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七葉佛教中心  支持書舍的建設: 請點這裡  書本報錯: 留言板
你好,各位佛友 登錄 註冊 搜索
背景:
閱讀書籍 - 金剛經百家集註大成

金剛經百家集註大成

妙行無住分第四

[日期:2010-08-24]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佚名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妙行無住分第四

復次。須菩提。

【王日休曰】謂再編次。佛與須菩提答問之言也。此乃敘經者自謂。

【顏丙曰】復次。乃再說也。

【李文會曰】復次者。連前起後之辭。

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疏鈔云】言應無所住者。應者當也。無所住者。心不執著。

【李文會曰】菩薩於法者。總標一切空有之法也。應無所住者。一切諸法。應當無所住著也。

【法華經云】十方國土中。惟有一乘法。謂一心也。心即是法。法即是心。二乘之人。不能解悟。謂言心外即別有法。逆生執著住於法相。此同眾生之見解也。

【逍遙翁曰】凡夫不識自佛。一向外求。住相迷真。分別他境。不為助道。但求福門。似箭射空。如人入暗。俱胝和尚凡見僧來問話。唯豎起一指頭。

【佛鑑禪師頌曰】不用將心向外求。箇中消息有來由。報言達摩西來意。祗在俱胝一指頭。菩薩了悟人法二空。心無取捨。能知凡聖一等。空色一般。善惡一體。

【龍濟和尚頌曰】心境頓消融。方明色與 空。欲識本來體。青山白雲中。是菩薩心無所住著也。行於布施者。布者普也。施者散也。謂除我人眾生壽者四相。煩惱妄想取捨憎愛之心。世尊即以教法布施。內 破一切執著。外即利益一切眾生。菩薩布施。皆應無住。不見有我為能施人。不見有它為受施者。不見中間有物可施。三體皆空。住無所住。清淨行施。不愛已乏。 不望報恩。不求果報也。凡夫布施。希求福利。此是住相布施也。

【永嘉大師云】住相布施生天福。猶如仰箭射虛空。

【逍遙翁曰】誦金剛經者。若人了知住無所住心。得無所得法者。此名慧業。若人日積課誦之功。希求福利。此名福業。二者相去絕遠。如霄壤也。

【法華經云】若於後世讀誦是經典者。是人不復貪著衣服臥具飲食資生之物。所願不虛。

【張無盡云】夫學道者。不可以溫飽為志。本求無上菩提。出世間法。若以事不如意為怨。而圖衣飯為心者。又何益於事乎。

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

【王日休曰】色。謂形色。聲。謂音樂。香。謂鼻之所聞。味。謂食物之味。觸。謂男女之慾。法。謂心之所校量思惟者。乃教化眾生不使著於六塵也。

【陳雄曰】摩訶般若經云。眼色識。耳聲 識。鼻香識。舌味識。身細滑識。意法識。又懺法云。眼著色。耳著聲。鼻著香。舌著味。身著觸細滑。意著法塵。起種種業。此言住。亦識著之謂。凡夫六根不 淨。貪是六者。以快其欲。是名六塵。一不如其所欲。則必布施以求滿其欲。其所住而布施者然也。菩薩受如來無相教法。無諸欲之求。無能施之心。但以法施利益 一切眾生。如水行地中。無有罣礙。無所住行布施者然也。華嚴經云。不求色聲香與味。亦不希求諸妙觸。但為救度諸群生。常求無上最勝智。正此之所謂行布施 也。

【華嚴二十四卷云】眼識所知種種諸色。耳 識所知種種諸聲。鼻識所知種種諸香。舌識所知種種諸味。身識所知種種諸觸。意識所知種種諸法。又天地八陽經云。眼常見種種無盡色。耳常聞種種無盡聲。鼻常 嗅種種無盡香。舌常了種種無盡味。身常覺種種無盡觸。意常思想分別種種無盡法。詳此二經。既言種種諸聲。種種無盡聲。則王氏所言。聲謂音樂者。恐失之拘於 音樂矣。既言種種諸觸。種種無盡觸。則王氏所言。觸謂男女之慾者。恐失之執於男女之慾矣。

【張無盡曰】不住色布施者。謂智慧性照見一切皆空也。梵語檀那。此云施。菩薩無色可捨。名為布施。如藥對病。似空含有。有病既除。空藥俱遣。色空泯絕。中道皆亡。了無一法可得。二乘之人捨色取空。為不住色而行布施。

【玄奘法師所譯經云】不住於色。不住非色香味觸法。一例皆然。是故空有悉皆無住。無空可取。無有可捨。空有同如一體平等。平等行施。即知法界。不住有施。不住無施。不得有無一邊障礙。施心廣大。猶如虛空。所獲功德。亦復如是。故經中舉十方虛空較量施福。即斯意耳。

