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
第三。《無量壽經》云:「於此娑婆世界一日一夜的修道,勝過於其餘的佛土一百年。」《維摩詰經》云:「娑婆國土有十種事相之善法,是其餘諸佛國土之所沒有的,所謂的以布施攝受貧窮等等。」
疑惑者曰:如果准照此二經典所說的,於娑婆世界修行佛道,乃是勝過其餘他方之世界,何必要勞苦而專門憶念阿彌陀佛,期願能夠往生極樂世界。捨棄殊勝的修行環境而求生於較差的他方世界,使修道之業行難以成就,執取與捨棄之二種路途,希望能夠詳細唱演其原委。
會通曰:佛陀弘揚佛法之規則,無不皆能存其利益,各自隨著一個趣向,而其義理並不互相違背。何以故呢?修行之根機,總共有兩種階位,若是尚未登於不退之位的人,難以居住於污穢之國土。如果想要靠自己的力量來修行,有很多的退道之緣,違逆和順境之緣觸於凡夫之情執,便產生了憂喜之心。貪愛和憎恨之念競相發生,種種惡業又再造作興起,沒有辦法自我安定修行,終究還是沉淪於三惡道之中。
若是已經修習因地經過萬劫,其法忍已經成就,污穢的國土才堪能居住,才能真的利益眾生。既然成就了自我之修行,已經免離於生死輪迴,能以十種善行之事利益他人,乃是其餘諸方世界所不能及的。這是因為其餘的佛國淨土,其依報國土之境界、極為精緻美妙豐華富足,種種的資生用具完全沒有虧缺,所須之事物可以隨其意念而得。既然他方淨土完全沒有缺乏欠少,布施的東西想要給何人呢?而其餘的九種善事,準此道理便可完全明了。
因此之故,若是自我了知自己是已經得到不退轉之位,則居住於此娑婆世界並無妨礙,廣泛施行種種善業以利益他人,則能勝過其他沒有辦法行布施等善行之佛國。然而當今學佛之人,遠離釋迦聖人之時世已經非常遙遠,貪瞋癡三毒仍舊熾然不止,尚未能夠自在解脫。若是能夠往生於西方淨土,依託於彼國土殊勝之因緣,藉著阿彌陀佛加持之威德,才能夠得到不退轉。是故一定要往生於彼國,成就自我利益之因,據此道理而言,則是完全沒有違背諍議。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5 七葉佛教書舍-數位時代的佛教經典結集地_電子佛教圖書館_淨土宗、禪宗書籍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