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柯橋某

負兄所托效新台  齧腿驚看黑犬來
廉恥俱無身可殺 鬼呼快活正堪哀
【正文】會稽柯橋鎮,某甲病將死,以幼子養媳,囑其弟某乙曰:「我死弟又未娶,宗祀惟此子是賴。幸弟善撫之,得成立以延似續【註詳王中丞篇。】,雖死不朽。」言訖,執弟手而逝。
【譯文】會稽柯橋鎮的某甲,生了重病,臨死時,把幼小的兒子和童養媳,托咐給弟弟某乙,說:「我死了,弟弟又沒成家,咱家的香火就靠這個孩子繼承了。希望弟弟好好撫養他們,能夠使他們長大成人,頂門立戶,延續宗祀,我死也就放心了!」說畢,握著弟弟的手瞑目而逝。
【正文】乙 因其侄為子,其初撫之甚篤,鄉里稱之。時子僅弱齡,而媳已及笄【笄,音雞,簪也。(雜記)女雖未許嫁,年二十而笄。(按)及笄女子,年二十之謂。】,貧家 無多屋,朝夕共居。未幾,乙竟忘易簀之言【簀,音責。易簀,註詳正直篇。】,頓蹈新台之恥【頓,猶驟也。蹈,猶犯也。(詩經新台章朱註)衛宣公為其子娶 於齊,而聞其美,欲自娶之,乃作新台於河上而要之。國人惡之,而作此詩以刺之句。】,醜聲四播,鄉里之稱之者,皆反而誹誚之【誹誚,音非肖,猶譏笑 也。】。越數年【越,過也。】,子已弱冠,乙猶日使媳侍寢,而臥子於床下。子恒終夕飲泣,不敢言。
【譯文】某 乙就把侄兒認作兒子,起初撫養照料盡力盡心,受到鄰居鄉里的稱讚。當時兒子才十幾歲,而養媳已近二十。由於家境貧窮,沒有多餘房間,三人朝夕相處住在一間 屋裏。沒有過多久,某乙竟然忘了自己對哥哥所作的諾言,把兒媳給姦污了。於是醜聲傳了出去,鄉里原來稱讚他的人,都反過來指責譏笑他。過了幾年,兒子已經 二十,某乙仍然讓兒媳陪他睡覺,而讓兒子睡在床下。兒子常夜裏哭泣,不敢說什麼。
【正文】會 冬至,乙念兄浮厝田間【厝,音措。】,覆草朽壞,無以蔽風雨,因編茅為席以易之。甫至厝所,忽有黑犬自棺後突出,齧其腿【齧,同咬。】,狂呼倒地,同行者 扶之歸。至家,即作甲語,責其負兄奸媳。自批兩頰,頰盡腫,復自裂其腎囊,囊碎,肉片片墮。口稱我為祖宗殺此無廉恥人,遂連呼快活而死。
【譯文】有 一年冬至,某乙想到哥哥的棺木還露天封藏在田野裏,上面覆蓋的稻草已經朽壞,不能遮擋風雨了,就動手編了一張新草席去更換。剛來到放置棺木處,突然從棺木 後面躥出一隻黑狗,咬住他的小腿肚,他痛得狂呼大叫,倒在地上。在田裏耕作的人見了,扶著他回到家裏。一進家門,他就以他哥哥的口氣責罵他辜負誓言姦污兒 媳,自舉雙手自打嘴巴,打得臉頰都紅腫了,接著又自己撕裂陰囊肉,片片墜下,嘴裏說:「我替祖宗打死這個無廉恥的人!」接著連連說:「痛快!痛快!」一會 兒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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