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喪儀辦理注意事項
1、恭請法師指導或委請專辦佛教儀式之葬儀社,辦理所需籌設事項。(佛教儀式不要請道士,師公、五子哭墓、孝女白琴、牽亡陣等對亡者沒有助益。)
2、出殯之行列,宜簡單隆重,孝眷切勿因愛好面子,而鋪張浪費,勞民傷財,應撙節費用,移做供養三寶、印經、濟貧、放生等,使亡者獲得真實利益,家眷亦可得大福報。
3、應用火葬,骨灰安放於寺院,能力不及者隨意即可。
4、經四十九日後,喪事處理完畢,經書、佛像應妥善保存,若不用者請寺院或蓮友代為處理。
5、七七算法:應自往生當日起算,第七天為頭七,第十四天為二七,依此類推,作七宜提前一日作,並每日為其念佛迴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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