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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地藏經簡答壹佰條 蓮懺法師整理

地藏經簡答壹佰條 蓮懺法師整理

第七十一條~第八十條

[日期:2010-08-23]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蓮懺法師整理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第七十一條、經云、當以何物作為菩薩聖像之龕室?

答:土、石、竹、木等物。

註:地神護法品堅牢地神云:「我觀未來及現在眾生,於所住處,於南方清潔之地,以土石竹木作其龕室。……。」

第七十二條、地藏菩薩云,若一切眾生念得一佛名號,功德無量,何況多名。因此舉出遇去如來,試問菩薩舉出幾尊如來聖號?

答:十九尊。

註:見下面一條。

第七十三條、地藏菩薩舉出過去如來,並言其功德,請一一寫出。

答:(一)無邊身如來。(二)寶性如 來。(三)波頭摩勝如來。(四)師子吼如來。(五)拘留孫如來。(六)毗婆尸如來。(七)寶勝如來。(八)寶相如來。(九)袈裟幢如來。(一○)大通山王 如來。(一一)淨月如來。(一二)山王如來。(一三)智勝如來。(一四)淨名王如來。(一五)智成就如來。(一六)無上如來。(一七)妙聲如來。(一八) 滿月如來。(一九)月面如來。

註:稱佛名號品地藏菩薩云:「……。過去 無量阿僧祇劫,有佛出世,號無邊身如來。若有男子女人聞是佛名,暫生恭敬,即得超越四十劫生死重罪。何況塑畫形像,供養讚歎,其人獲福無量無邊。又於過去 恆河沙劫,有佛出世,號寶性如來。若有男子女人聞是佛名,一彈指頃,發心歸依,是人於無上道永不退轉。又於過去有佛出世,號波頭摩勝如來。若有男子、女 人,聞是佛名,歷於耳根,是人當得千返生於六欲天中,何況志心稱念。又於過去,不可說不可說阿僧祇劫,有佛出世,號師子吼如來。若有男子女人聞是佛名,一 念歸依,是人得遇無量諸佛摩頂授記。又於過去有佛出世,號拘留孫佛。若有男子女人,聞是佛名,志心瞻禮或復讚歎,是人於賢劫千佛會中,為大梵王,得授上 記。又於過去有佛出世,號毘婆尸。若有男子女人聞是佛名,永不墮惡道,常生人天,受勝妙樂。又於過去無量無數恆河沙劫,有佛出世,號寶勝如來。若有男子女 人聞是佛名,畢竟不墮惡道,常在天上受勝妙樂。又於過去有佛出世,號寶相如來。若有男子女人聞是佛名,生恭敬心,是人不久得阿羅漢果。又於過去無量阿僧祇 劫,有佛出世,號袈裟幢如來。若有男子女人聞是佛名者,超一百大劫生死之罪。又於過去有佛出世,號大通山王如來。若有男子女人聞是佛名者,是人得遇恆河沙 佛廣為說法,必成菩提。又於過去有淨月佛、山王佛、智勝佛、淨名王佛、智成就佛、無上佛、妙聲佛、滿月佛、月面佛有如是等不可說佛。……。」

第七十四條、佛云,眾生聞何人名,見何人形,戀慕訪歎何人 能得不退轉,終遇佛授記。更具大慈悲 愍眾生,請佛開示地藏菩薩不思議事?

答:觀世音菩薩。

註:見聞利益品佛告觀世音菩薩說:「汝 (觀世音菩薩)於娑婆世界 有大因緣。若天若龍,若男若女,若神若鬼,乃至六道罪苦眾生,聞汝名者、見汝形者、戀慕汝者、讚歎汝者。是諸眾生,於無上道,必不退轉。常生人天,具受妙 樂。因果將熟,遇佛受記。汝今具大慈悲,憐愍眾生,及天龍八部,聽吾宣說地藏菩薩不思議利益之事。汝當諦聽,吾今說之。」

第七十五條、世尊是依眾生的什麼,而度脫之?

