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心經要釋總科分判表
┌初明能觀人 ┌初遣執
├二明所修行 ├二顯性
┌┼三明所觀境┌┼三破妄分三=戊───────────────┐
│└四明所得益│└四證果分二=戊─────┬初明菩薩得斷果 │
│ │ └二明諸佛得智果 │
│ └──────────────────┐ │
└────────────────────────┐│ │
┌初總示菩薩修 ││ │
┌初顯說般若分二=丙┤證境界分四=丁┘│ │
┌初經題 │ └二詳明般若真 │ │
大科分三=甲┼二譯人 │ 空實義分四=丁─┘ │
└三正文二=乙┤ ┌初出名嘆益 │
└二密說般若分二┴二正說咒語 │
┌──────────────────────────────┘
│ ┌初對迷心重者破五蘊
│┌初破凡夫我相分三=己───────────┼二對迷色重者破十二入
└┼二破二乘法相分二=己┬初破緣覺十二因緣法 └三對心色並迷者破十八界
└三破權教菩薩法相 └二破聲聞四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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