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釋尊在
按照我們禪門的解釋,法即釋尊的覺悟。將釋尊的覺悟原原本本、世世代代傳承下去,有這個覺悟的地方,釋尊就能永生。
打比方說,“燈燈無盡”一語見於《維摩經》,如果將一支蠟燭的火移到下一支蠟燭,即使原來的蠟燭融化了,它所燃起的火仍是與原來別無二致的火,輾轉連續不斷地點燃下面的蠟燭,這支蠟燭本身盡管燃盡,但火卻永遠生輝。所以,在覺悟的燈火點燃的地方,釋尊至今仍儼然活著。這樣的解釋是禪門的解釋,大乘佛教全部做這樣的解釋。
法然上人在臨終之時,有人商議上人的遺骸如何處置?上人說:“不用給我造墓,哪裏有佛號,哪裏就是我的墓。在這個世上,哪怕在窮鄉僻壤,只要還有人念‘南無阿彌陀佛’,法然就活在那裏。”
思誦南無阿彌陀佛
我亦惟駐六字中
有法在的地方,祖師就活著。釋尊也活著。所以嚴格護法,使它薪火永傳,是我們的重大職責。
如此一想不能不發人深省:今天的日本,今天的日本佛教界,究竟還有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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