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胡封翁

渠魁罪重脅從輕  善士偏蒙滑吏名
感格中丞惟七字 公門裏面好修行
【正文】胡 向山太守之封翁,金山刑房吏也。素行忠厚,上下其手事【(左傳襄公)穿封戌囚皇頡,王子圍與之爭之。伯州犁曰:請問於囚。乃立囚上其手曰:夫子為王子圍, 寡君之貴介弟也。下其手曰:此子為穿封戌,方城外之縣尹也。誰獲子?囚曰:頡遇王子弱焉。(按)世謂作弊偏護,曰上下其手,本此。】,平生不屑為。
【譯文】太守胡向山的父親胡老太公,是金山縣刑房役吏。為人處事很忠厚,凡收受賄賂作弊偏護之事,平生從來不作。
【正文】值 金山有盜案,事主受傷致死。捕獲首從三十餘人。時功令嚴,劫盜傷人者,無首從皆斬。適翁承行此案,翁彼三十餘人,皆失業貧民,不忍其駢首受戮【駢,,猶並 也。】。乃以起意行劫,及下手致死,二人擬斬,餘皆擬軍流定案。令疑其失之輕,翁力言:「案雖行劫,然閱其供詞,並非積賊。即其致傷事主,亦系黑夜,倉卒 推跌,非有金刃器械,似可得從輕比。」令復慮幹嚴駁,翁曰:「倘幹駁詰,請以某解省,治失出之罪【(唐書除有功傳)武后曰:公比斷獄,多失出,何也?對 曰:失出臣小過,好生陛下大德。(按)失出,輕縱也。】。令斂容曰:「若尚肯為民請命,我豈獨無仁心耶?」遂從其言讞上【讞,音彥。讞上,猶言定案上詳 也。】。
【譯文】恰 好金山縣發生一起盜竊案,被盜人受傷而死。逮捕了首犯從犯三十多人。當時法律規定很嚴,凡搶劫偷盜傷人者,無論首犯從犯,一律問斬。這件案子由胡老先生承 辦。他看三十餘人,都是失業貧民,不忍心他們都被殺頭。就以他們動機是行劫,下手作案時才誤致人死命為由,判處其中首犯二人擬斬,其餘均判處充軍流放定了 案。縣令認為他量刑過輕,老先生極力辯說:「案子雖是行劫,但看他們的供詞,都不是慣賊。即使受害人致死一節,是在黑夜,慌忙倉促中被推擠跌倒,並不是用 刀刃之類殺人器械所致,看來應從輕量刑。」縣令又擔心上級會嚴厲批駁下來,老先生又說:「如果受到駁斥,問下罪來,請把我押解進省,治我輕縱之罪!」縣長 臉色嚴肅地說:「你都肯為民請命,難道我就沒有仁愛之心嗎?」於是就按老先生的意見,作了定案處理,詳文上報。
【正文】果駁回,另擬。翁復為文頂詳,三駁三頂。中丞大怒,嚴劄申飭,提案親訊。又飭令帶印至蘇,勢將參劾【劾,音河,猶參也。】。大懼,以咎翁。翁願隨侍至省,且曰:「公如見撫憲,請悉委之某。幸而得釋,公之福。不釋,某獨任其責。」令遂帶翁同行至省。
【譯文】果 然被駁回,又另擬呈狀。老先生重新寫過詳情,頂報上去。三駁三頂。巡撫大怒,嚴厲下書申斥,要提案親自審訊,並又下令縣長帶上官印到蘇州聽候處理,看來勢 必遭參劾。縣長恐懼萬分,埋怨胡老先生。老先生表示願意隨縣長進省,並說:「縣公見了撫憲(對巡撫的尊稱),請把一切責任推在胡某身上。如果有幸得到寬 釋,是你縣公之福。如果不釋,胡某獨擔其責!」縣長就帶老先生來到省城蘇州。
【正文】入 謁中丞,翁候於轅外。中丞責令輕比,詞色俱厲【厲,嚴也。】。令頓首謝過,中丞復曰:「若初任,誰教若為此者?」令以刑房胡吏對。「從汝來否?」對曰: 「現在轅門外。」中丞笑曰:「我固疑滑吏,納賄舞文【賄,音匯,財也。(唐書柳公綽傳)吏有納賄舞文,二人同系獄。公綽判曰:贓吏犯法,法在;奸吏壞法, 法亡。竟誅舞文者。(按)卷中作弊,曰舞文。】,果不謬,我當親訊之。」即飭巡捕官帶翁入。中丞迎叱之曰:「若為刑房吏,不知劫盜傷事主至死,應無分首從 皆斬耶?」翁叩頭對曰:「固知之。然律雖如此,其中輕重,當有權衡。」中丞怒曰:「同一劫盜傷主,分何輕重?」對曰:「律為積年巨盜,明火執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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