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錄 弘一大師著
2010-9-7 23:06:34

  
  弘一大師著
  戊寅三月講于溫陵大開元寺
自今日始,講三日,先說此次講經之方法。心經雖僅二百餘字,攝全部佛法。講非數日,一二月,至少須一年。今講三日,豈能盡。僅說簡略大意,及用通俗的淺顯講法。(無深文奧義,不釋名相,一解大科。)
效果
一、令粗解法者及未學法者,皆稍得利益。
二、又對常人(已信佛法)僅謂心經為空者,加以糾正。
三、又對常人(未信佛法)謂佛法為消極者,加以辨正。
(先經題,後經文。)
經題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前七字為別題,後一字為總題。
般若—梵語也,譯為智慧。
      ┌常人之小智小慧┐
      ├學者之俗智俗慧┼非
      ├二乘之空智空慧┘
      └照見五蘊皆空,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之大智大慧。
┌小智慧  小聰明┬亦云有智慧,與佛法相遠。
│          小巧─┘
├俗智慧 研學問,上等人甚好,亦云有智慧,但與佛法無涉。
└空智慧 小乘人。
波羅蜜多,譯為到彼岸。(就一事之圓滿成功言)
      若以渡河為喻
          動身處………………此岸
          欲到處………………彼岸
          以舟渡河竟…………到彼岸
      約法言之
          │此岸………輪迴生死 須依般若舟,乃能渡到彼岸。
          ↓彼岸………圓滿佛果 而離苦得樂。
心,有數釋。一釋心乃比喻之辭,即是般若波羅蜜多之心。
            (心為一身之必要,此經為般若之精要。)
    ┌大般若經云:餘經猶如枝葉,般若猶如樹根。
引證├又云:不學般若波羅蜜多,證得無上正等菩提,無有是處。
    └又云:般若波羅蜜多能生諸佛,是諸佛母。
案般若部,于佛法中甚為重要。佛說法四十九年,說般若者二十二年。而所說大般若經六百卷,亦為藏經中最大之部。心經雖二百餘字,能包六百卷大般若義,毫無遺漏,故曰心也。
經,梵語修多羅,此翻契經。契為契理契機。經謂貫穿攝化。
經者,織物之直線也。與橫線之緯對。
此外尚有種種解釋。
此經有數譯,(七譯)今常誦者,為唐三藏法師玄奘所譯。
已略釋經題竟。于講正文之前,先應注意者。
研習心經者最應注意不可著空見。因常人聞說空義,誤以為著空之見。此乃大誤,且極危險。經云:寧起有見如須彌山,不起空見如芥子許。因起有見者,著有而修善業,猶報在人天。若著空見者,撥無因果則直趣泥犁。故斷不可著空見也。
若再進而言之,空見既不可著,有見亦非盡善。應(一)不著有,(二)亦不著空,乃為宜也。
(一)若著有者,執人我皆實有。既分人我,則有彼此。不能大公無私,不能有無我之偉大精神,故不可著有。須忘人我,乃能成就利生之大事業。
(二)若著空,如前所說撥無因果且不談。即二乘人僅得空慧而著偏空者,亦不能作利生事業也。
        ┌真空(非偏空、偏空不真。)
故佛經云┤
        └妙有(非實有、實有不妙。)
真空者,即有之空,雖不妨假說有人我,但不執著其相。
妙有者,即空之有,雖不執著其相,亦不妨假說有人我。
如是終日度生,實無所度。雖無所度,而又決非棄捨不為。若解此意,則常人所謂利益眾生者,能力薄弱、範圍小、時不久、不徹底。若欲能力不薄弱,範圍大者,須學佛法。了解真空妙有之理,精進修行,如此乃能完成利生之大事業也。
或疑心經少說有,多說空者,因常人多著于有,對症下藥,故多說空。雖說空,乃即有之空,是真空也。若見此真空,即真空不空。因有此空,將來作利生事業乃成十分圓滿。
合前(三)非消極者,是積極,當可了然。世人之積極,不過積極于暫時,佛法乃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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