【傅大士曰】施門通六行。六行束三檀。資 生無畏法。聲色勿相干。二邊純莫立。中道不須安。欲覓無生理。背境向心觀。不住聲者。清淨無罣礙也。梵語尸羅。此云戒。二乘之人。意謂聲從色起。遂向聲塵 中分別。聞樂則喜。聞悲則哀。欲捨此聲。而取無聲。名之為戒。菩薩無聲可捨。色若是有。聲從是生。色既本空。聲從何起。若能如是悟者。雖在生死中。生死不 能拘。雖在六塵中。六塵不能染。在在處處。心常清淨。又云。尸羅得清淨。無量劫來因。妄想如怨賊。貪愛若參辰。在欲而無欲。居塵不染塵。權依離垢地。當證 法王身。不住香者。謂見色清淨也。梵語羼提。此云忍辱。二乘之人。妄生忍辱。惟恐貪著。欲行遠離。故名忍辱。正是捨色取空。不了中道也。殊不知香性本空。 菩薩忍亦無忍。辱亦無辱。須是自性清淨。不生起滅之心。方始悟明心地。故古德曰。明心之士。其心猶如明鏡。能攝眾像。盡入其中。無有罣礙。清淨含容。無有 邊際。又云。忍心如幻夢。辱境若龜毛。常能修此觀。逢難轉堅牢。無非亦無是。無下亦無高。欲滅貪瞋賊。須行智慧刀。不住味者。謂眾生性。與如來性。無所分 別也。梵語毘離耶。此云精進。了知舌根本空。為不住味。故云受諸飲食。當如服藥。或好或弱。不可生憎愛也。

【肇法師曰】會萬法歸于自己者。其惟聖人乎。

【晁太傅曰】一切凡夫皆是迷人。內有回心起信。詢求妙理。悟明心地者。此是迷中悟人也。

【徑山杲禪師曰】佛與眾生。本無異相。只因迷悟。遂有殊塗。

【黃蘗禪師曰】有識食。有智食。四大之身。飢瘡為患。隨順給養。不生貪著。謂之智食。恣情取味。妄生分別。唯圖適口。不生厭離。謂之識食也。三乘之人。雖不住飲食之味。尚猶貪著諸法之味。以貪著故。名為精進。菩薩之心。於諸法相。悉如夢幻。遇緣即施。緣散即寂。

【圖覺經云】照了諸相。猶如虛空。此名如來。隨順覺性。

【傅大士曰】進修名燄地。良為慧光舒。二 智心中遣。三空境上祛。無明念念滅。高下執情除。觀心如不間。何啻至無餘。不住觸者。謂心無取捨也。內無菩提可取。外無煩惱可捨。梵語禪那。此云靜慮。二 乘之人。認觸為色身。色身若是有。即言離諸觸。色身既本無。諸觸何曾有。又云。了觸即無生。不住虛分別。一切諸萬法。本來無所動。

【六祖曰】一切萬法。皆從心生。心無所生。法無所住。

【大陽禪師曰】大陽一禪。竟日如然。滔滔不間。觸目遇緣。若能如是。法法現前。

【傅大士曰】禪河隨浪靜。定水逐波清。澄神生覺性。亡慮滅迷情。遍計虛分別。由來假立名。若了依他起。無別有圓成。不住法者。謂照見身心法相空也。梵語般若。此云智慧。諸法屬意。意屬識。此識是妄。

【金剛三昧經云】所見境界。非我本識。二乘之人。分別諸相。皆是妄識。本識又何可得也。菩薩了知本識。究竟故無分別。

【傅大士曰】慧燈如朗日。蘊界若乾城。明來暗便謝。無暇?時停。妄心猶未滅。乃見我人形。妙智圓光照。惟得一空名。

【六波羅蜜有總頌云】三大僧祗劫。萬行俱齊修。既悟無人我。長依聖道流。二空方漸證。三昧任遨遊。創居歡喜地。常樂遂亡憂。

【臨濟禪師曰】佛有六通者。謂入色界不被色惑。入聲界不被聲惑。入香界不被香惑。入味界不被味惑。入身界不被觸惑。入意界不被法惑。所以達此六種。皆是空相。不能繫縛。此乃無依道人。雖是五蘊穢陋之身。便是地行菩薩。

【黃蘗禪師曰】本是一精明。分為六和合。一精明者。一心也。六和合者。六根也。各與塵合。眼與色合。耳與聲合。鼻與香合。舌與味合。身與觸合。意與法合。中間生六識為十八界。若了十八界無所有。一切皆空。束六和合為一精明。此乃了悟之人。唯有真心。蕩然清淨。

