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退墮。佛法不真。無佛無法。無有涅槃。大妄語成。又遙見佛來。即生邪惡之心。故生身陷入阿鼻地獄。事出涅槃經。生身陷入者。謂不待死後。即此生身。陷下阿鼻也。如此現報。皆業力強勝故如此耳。阿難。又問此諸地獄。為有定處。謂先有地獄。造業者墮。人人有份也。為復自然。彼彼發業。各各私受。謂本無地獄。惡業自然而感。自己發業。自己私受。無關他人也。為有定處。即前文本來自有也。為復自然。即前文妄習生起也。阿難發此問者。為真不知七趣之生義歟。為真不知地獄之因緣歟。非也。世尊於未談聖位以前。先談持戒。阿難已知戒為成佛之先導也。而不知犯戒。是成眾生之先導也。不持戒。不能成佛。不犯戒。不能成眾生。是則犯戒。為佛法之所最忌。可以阻止佛法。可以破壞佛法。是故說法之後。不能不提倡之。有如醫師切脈。開方以後。另囑所忌。如熱病忌熱。寒病忌寒。犯則非特舊病不減。必增新病。此亦如之。是為還滅文後。說此之緣因也。
三請決定開示。
惟垂大慈。開發童蒙。令諸一切持戒眾生。聞決定義。歡喜頂戴。謹潔無犯。
是非不辨。邪正不分。故類童蒙。請決定者。若七趣是本有。則輪迴不能免。本有不可滅故。若七趣是妄習生起。眾生無真體。云何成佛。若地獄是有定處。則墮地獄者。命皆如此。若地獄是自造。則墮地獄者。是犯戒之所致。為茲請求決定。令持戒者。除猶豫心。得決定義。犯戒有過。歡喜頂戴。謹潔無犯矣。
三如來開示。二。初讚許。二正示。今初。
佛告阿難。快哉此問。令諸眾生。不入邪見。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所問之義。正合佛心。故快然喜之。其所快者。若眾生執七趣是自有。地獄有定處。皆落邪思。有此一問。則邪見可除。戒法可興矣。乃喜而說之。並囑其諦聽也。
二正示。三。初示七趣生緣。二示七趣果報。三結前勸修。初二。初約迷真雙標二分。二約情想別示七趣。今初。
阿難。一切眾生。實本真淨。因彼妄見。有妄習生。因此分開內分外分。
實本真淨者。言眾生體無妄。由彼真體。而起妄見。身心與境。互相染著。名為妄習生。如此妄習。由心而有者。名為想。由身而有者。名為情。情在內。而想在外。因此分開。內分外分也。
二約情想別示七趣。二。初總明情想。二別示七趣。初二。初明內情。二明外想。今初。
阿難。內分。即是眾生分內。因諸愛染。發起妄情。情積不休。能生愛水。是故眾生。心憶珍饈。口中水出。心憶前人。或憐或恨。目中淚盈。貪求財寶。心發愛涎舉體光潤。心著行淫。男女二根。自然流液。阿難。諸愛雖別。流結是同。潤濕不升。自然從墜。此名內分。
內分外分。即在情想之分別。情之與想。其別者何。情由愛染而發。想因渴仰而生。生因不同。得果故異。愛染者。愛取外物。染著自身。故名內分。渴仰者。渴慕外物。仰望他好。故名外分。其情想之分別如此。心憶珍饈。與心存佛國似夫同想。其實不然。憶是愛取外物。存是心馳外物。又憶珍饈。是取物歸內。存佛國。是流心於外。是故不同也。情積不休。則發而成愛水。愛是水因。故感水果。心憶珍饈。口中水出等。是其驗也。人之愛情。非止於所舉之數種。然諸愛情。雖種種差別。而流結是同。流謂眾愛之物歸於身。如萬流之水歸於海也。結謂結合於身也。情既屬水。性是潤濕。不能飛動上升。自然從於下墜矣。情境著於自身。故此名為內分。情慾外境投於自身。想以自心趨於外境。是又情想之所異也。諸愛是別業。流結是同業。同業是自有。別業是妄生。如是自有與妄生。不得偏廢。非自有不能起妄生。非妄生不能顯自有。故地獄之有定處。與自然。亦復如是。即此可知眾生本具真淨之體。由妄習而成染污。宜辭妄習。而反真淨也。
二明外想。
阿難。外分。即是眾生分外。因諸渴仰。發明虛想。想積不休。能生勝氣。是故眾生。心持淨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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