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二、辨次第十 子一、善友為依
又毘缽舍那支,最初必用善友為依。
「辨次第」,就是學習止觀,其中有十法次第。第一,就是要有善友為依。
最初開始修習毘缽舍那時,要謙虛地去親近善知識,依靠善知識的幫助與教導,才能明白什麼是毘缽舍那、如何觀察諸法實相這件事。
子二、尸羅攝受
奢摩他支,尸羅圓滿之所攝受。
另外,還要修習奢摩他,能幫助修毘缽舍那觀;而修定,需要持戒清淨的幫助,清淨的戒功德能支持定的成就。
止, 就是使令我們這一念心不要打妄想,安住在所緣境上明靜而住。很多歡喜坐禪的人告訴我,使令這一念心明靜而住很難做到。現在這裡告訴我們的方法:「尸羅圓滿 之所攝受。」就是要持戒清淨,奢摩他才能夠成功。如果說:「我不歡喜學習戒,我管那個事做什麼?」有這樣的心情,奢摩他修不好!現在彌勒菩薩告訴我們,要 持戒清淨,奢摩他才能成就,就能夠明靜而住。
子三、覺真實欲
又依善友之所攝受,於所知境真實性中,有覺了欲。
另外,憑藉著善知識的教授與護念,對於一切法的真實相發起覺了的願望,這個願望能領導你不斷地學習。
「所 知境」,即世間生死緣起是無常、苦、空、無我,及出世間聖道是殊勝利益安樂的道理。若能明白世間的緣起──苦、集,就應該會有厭離心;若能明白出世間的緣 起──滅、道的道理,也應該會有成就聖道的願。事實上,要對生死苦有厭離心、對於得聖道有歡喜心,還不容易!要隨順善知識的教授,才發起這樣的覺了欲。當 然,也有的出家人沒有善知識教授,就有厭離生死、欣得聖道的意願,但這樣的人不多。
《披尋記》:於所知境真實性中有覺了欲者,謂於真實苦、集、滅、道無量法教,樂欲思惟、稱量、觀察故。
「稱量、觀察」,就是對十二分教法,樂欲思惟、樂欲稱量、樂欲觀察。如果依四諦的道理來分別,就是樂欲思惟苦集的過失、思惟生死是苦,樂欲稱量滅諦的功德,以及樂欲觀察道諦的功德。
子四、堪忍譏論
依尸羅圓滿之所攝受,於增上尸羅毀犯淨戒,現行非法壞軌範中,若諸有智同梵行者,由見、聞、疑,或舉其罪,或令憶念,或令隨學;於爾所時堪忍譏論。
雖 然受了戒,有持戒清淨的意願,但是在你的行為中,偶爾對於殊勝的戒法有所毀犯,破壞了戒法的軌則。一同修習梵行的有智慧者,或者是見到了你的錯誤行為,或 是聽聞別人說你犯戒,或者疑惑你有不合戒法的地方,因此舉發你的過失。如果你因為忘記了這件事而不承認,他就會要你憶念自己是否有犯戒的行為。若是你對戒 法上有所不知時,他就要你勤加學習。從初學到成就那麼長的時期內,若上述種種情形發生時,你要能忍受得住,否則聖道因緣就不能具足。
「尸羅」就是戒,「增上」是讚歎戒有強大的力量能幫助你成就定,所以名為「增上尸羅」。我們初開始學習戒法時,這一念分別心狂妄不老實,就有毀犯清淨戒法的情形。身口意上表現出來的行為不如法,名為「現行非法」;因此就破壞了佛為我們安立的軌則,名為「壞軌範」。
「若 諸有智同梵行者」,若很多位有智慧、一同共住修學聖道的人。「由見、聞、疑」,根據他親自看見、或聽人說、或他疑惑你犯了那一條戒。「或舉其罪」,由於上 述三種情形,而舉發你犯了某某戒。「或令憶念」,假使你已經忘記了,同梵行者就會舉出那件事,令你憶念。「或令隨學」,若是你沒有好好學戒,因為無知而犯 戒時,這個有智的同梵行者,就幫助你學習戒律的止作、開遮、持犯、輕重等。
「於爾所時,堪忍譏論」,初開始學習戒法,因為煩惱強,當同梵行者舉發你的罪,不要說:「你憑什麼指責我?」要懷著慚愧的心情,容忍他的訶責議論,慢慢地就能持戒清淨。因為持戒清淨,奢摩他也就容易清淨。
《披尋記》:由見聞疑或舉其罪等者,開悟現前所犯眾罪,名舉其罪。開悟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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