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二、第二因所攝二 戌一、舉六相二 亥一、入住出相
又若先以世間道得三摩地,亦得圓滿,亦得自在;彼或於入三摩地相,謂由此故入三摩地;或於住三摩地相,謂由此故住三摩地;或於出三摩地相,謂由此故出三摩地。
第二因「由所依」,是指依止禪定才能修毘婆舍那觀,為了成就禪定,要修入、住、出以及止、舉、捨六種相。先說入、住、出三相。
這 位修行人在得諦現觀之前,先以世間道依次得到了未到地定、三摩地圓滿、三摩地自在。若以未到地定為例,當他「入」未到地定時,是依善取能入未到地定的所緣 相作意思惟,而入於未到地定。若是安「住」於未到地定,就是因為善於安住所緣相作意思惟,而繼續隨其所欲,安住未到地定中。若是「出」於未到地定時,就是 不再思惟定中的所緣相,另外要有一個非定中所緣的所緣境,譬如飲食或如廁等事,而出未到地定。其他三摩地圓滿、三摩地自在的入、住、出,情形都是一樣的。
於此諸相作意思惟,安住其心,入諦現觀。
這位修行人於諸禪定中──包括入、住、出三相,又能夠作意修習三三昧,並安住其心思惟觀察,就能入於諦現觀了。
前面所說入、住、出三相,就是指禪定而言。這裡所說的「安住」,是指住於定中修三三昧,而入於諦現觀。
《披尋記》:或於入三摩地相等者,此中入住出相,如〈三摩呬多地〉別釋應知(陵本十三卷三頁)。
關於入、住、出相,本論的〈三摩呬多地〉有特別詳細的解釋,可以參考。
亥二、止舉捨相
若得三摩地,而未圓滿,亦未自在,彼或思惟止相,或思惟舉相,或思惟捨相,安住其心,入諦現觀。
其次,說明止、舉、捨三相。如果是成就了未到地定,但是未得三摩地圓滿、也未得三摩地自在,這位修行人要努力向前進修時,或者「思惟止相」,心安住於所緣境中無分別住。若是想要得初禪,就要修七種作意,其中修止也修觀。
或「思惟舉相」,選擇淨妙的所緣境,或者以佛、法、僧為所緣境作意思惟觀察,提振精神、發動精進修行。
或「思惟捨相」,就在止觀相應時,任運而住,不需要特別努力。由思惟止、舉、捨,安住其心修習三三昧,而入於諦現觀。
戌二、結安住
如是當知由所依故,其心安住。
如前面所舉的六相,應當知道在修習三三昧的時候,還要有所依止的三摩地。以未到地定、三摩地圓滿、三摩地自在為所依止處,心安住於定中修習三三昧,才能夠入諦現觀。
《披尋記》:或思惟止相等者,此中三相,亦如〈三摩呬多地〉說應知(陵本十三卷十一頁)。
酉三、第三因所攝二 戌一、舉二相二 亥一、辨障礙三 天一、標
又有二法,於修現觀極為障礙。
第三因是「入境界門」,此中含攝有二種相。
又有兩件事對於修行有很大的障礙力,使令無漏的現觀不能成就。
天二、徵
何等為二?
那兩種障礙呢?
天三、列
一、不正尋思所作擾亂,心不安靜。
第一種障礙是不正尋思。靜坐時應該修三三昧,有止也有觀,卻生起不合道理的分別;因為不正尋思的擾亂、令心不寂靜,就障礙證得諦現觀。
「不 正尋思」,就是不合道理的分別心,有欲、恚、害、親里、國土、不死、家勢、輕蔑等八種尋思。它能擾亂心、令心不寂靜住,也能染汙心、令心不清淨。心與所緣 境接觸時,煩惱現行了,對於合意的事生起貪心,對不合意的事生瞋心;或者沒有動貪心或瞋心,心裡很和平,但是對於所緣境有所得,執著它是真實的,不知道它 是虛妄的、是畢竟空的,都名為不正尋思。
不正尋思的過失,就是造作擾動、令心不安靜,能障礙契會、安住於第一義諦。不學習佛法的人,當然不能覺知這是一種過失;學習佛法、常常修習止觀的人,就會覺察到自己現在這一念心的不正分別,是不能順於第一義諦的,應該立刻改正過來。
二、於所知事,其心顛倒。
第二種障礙,是正在觀察身受心法等所知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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