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答A居士
一、勸繼續懺悔念佛求生
三月十二日來信收到,此信實是您能否往生的關鍵,因此抽暇先回您的信。從信中可以看出:(一)您的發心很真誠,用功也很勤。(二)對於自己要求很嚴格,並敢於直率的說出自己的缺點。(三)為懺悔自己過失,曾哭過數十次。這些都是很可貴的優點。但目前成為障礙者,則由於(一)嗔毒較深,(二)更重要的則是,對於教理的瞭解,還不深入。
修行人常犯輕敵之病,常以為自己一用功便能克制煩惱,一切太平,這實是不符合實際的主觀願望。應知貪嗔癡三毒,多劫以來,染入我們的心田,如油入面。在和麵時摻入一些油是極其容易的;但摻入之後,想再從面中取出這些油,那就難如上青天了,所以經典中說世尊的常隨弟子中,許多已證阿羅漢,但三毒所殘留的習氣,仍保留不斷,只有如來才能斷殘習。蓋「久反之地,非一戰所能成功」,故首先勸您,不可喪失信心。犯錯誤,怎麼辦?那很自然,那就是懺悔。再犯怎麼辦?那就再懺悔。一切罪從懺悔滅,故普賢大士十大願王中云:「我此懺悔,無有窮盡。」普賢菩薩尚且盡未來際,懺悔不休,我們凡夫焉能因為懺悔數百次,哭過幾十次,但脾氣不改,愧見如來,便半途而廢呢?
您說發一次脾氣,就把多日修持的功德,一把火燒光,這是根據於「一點嗔心火,能燒功德林」而來的。但我們想要正確理解經論中的一句話,那就需要聯繫其他經論中文句,融會貫通來理會。例如,經論中說我們看經和念佛的功德,「如食金剛,決定不消」。這就是說念佛和誦經的功德,如同人吞食了金剛鑽(鑽石),這是決不會消失的。於是這句金言,便同您的體會,燒光了一切功德,完全矛盾了。那麼,這相矛盾的兩句話應如何融會來正確瞭解呢?現在我做個譬喻。例如有人被法院凍結了他在銀行中存款,這筆錢他當時完全不能動用,就和沒有這筆錢一模一樣,這就是「火燒功德林」之原意。但是這筆錢並沒有被沒收,沒收了,那才真是燒光了。現在只是凍結,仍承認這筆錢是他的,這就是「決定不消」之義。我這個譬喻,可引證佛經。佛在世時有一人因八萬劫前遇虎,失聲念了一句南無佛,八萬劫後得遇釋迦牟尼佛,因此一句功德,收容為僧,而證阿羅漢。試想,此人在八萬劫中應該生過多少氣,發過多少嗔心火,但這句南無佛的功德「決定不消」,終於憑其功德而證阿羅漢。同時根據這段經中開示,證明嗔毒等的可怕,所以把念佛功德的果報推遲了八萬劫。
修禪定的人,一發脾氣,於是禪定的境界保不住,定中所發的神通,也不出現了,必須再用一段功才能恢復。至於修淨的人,臨終一念,如果是嗔恨,那就決定不能往生。以前修持的功德,以及求生極樂的願望,此時都失效了。這即燒盡功德林之意。所以我們必須忍辱護嗔心,如能忍辱則嗔心漸漸的自然不起了。
您來信問我有什麼辦法?現在「辦法」已躍然於紙上矣!辦法是:(1)恒修懺悔。(2)修行忍辱,善護己念。在這兩方面的無上武器,便是一句佛號。
(一)懺悔,有理懺與事懺。理懺者,如「罪從心起將心懺,心若亡時罪亦空」。是謂心空則罪消也。是以「若欲懺罪者,端坐念實相」,若能心契實相則諸罪自然消除。但此法不是凡夫之人所易做到。事懺者(又名作法仟),乃修懺法(例如大悲仟)以懺除罪業。目前有先師所編之《寶王三昧懺》,又名《長壽懺》,正在印製。印好後,會寄送您一本,您可照懺軌禮拜懺罪。但更重要者,《觀經》說「念佛一聲,能消八十億劫生死重罪,勸您一心持名,是即無上殊勝之懺悔。
(二)忍辱護念:《金剛經》中忍辱仙人,實是我們之良師,仙人是說法度眾,反被誣衊為調戲婦女,並用刀來節節支解,可是仙人當時無人我等相,不生嗔恨。故知嗔毒之根在於我相,若無我相,還有誰會生氣?所以生氣者,只是為了它違反了我,污辱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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