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種戲求財物者為非道:如賭博、競勝、比武等皆是。
二、非時行求財物者為非道:非時行是指晝夜顛倒,不顧家庭眷屬,如玩弄娼妓,不務正業,即世間的浪蕩子。
三、飲酒放逸求財物者為非道:酒能亂性,飲酒的人必多放逸,不事生產。
四、親近惡知識求財物者為非道:指親近惡友不但不能得財,反而有傾家蕩產,甚至喪命的災禍。
五、常喜妓求樂求財物者為非道:指性好歌舞娼妓,任意浪費。
六、懶惰求財物者為非道:指性好遊蕩,不喜作業,凡寒熱飢飽都有藉口,不肯作事。

以上六種都是消耗財物,不事生產,不但現世勞神喪財,身敗名裂,而且來生墮苦趣,失人身,所以說是非道,亦即非人倫善道也。

至於說到「放高利貸」是否合乎「正業」?佛教過去辦有類似今日的「當舖」,只向百姓收取非常微薄的利息,甚至完全不取分釐,以幫助貧苦人士經濟上的周轉運 用,譬如北魏的僧祇粟、南北朝的寺庫、唐朝三階教的無盡藏院,都是佛教為了便民利國的金融事業。只是佛教創典當制度,不同於今日一般當舖的高利放貸,佛教 是本著來之於十方,用之於十方的精神,把社會的淨財做一個集中,然後再一次發揮其整體的力量,回饋於社會,屬於服務大眾的慈善事業,而且具有繁榮經濟的功 能。

現代社會已有正規的金融事業,寺院為恐與信徒之間有金錢糾紛,應不與信徒共金錢來往。不過,人總有不時之需,當手頭不方便時,一般人會向銀行貸款,或是到 當舖典當應急。現在社會上還有所謂「地下錢莊」,從事放高利貸行為,以超高的利率賺取不道德的利潤,完全唯利是圖;因高利貸而衍生的社會問題層出不窮,不 僅對社會無益,而且有害,應屬「邪命」的生活。

所謂「邪命」,就是用不正當的手段取得錢財,用經營不正當的事業所得來生活。譬如前面提到的開酒家、賭場、賣釣魚器具、賣打獵的獵槍,或者是算命、卜卦、 看相等都是邪命的經濟生活。佛教不提倡看風水、擇日期,《佛遺教經》曾指示佛教徒不應去仰觀星宿、推算命運,因為這些都不是合乎因緣法則正命的經濟生活, 都是佛法所不允許的。

民初的印光大師曾在普陀山一住許多年。後來日本軍閥侵華,有一位住在香港的在家弟子,有一座寬大豪華的別墅要供養大師,請大師到香港弘法。

印光大師看看因緣成熟,便想前往,但他知道那位信徒經營酒廠,是賣酒的,大師隨即決定不去,並且告訴這位弟子說:「你要我去,你就不要賣酒,因為賣酒是邪命的生活,我不好意思接受你不淨的供養。」

佛法雖然准許佛教徒經商開工廠、做各種事業,但是傷身害命、迷惑人性的事業是不准許的。所以八正道中有「正業」和「正命」兩種,就是說明做為一個佛教徒, 必需從事正當的職業,過正當的生活,用正當的方法取得錢財。如《雜阿含經》說:「營生之業者,田種行商賈,牧牛羊興息,邸舍以求利。」《善生經》則說: 「積財從小起,如蜂集眾花;財寶日滋息,至終無損耗。」

總之。財富雖為人人所愛,但做人不要過份的貪圖金錢,要過合理的經濟生活。正常的經濟生活對人生非常重要,因為世間上大部分的罪惡,都是從經濟生活不正常 而來;有了健全的經濟生活,才能建設幸福美滿的人生。所以佛經提到,我們若想獲得現生的福樂,應該做到如下四件事:

一、方便圓滿:不論是務農、做工、畜牧、經商,或者是公務人員、教師等,一定要有謀生的正當技能,憑工作而得到生活。
二、守護圓滿:從工作中獲得的財物,除了日常生活支出以外,要妥善保存,以免損失。
三、善友圓滿:要結交善友,切不可與凶險、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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