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導大師語錄
2012-8-8 10:36:15

 
《善導大師語錄》代序
淨宗法師
「善導大師語錄」,由淨土宗善導流導師慧淨法師輯錄自大師《五部九卷》(善導大師全集,簡稱「善全」),總含約百餘則法語,及百餘則偈語,大分三篇:「本願篇」、「法語篇」、「偈語篇」。此「語錄」具有以下兩大特色:

一、收錄法語,簡明扼要。收錄善導大師最要、簡明、典型的法語,便於讀者迅速把握善導大師思想精髓。

二、編排組織,渾然一體。巧妙顯示「本願稱名,凡夫入報」之淨土宗根本宗義。

其中「本願篇」之全部,「法語篇」之第一部分、「偈語篇」之第一部分,尤其重要。

多數法語、偈語之前加有小標題,寥寥數字點明當則法義核心,易持易記;每則法語的前後編排,並非偶然,而往往體現了法義展開的次第。這些都是應該細細注目之處。

輯錄「善導大師語錄」 ,自然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要求對每一則法語,乃至對善導大師著作的每一文每一句,必須有如下三個層次的無誤理解:

一、對法語文句本身的無誤理解。

二、結合上下文,在特定的語境中的無誤理解。

三、把握大師根本思想、精神實質的無誤理解。

三個層次,立體交叉,相互融通。在此融會貫通、無誤理解的基礎上,精心選錄法語,加以組織條理化地縝密編排,最終形成《善導大師語錄》,不僅宗旨突出,充分體現善導大師「本願稱名,凡夫入報」之根本思想,而且各則法語法義之間的內在聯繫,頭頭是道,左右逢源,渾然一體。 一、本願篇--本願釋 
(善導大師解釋第十八願) 
《無量壽經》「第十八願」:
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唯除五逆,誹謗正法。
(一)對文增減
1.《觀經疏》〈玄義分〉(《善導大師全集》第51頁):
若我得佛,十方眾生,稱我名號,願生我國,下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2.《觀經疏》〈玄義分〉(《善導大師全集》第31頁):
一心信樂,求願往生,上盡一形,下收十念,乘佛願力,莫不皆往。
3.《觀經疏》〈玄義分〉(《善導大師全集》第51頁):
但能上盡一形,下至十念,以佛願力,莫不皆往,故名易也。
4.《觀念法門》(《善導大師全集》第354頁):
若我成佛,十方眾生,願生我國,稱我名字,下至十聲;乘我願力,
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5.《往生禮讚》(《善導大師全集》第539頁):
若我成佛,十方眾生,稱我名號,下至十聲,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彼佛今現,在世成佛,當知本誓,重願不虛,眾生稱念,必得往生
(二)總顯其義
1.《觀經疏》「六字釋」之文(《善導大師全集》第50頁):
言「南無」者,即是歸命;亦是發願迴向之義。言「阿彌陀佛」者,即是其行。
以斯義故,必得往生。
2.《觀經疏》「唯明專念」之文(《善導大師全集》第206頁):
《無量壽經》四十八願中,唯明專念彌陀名號得生。
3.《觀經疏》「弘願文」(《善導大師全集》第22頁):
言「弘願」者,如《大經》說:
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也。
4.《觀經疏》「要弘廢立」(念觀廢立)之文(《善導大師全集》第317頁):
雖說定散兩門之益;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
5.《往生禮讚》「光號攝化」之文(《善導大師全集》第479頁):
彌陀世尊,本發深重誓願,以光明名號,攝化十方,但使信心求念;
上盡一形,下至十聲、一聲等,以佛願力,易得往生。
6.《觀經疏》「二種深信」之文(《善導大師全集》第244頁):
一者決定深信:自身現是罪惡生死凡夫,曠劫以來常沒常流轉,無有出離之緣。
二者決定深信:彼阿彌陀佛四十八願,攝受眾生;無疑無慮,乘彼願力,定得往生。
7.《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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