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正法請問品云:若諸菩薩,心已了知,是聽法器,則為宣說正法。總之應思維我為一切有情義利,當得佛果,須學得彼之因。此是因須聽法,故作聽法。隨念聽法利益,生極歡喜,斷過失故,生菩提心故,故爾聽法。
乙二  說者法軌分四,丙一  思維說法利益, 丙二  於佛及法生起恭敬, 丙三 由如何思及行而說, 丙四  於何境可說及不可說之差別, 今初。
俱舍論云:法施離煩惱,如理說經等。本釋云:是故若諸顛倒宣說,有煩惱心,希求利養恭敬聲名等而宣說者,是失壞自身諸大福德。故清淨說法隨起,極為重要。如於無常一次曾未脩習,不能說法。勸發增上意樂云:不為利敬,不為財物之法施則於佈施中,能生二類廿種德益。勇猛續亦云,若諸在家無量財施,不如出家佛子,一句法施福德更大。
丙二  於佛及法生起恭敬。
如薄伽梵說大般若時,自設座位等,法者尚是諸佛所應恭敬之因,故應於法起大恭敬,及應隨念大師功德及其深恩,起大恭敬。
丙三  由如何思及行而說分二: 丁一  思, 丁二  行。今初。
如慧海請問經說:立五想自是醫生想,正法是葯想,聞法如病者想,如來是殊勝士夫想,法軌常住想。復次應於眷屬修慈,斷除悉他勝我,懶惰所牽,由常說法,疲倦厭煩,說他人過失,自作讚歎,慳吝佛法,重視衣食財物受用。應如是思,我為令他得佛位故,宣說福德,亦即我之安樂受用。
丁二  行。
應先沐浴著鮮淨衣,選擇潔淨悅意處所,設立法座,坐於座已,誦降魔咒,如是在百尋以內,魔及魔之眷屬,均不能來,縱然能來,不能侵害,次以舒顏,具足聖教量因明量及譬喻等支分,宣說了義經教。
丙四  於何境可說及不可說之差別。
如調伏經云:不作祈請。即是未經祈請不可宣說。若知已是法器,堅住器內,雖不祈請,亦可宣說。此是三摩地王經所許,調伏經亦云:餘一切有過失者。
乙三  共同作業。
如是由諸說者聽者之善根,以及善行等願。當能清淨廣大增長。且由如理聽聞故,雖聞一次亦能決定生起,如其所說一切利益,又由聞者說者,依止趣入扼要故,不僅能淨,所有於法及說法者一切前所集聚等業障,即是一切新業亦能清淨。又由說者聽者如理趣入扼耍故,能見說者教授,有益相續,自能於前聖教而作殷重,於後上師所持教授一切師尊,生極大殷重。又於所示極大教授,如不得決定,又不作思維,雖如何宣說甚深廣大法要,而成如天降魔,即彼正法,反為趣入煩惱之伴。是故說者聽者應按道軌,諸具根性者應當精勤,說聽一次乃至無量次,如由首日趣入乃至十五之中不斷,以上是為宣說教授殊勝前行。
甲四  正說如何引導弟子次第分二: 乙一  道之根本依止善知識法軌,乙二 依止後如何修心次第,初又分二: 丙一  生決定故,扼要闡釋  丙二  行軌攝釋,今初。
弟子相續中,能生一分功德,則少一分過失,所有一切善樂之根本,是尊勝知識,妝依止法軌,最為初要。此又分六:
丁一  所依善知識因相, 丁二  能依弟子因相, 丁三  如何依止理趣  丁四  依止功德, 丁五  不依止罪緣, 丁六  攝以上義。 今初。
從諸經論,雖有甚多宣說:「各各乘別」。然此中是說,從三士夫道次第引導,能引至大乘佛地之善知識也。如莊嚴經論云:善知調伏,止近止,勝功德勤教自在,証得自性善巧說,大悲為主斷厭倦。是說善知識須具十法,乃為弟子所依止,此中是說,自不能調,而能調伏他人,無有是處。凡能調伏他人之上師,必先能調伏自續。或問須如何調伏者,謂不如理修,所謂証得功德,乃是名目安立,實於自續無益,故須隨順聖教調伏相續理趣:即是由決定三增上學,而有調伏等三。是調伏者,即戒增上學也。別解脫經云:意馬難駕御,必由銳釘轡,即此別解脫,常精進出離,譬如戾馬,馴馬師必由利轡始能制服。根於逆境隨行,趣入非義,則如戾馬故應制伏。且由數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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