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六祖曰】應如無相心布施者。為無能施之心。不見有施之物。不分別受施之人。故云無相布施。

【僧若訥曰】應如是布施者。指出色香等六塵也。不住於相者。乃不住六塵之相。若住相布施者。但是人天果報而已。

【李文會曰】菩薩應如是布施者。謂捨除一切煩惱憎愛之心也。然煩惱本空。皆是妄見。有何可捨。經云。一切諸有。如夢如幻。一切煩惱。是魔是賊。

【逍遙翁曰】夫煩惱性。是佛境界。觀煩惱 性空。是正修行。學人若止依此觀練精至。不須求別法也。又云夫見性之人。十二時中。凡遇逆順境界。心即安然。不隨萬境所轉。一任毀謗於我。我即不受。惡言 謗黷。返自歸己。所謂自作自受者也。譬如有人。手執火炬。擬欲燒天徒自疲困。終不可得。故古德曰。心隨萬境轉。轉處實能幽。隨流認得性。無喜復無憂。

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疏鈔云】何以故者。此證問意。施本求 福。今令不住於相。其意云何。佛答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若達三輪體空。方名不住相布施。不住者。心不住有為之福也。三輪者。施者。受者。并 財等是三輪也。施者。返觀體空。本無一物。故云理空。受者。觀身無相。觀法無名。身尚不有。物從何受。故曰受空。施受既空。彼此無妄。其物自空。故曰三輪 體空。

【陳雄曰】世尊答文殊曰。財施為凡。法施 為聖。蓋凡夫布施。必以滿三千世界七寶。為求福之具。財施也。此住相布施也。且以人天大福報自期。數盡未免輪迴。菩薩布施。但一心清淨。利益一切。為大施 主。法施也。此不住相布施也。雖不邀福。自然離生死苦。受大快樂。歷千劫而不古。超三界以長今。是所謂無限福德。實不可思惟而量度也。佛憫末世眾生被六塵 染。未可遽化。姑誘以福德無限之說。使之頓悟法施之會。維摩經云。當為法施之會。何用是財施會為。

【顏丙曰】住者。著也。菩薩於佛法中。應 當無所著布施。布施者。捨施也。所謂不住於色聲香味觸法布施。六者謂之六塵。眼貪色。耳貪聲。鼻貪香。舌貪味。情塵相對謂觸。貪著有為謂法。人性清淨。本 無六根可得。六塵又向什麼處安頓。所以佛云。應當如是布施不住於相。若不著相捨施。其福德量等虛空。非思量可及。

【傅大士曰】檀波羅蜜布施。頌曰。施門通 六行。(六行即六度)六行束三檀。(疏鈔云。三檀者。資生檀。無畏檀。法檀。布施是資生檀。能資益生諸善法。故曰資生檀。持戒忍辱是無畏檀。因戒淨毀辱不 動。心無怖畏。故曰無畏檀。法檀者。精進禪定智慧是也。因定生慧。因慧生種種法。故曰法檀。將此六行束為三檀。)資生無畏法。聲色勿相干。二邊純莫立。中 道不須安。(子榮曰。二邊即有無。二邊不立。有無俱遣。中道何安。晁文元公曰。凡夫著有。不見有中之空。二乘著空。不見空中妙有。不著見於二邊。不取相于 中道。惟佛知見。)欲識無生處。背境向心觀。尸波羅蜜持戒頌曰。尸羅得清淨。無量劫來因。妄想如怨賊。貪愛若參辰。(參辰。即參商二星。一出一沒。常相遠 離。)在欲而無欲。居塵不染塵。權依離垢地。當證法王身。(圓覺經註云。佛為萬法之王。)羼提波羅蜜忍辱頌曰。(華嚴六十卷羼初眼初き二切)忍心如幻夢。 辱境若龜毛。(華嚴經云。無則同于龜毛兔角。)常能修此觀。(去聲)逢難轉堅牢。無非亦無是。無下亦無高。欲滅貪瞋賊。須行智慧刀。毘離耶波羅蜜精進頌 曰。進修名燄地。良為慧光舒。二智心中遣。(真俗二智)三空境上祛。無明念念滅。(十二因緣法。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 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高下執情除。觀心如不間。何啻至無餘。禪波羅蜜禪定頌曰。禪河隨浪靜。定水逐波清。澄神生覺 性。息慮滅迷情。遍計虛分別。由來假立名。若了依他起。無別有圓成。(華嚴合論第四卷云。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般若波羅蜜智慧頌曰。慧燈如朗 日。蘊界若乾城。(華嚴四十二卷云。龍依宮住。而能興雲。有人仰視。所見宮殿。當知是乾闥婆城。子榮曰。乾城者。即乾闥婆城。海上龍蜃化現餘氣。人見樓 閣。忽爾還無。此破眾生妄執五蘊色身為實。)明來暗便謝。無暇?時停。妄心猶未滅。乃見我人形。妙智圓光照。唯得一空名。

