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則:結婚比丘非僧人
現在全世界的佛教國家,如中、韓、泰、印、越、緬、錫、柬......等地的僧人,都仍然遵守佛制,無妻無子,惟獨有人誤會日本僧人,娶妻生子。須知道日本淨土真宗的本願寺裏,娶妻生子的傳教師,是居士身份,非「結婚比丘」也。
考日本淨土真宗傳教師的娶妻因緣,起源於攝政關白時代,親鸞上人年青英俊,善於說法,很得朝野欽敬。當時攝政王公關白之女,私戀親鸞,意欲逼他還俗結婚。適親鸞的師父法然上人,大倡淨土法門仗他力了生死之說,於是關白詢問法然道:我今居俗,上人出家,我們同是念佛,是否功德同等——同生西方,同了生死?法然答是同等。(按淨土法門,出家眾可得上輩往生,在家眾最高僅能中輩往生。)關白抓住此語病就說:既是出家在家念佛功德同等,即請上人命令高足與小女結婚。親鸞懾於關白之淫威,不敢違抗,乃捨戒還俗結婚,並遷出原住之寺院,另建新居。因親鸞善說法,信眾很多,顯得獨成一派,類似我國的居士林,即今日本之淨土真宗。(續明法師遺著一二六一頁云:「但據去年日本京都西本願寺傳教師飛利浦、查理、愛德曼致函「佛教世界」聲稱:『真宗並無僧侶比丘教士等,本願寺傳教師,皆是佛教講師,並不自稱僧人,親鸞上人脫離僧侶生活而返俗作居士,以居士身傳教。最要者,即為本願寺傳教師並非破戒之「結婚比丘」,不可作此想。日本比丘亦如西洋比丘,堅持佛戒,住持佛法。因真宗多為西方佛教徒誤解,故特為說明。』(見《海潮音月刊》第三五卷九月號佛教簡訊欄「日本京都」條)」由此項聲明,可知世人以為日僧娶妻生子,皆是誤會。臺灣過去受日本統治之影響,本省人亦有作東施效顰者,娶妻生子,居住佛寺,宣傳佛法。此等人若「並不自稱僧人」,亦可視作「以居士身傳教」的「佛教講師」;若「自稱僧人」,那就是「結婚比丘」,破戒又破見的惡人了。
錄自《沙彌律儀要略集註》頁三六~三七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4 七葉佛教書舍-數位時代的佛教經典結集地_電子佛教圖書館_淨土宗、禪宗書籍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