,自然本性光明顯發。
第四、「放逸其意」:即是世人所說的隨心所欲。簡單的說,即是貪、瞋、癡、慢、疑諸妄念心起作用。
第五、「唯求善名」:如世間人所講的提高自己的知名度。現代佛教形態也有所變化,現前有宗教式的佛教、學術性的佛教、邪教的佛教,及傳統式的佛教,目前更發現有一種「作秀」的佛教——大作廣告,有活動時講究排場熱鬧,十足的迎合現代化,並未有真正的佛法內涵,這也就是亂世的現象。
第六、「不順道教。不肯勤慕度世之業」:指弘法比丘,不依從佛陀的教誨去修行,只是口裡修行,身行不修。「勤慕度世之業」,是說修行人仰慕佛法,並做到自利利他的事業。然而末法修行人,修行道心不堅定,對自己的善根不相信,荒廢自度和度化眾生的事業,非常可惜,使得佛法更加沒落。
下面這段經文是正宗分的第二段,佛又告訴比丘們,還有兩件事會令佛法毀滅。
佛告比丘。復有二事。令法毀滅。何謂為二。
一、不護禁戒。不攝其心。不修智慧。畜妻養子。放心恣意。賈作治生。以共相活。
二、伴黨相著。憎奉法者。欲令陷墮。故為言義。謂之諛諂。內犯惡行。外佯清白。是為二事。令法毀滅。
第一、「不護禁戒。不攝其心(不能守心)。不修智慧」:前面已經解釋過,此地不再贅述。「畜妻養子」:指末法時期出家人竟有養妻子兒女的。從前日本在明治維新時,因為是國家的政策,出家的人,一定要娶妻生子,而後才准許出家。至今,除高山上的苦行僧外,平地的日本出家人,大多都有家室。「放心恣意」與放逸其意相同。「賈作治生。以共相活」:指現代心不向道的出家人,生活並不仰賴在家二眾供養,他們也有種種生財之道,如此不如法的行為,心不能安住在道上,更不能清淨。
第二、「伴黨相著」:指出家眾分黨分派,製造小組織、小圈子,排斥與自己利害互相衝突的人與事。「憎奉法者」:凡是真正修行的人,想辦法對他排斥,不擁護,處處障礙。「故為言義。謂之諛諂」:一些能言善道,專會奉承巴結人的,口頭上說得好聽,不明白的人,以為句句是善言,最後受騙受害。真正善知識則處世、待人、接物,態度完全不同於此類。凡是勸世的善知識,所說的話都是忠言逆耳的,可是現代人偏偏聽騙不聽勸。
「內犯惡行。外佯清白」:這一句經文是說:有些出家人,裝出道貌岸然的樣子,外表好像很如法,莊嚴得像佛菩薩一樣,內裡的思想、見解、行為,甚至比世間人還不如。以上這二條是毀滅佛法的要素。
佛告諸比丘。復有三事。令法毀滅。何謂為三。
一、既不護禁戒。不能攝心。不修智慧。
二、自讀文字。不識句逗。以上著下。以下著上。頭尾顛倒。不能解了義之所歸。自以為是。
三、明者呵之。不從其教。反懷瞋恨。謂相嫉妒。識義者少。多不別理。咸云為是。是為三事。令法毀滅。
這一段經文,是本經正宗分的第三段。佛說會有三樁事情,能夠叫佛法在這個世間漸漸的毀滅掉。
第一、「既不護禁戒。不能攝心。不修智慧」:在前面已經說明過,這裡不重贅述。
第二、「自讀文字。不識句逗。以上著下。以下著上。頭尾顛倒。不能解了義之所歸。自以為是。」
以世間學問來說,就是文學底子不好,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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