【智者禪師】萬行齊修頌曰。三大僧祗劫(阿僧祗數名。阿者無也。僧祗者數也。乃無數劫。)萬行具齊修。既悟無人我。長依聖道流。二空方漸證。(人法二空)三昧任遨遊。(三昧梵語。中國言正定。亦云正見)。創居歡喜地。常樂遂無憂。

【李文會曰】不住於相者。非但見色是相。一切種種分別。皆名為相。如是之相。皆從因緣而生。應知一切分別。皆如夢幻。遇緣即施。緣散即寂。是故佛言。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又西明和尚云。法相若是有。可言住諸相。法相既本無。故言不住相。既不住相布施。其福德更有何思量也。

【逍遙翁曰】須知諸法。如夢如幻。如影如響。如水中月。如鏡中像。又云。了達一切法。不住一切相。心如虛空。自然無礙。心住於相。即屬有法。故知一切法。不住一切相。即能見佛性也。

【傅大士曰】若論無相施。功德極難量。行悲濟貧乏。果報勿須望。凡夫情行劣。初且略稱揚。欲知檀狀貌。如空遍十方。川禪師曰。若要天下行。無過一藝精。頌曰。西川十樣錦。添花色轉鮮。欲知端的意。北斗面南看。虛空不礙絲毫念。所以張名大覺仙。

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李文會曰】不也世尊者。須菩提謂虛空我思量之。實無可思量也。不可思量者。既已覺悟。心無能所。即無我人眾生壽者四相。豈更有可思量。但應如所教住者。謂諸學人。當依佛教。行無所住。必得悟入也。

【謝靈運曰】聖言無謬。理不可越。但當如佛所教而安心耳。

【陳雄曰】佛謂所教之住。與華嚴經住無所 住同。如來教菩薩法。不過住無所住之法。菩薩受如來教。非敢變異。但當如其所教者。以無住為住處。楞嚴經云。得住般若波羅蜜。文殊般若經云。佛告文殊師 利。當云何住般若波羅蜜。文殊言以不住法。為住般若波羅蜜。復問云何不住法。名住般若波羅蜜。文殊言以無住相。即住般若波羅蜜。此住之法詳矣。無非住無所 住之意。三昧經云。如來所說法。悉從於無住。我從無住處。是處禮如來。

【顏丙曰】四維者。四隅也。如。東方東南方。西方西北方之類。東西南北及四維上下方。總謂十方。佛問如十方虛空可思量不。須菩提答不可思量。蓋大莫大於十方虛空。佛所以借此喻福德也。

【傅大士頌云】欲知檀狀貌。如空遍十方。 佛云。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虛空不可思量測度。菩薩當如佛所指教處住。佛教所謂住者。湛若十方。空無所住而住。又頌曰。若論無相施。功德極難 量。行悲濟貧乏。果報不須望。(平聲)凡夫情行(去聲)劣。初且略稱揚。欲知檀狀貌。如空遍十方。

【川禪師曰】可知禮也。頌曰。虛空境界豈思量。大道清幽理更長。但得五湖風月在。春來依舊百花香。

【書籍目錄】
第1頁:看經警文 第2頁:旃陀羅引
第3頁:御製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集註序 第4頁:重刊金剛經集註序
第5頁: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第6頁:法會因由分第一
第7頁:善現啟請分第二 第8頁:大乘正宗分第三
第9頁:妙行無住分第四 第10頁:如理實見分第五
第11頁:正信希有分第六 第12頁:無得無說分第七
第13頁:依法出生分第八 第14頁:一相無相分第九
第15頁:莊嚴淨土分第十 第16頁:無為福勝分第十一
第17頁: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第18頁: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第19頁:離相寂滅分第十四 第20頁:持經功德分第十五
第21頁:能淨業障分第十六 第22頁: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第23頁:一體同觀分第十八 第24頁: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第25頁: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第26頁: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第27頁: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第28頁:淨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第29頁:福智無比分第二十四 第30頁: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
第31頁: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第32頁: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
第33頁: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第34頁: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第35頁: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第36頁:知見不生分第三十一
第37頁: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第38頁: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推薦 打印 | 錄入:admin | 閱讀:
相關書籍      
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數
點評:
       
評論聲明
  • 評論要尊重該書籍的作者
  • 請遵守佛陀的教誨 - 五戒十善,不要謾罵
  • 本站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並接受上述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