答:根性(即根器或根機)。

註:囑累人天品云:「……吾(世尊)分是形,百千億化度,隨其根性,而度脫之。

第七十六條、佛告文殊師利菩薩說,若有善根的男子女人,聞是地藏菩薩的洪名,應當如何修持始得百返生於三十三天 永不墮於惡道?

答:(一)讚歎。(二)瞻禮。(三)稱名。(四)供養。(五)造像。

註:神通品佛云:「文殊師利!此(地藏)菩薩威神誓願,不可思議。若未來世,有善男子、善女人,聞是(地藏)菩薩名字,或讚歎,或瞻禮,或稱名,或供養,乃至彩劃刻鏤塑漆形像,是人當得百返生於三十三天,永不墮惡道。」除此之外,可請再閱「如來讚歎品」。

第七十七條、經云,婆羅門女到大鐵圍山西面第一重海,見種種恐佈之惡相,何以無懼?

答:以念佛力故。

註:神通品云:「婆羅門女……端坐念覺華 定自在王如來。經一日一夜,忽見自身到一海邊。其水涌沸,多諸惡獸,盡復鐵身,飛走海上,東西馳逐。見諸男子女人,百千萬數,出沒海中,被諸惡獸爭取食 噉。又見夜叉,其形各異,或多手多眼、多足多頭、口牙外出,利刃如劍。驅諸罪人,使近惡獸,復自搏攫,頭足相就。其形萬類,不敢久視。」時婆羅門女,以念 佛力故,自然無懼。」

第七十八條、經云,閻浮提眾生死後,經多少日後,若無人為作功德,經多少日後,當據本業而墮落?

答:四十九日後。

註:神通品云:「……閻浮提造惡眾生,新死之者,經四十九日後,無人繼嗣,為作功德,救拔苦難,生時又無善因,當據本業,所感地獄。」

第七十九條、佛云 有利根者,或有善因,或有暗鈍,業障重者,對佛法反應是何態度?

答:(一)有利根者,聞即信受。(二)有善因者,勤勸成就。(三)暗鈍根者,久化方歸。(四)業障重者,不生敬仰。

註:分身集會品云:「……吾(世尊)亦分身千百億,廣設方便。或有利根,聞即信受;或有善果,勤勸成就;或有暗鈍,久化方歸;或有業重,不生敬仰。……。」

 

第八十條、經云,地藏大菩薩舉何罪報名號,當墮無間地獄,求出無期?

答:(一)不孝父母,或至殺害。(二)出佛身血,毀謗三寶,不敬尊經。(三)侵損常住,污僧尼、污伽藍,或殺害。(四)偽作沙門,破常住,誑白衣,犯戒造惡。(五)偷竊常住不與取者之物。

註:業緣品地藏菩薩白聖母摩耶夫人說: 「南閻浮提,罪報名號如是:若有眾生不孝父母,或至殺害,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若有眾生出佛身血,毀謗三寶,不敬尊經,亦當墮於無間地獄,千 萬億劫,求出無期。若有眾生侵損常住,玷污僧尼,或伽藍內恣行婬欲,或殺或害,如是等輩,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若有眾生,偽作沙門,心非沙 門,破用常住,欺誑白衣,違背戒律,種種造惡,如是等輩,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若有眾生,偷竊常住財物穀米,飲食衣服,乃至一物不與取者, 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地藏又白摩耶夫人言:「聖母,若有眾生,作如是罪,當墮五無間地獄,求暫停苦,一念不得。」

【書籍目錄】
第1頁:自序 第2頁:第一條~第十條
第3頁:第十一條~第二十條 第4頁:第二十一條~第三十條
第5頁:第三十一條~第四十條 第6頁:第四十一條~第五十條
第7頁:第五十一條~第六十條 第8頁:第六十一條~第七十條
第9頁:第七十一條~第八十條 第10頁:第八十一條~第九十條
第11頁:第九十一條~第壹百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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