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肉身生命,濟人燃眉之急,但是無法熄滅貪瞋癡三毒;唯有佛法真理的弘傳,才能進一步淨化 心靈,拯救法身慧命,使人斷除煩惱,了生脫死,其影響及於生生世世,是以佛教教育才是最徹底的慈善救濟。

基於以上的理念,佛光山長久以來,積極以教育、文化弘揚佛法,並且在世界各地建寺弘法,把佛教推展到世界五大洲,不但落實人間佛教,尤其對國家社會,乃至 對世界和平的促進,均發生全面性的影響與貢獻,此與一般只著重推展慈善事業的團體,形成強烈而明顯的分野。

但是也有人質疑,佛教建築寺院,意義何在?如前所說,世間的錢財,只能拯救肉身生命,濟人燃眉之急,但是無法息滅貪瞋癡三毒;佛法的布施,則能更進一步地 淨化心靈,孕育法身慧命,使人斷除煩惱,了生脫死,其影響及於生生世世。因此,建造佛寺,等於建設學校,度眾萬千,這才是最徹底的慈善事業。

因此我常說,慈善是佛教的一環,甚至可以說佛教本身就是慈善事業;但是慈善工作並非佛教的全部,因為當一個人的信仰漸次升級以後,必定要從做善事修福中, 進一步研究教義以求慧解,否則一個沒有佛法的人,將如同迷失在汪洋中的舟航,找不到停靠的港灣;而佛法的重要,則往往一句話就可以給人生起信心,找到方 向,終生受用不盡。所以,佛教雖然不偏廢慈善救濟,但仍以弘揚佛法為本,以傳教為重,因為慈善救濟終非究竟,「泛濫」的救濟只會養成社會的貪心及虛浮偽善 的心理。因此所謂的救濟,應該是「救急」而不是「救貧」,應該是「救心」而不是「救人」,唯有宣揚教義、淨化人心,這才是宗教的主旨所在。 

是故,最好的慈善事業應該是與文教合而為一,因為文化可以淨化心靈,昇華人格;教育可以改變氣質,根除煩惱。因此希望政府今後在鼓勵慈善救濟的同時,也能 兼顧文化、教育,發揮宗教真正的意義和價值。如佛教所謂「諸供養中,法供養第一」,我們要肯定「文教重於慈善,有道重於有財」,我們也期盼政府的福利事業 能從文化、教育方面來提昇社會的道德水平,改善國民的生活品質,如此才是根本而究竟的福利事業。              八、中世紀歐洲的天主教會曾發行「贖罪券」,引人垢病,甚至成為後來宗教改革運動的導火線。在佛教裏,也有一些人以非法取得的錢財來布施,藉此求得心安。請問大師,如果以不法所得的錢財布施,其功過如何?    答:佛教講「未成佛道,先結人緣」。人在世間生活,要靠許多的因緣成就才得以生存,所以平時要與人廣結善緣。結緣之道,首在布施。布施不一定要捐輸金錢財 物,有的人雖然身無分文,但是一個真摯的笑容,可以令人生起信心;一個隨手的幫忙,可以濟人困難危急;甚至與人為善、一句讚美、一瓣心香等等,都是殊勝的 布施因緣。

布施、結緣是人間最美好的事。在《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說:布施能令眾生安樂,是最容易修習的法門,有如大地一樣,一切萬物都依之生長,所以六度、四攝都以布施波羅蜜為上首。

布施可分為「有相布施」與「無相布施」二種。有相布施,指世間上一般人心希果報,執著人我的布施,所以又稱為「世間布施」;此種布施只能得到有漏的人天福 報,報盡又再墮落,所以不是究竟的布施。無相布施則與有相布施相反,在布施時,能體達施者、受者、施物三者當體皆空,而無所執著,因為能超越世間的有漏煩 惱,所以稱為「出世間布施」。

佛教分有世法、出世間法,世法牽涉到社會、群眾、法律、道德、人格等問題,在社會上以不正當的手段取得財物,就是違法,必須負起刑責;而以非法所得來布施,佛教稱為「不淨施」。

佛教講「淨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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