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受戒學戒與持戒
第一節受戒
《華嚴經》說:「戒是無上菩提本。」(《大正藏》九.四三三頁中)因此,佛教的根本精神,即在於戒律的尊嚴,即在於佛教弟子們對於戒律的尊重與遵守;所以,凡為佛子,不論在家,或者出家,一進佛門的第一件大事,便是受戒。否則,即使自稱信佛學佛,也是不為佛教之所承認的。換句話說,那是一個門外漢。
佛教的戒律,因為佛子身分的不同以及等級的差別,所以也分有如下的各種名稱:
在家戒,共有四種:
三皈戒。
五戒。
八關戒齋。
菩薩戒。
出家戒,共有五種:
沙彌及沙彌尼戒。
式叉摩尼戒。
比丘尼戒。
比丘戒。
菩薩戒。
在這裡,有三點要說明的。
有人以為,三皈不是戒,五戒以上才是戒。其實,三皈也是戒,因為戒是禁止的意思,三皈之後,也有三種禁止:
第一,皈依佛,盡形壽不皈依天魔外道。
第二,皈依法,盡形壽不皈依外道邪說。
第三,皈依僧,盡形壽不皈依外道徒眾。
所以,皈依三寶的本身,就含有一種戒的特質了。
其次,在家人的八關戒齋,即是出家沙彌及沙彌尼所受十戒的上來九戒。由此關口通向出家之道,關閉死生之門,所以稱為八關。另加午後不食,稱之為齋,合起來,便是八關戒齋。
再說,菩薩戒,在中國的近世,通行《梵網戒本》,此一戒本,可以通於四聖六凡(地獄道不能受戒,但也有人以為或可受戒)的一切眾生,所以也不分在家的或出家的。近年,臺灣傳授菩薩戒,僧俗分開,出家人受梵網戒,在家人受《優婆塞戒經》的六重二十八輕戒。其實,這是尚有討論餘地的;因為《優婆塞戒經》中,明明告訴我們,六重二十八輕戒,乃是菩薩戒的根本,並非即是菩薩戒。
照理說,菩薩戒不論在家或出家,都是平等的。
不過,佛法雖講平等,乃是講性體上的平等──立足點上的平等,不是講事相上的平等──沒有老少,沒有尊卑,沒有前後的平等;佛說人皆可以成佛,因為人皆本具佛性,眾生不是諸佛,因其佛性未顯。故在佛教的戒律上,也是有等級和層次的,從三皈五戒,級級增加,層層上升,以三皈為基礎,菩薩比丘為具足,受了三皈戒的人,自然不能等同菩薩比丘戒的戒行,卻沒有一個菩薩比丘是不受三皈戒的。以此可知,三皈僅是引導入門的方便,菩薩比丘才是進入佛門的最後身分。三世諸佛在人間成佛,也都現的比丘相,因此,凡是受了三皈戒的人,應該繼續發心,求受五戒,受了五戒的人,應該再進一步,求受菩薩戒,受了在家菩薩戒的人,如果發心出家,自是功德無量,倘若無法擺脫世緣,無法披剃出家者,也該受持八關戒齋,為生死的牢獄打開一條出離的道路,切不要以為信了佛,皈依了三寶,就是佛子身分的「所作已辦」了。
第二節學戒
受戒,固然不能沒有受戒的儀式,或在師僧之前,發殷重懇切之心而感發戒體,納受戒體,或在佛菩薩形像前,禮拜懺悔,見到好相,如見光見華,見佛菩薩前來摩頂,而得受戒。但是,受戒者,只是一個佛子身分及其階段層次的開始,絕對不是其身分階段的完成,所以在受戒之後,必須學戒。四弘誓願的「法門無量誓願學」,是什麼法門呢?無非是學佛所學,行佛所行,以期證佛所證。佛教的戒律,便是教人學佛所學,行佛所行,而至證佛所證的廣大法門。也許有人不解,戒之為物,是在防非止惡,亦如社會的規約及國家的法律一樣;戒是禁止,禁止佛子不得作惡,但是佛教的戒條有限,最少的只有三條,最多的比丘尼戒,也只三百四十八條,那裡能夠統攝一切法門呢?其實,佛教的戒律,禁止作惡,也禁止不作善。當作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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