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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助念生西須知 台中蓮社編著

助念生西須知 台中蓮社編著

附表三

[日期:2010-12-18]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台中蓮社編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附表三》助念須知

一、設備:

(一)先安設佛像香燭,位於西方為宜,但不要勉強。其病室內,原有彌陀像者,則不另設。香煙不宜過濃,免使病者呼吸有礙。

(二)佛像位次,以使病者看到為宜。

二、開始:

(一)助念者單念「阿彌陀佛」,只敲引磬,不用其他法器,亦不誦其他經典。

(二)助念者,達到病家時,倘病勢已至垂危,宜免除設備等儀式,可逕向前只敲引磬,念四字佛。

三、助念人數:

每班以二至五人合念,至多不得超過十人;每班助念,以二小時為度。

四、開示:

(一)如病者神識清楚,可由助念負責人,勸其放下萬緣,隨聲念佛;或從心念,或用耳聽。

(二)如病者有所依戀,由助念負責人,講解壽數未盡,可得速愈,壽數如盡,往生極樂之簡要語,使提正念。

五、預防障礙

(一)病者家屬,須推一人,負護念之責,凡與病者有關之事,以便與助念團取得互相連絡。

(二)不問病者之家屬、親友,自開始助念,一概不得向病者前,擅越他事。如係知佛者,由護念人,向助念負責人,請求得允許後,可參加助念。

六、禁忌

(一)病者倘自欲沐浴、更衣,須在助念前行之,由其家屬負責;然亦視其病況,緩急而定。其不欲者,不必強為,加其痛苦。

(二)開始助念以後,凡沐浴、更衣、移動等事,一概禁之。

(三)不得向病者,閒談雜事、俗情安慰、詢問遺囑、歎息哭泣,以免引動愛情,有礙往生。

(四)臨終之時,或坐、或臥、側臥、仰臥,皆隨其便,不可強制。

(五)終後八小時內,不得移動、沐浴、更衣。如慮時久,關節強硬,可用毛巾,濺淨熱水,圍於臂肘、膝彎,再以熱水淋洗,不久即可軟和。

(六)終後八小時內,不得手觸屍體,試其溫度,更不得哭泣。

七、助念終了

(一)病者終後,八小時內,不斷佛聲;過此時間,為助念任務終了。

(二)助念團任務終了後,遺體沐浴、更衣、移動,及其眷屬哭泣等事,可任行之。

【書籍目錄】
第1頁:助念生西須知 第2頁:助念之意義與規矩
第3頁:助念開示法語參考資料 第4頁:臨終交待事項
第5頁:助念通告 第6頁:助念團團則
第7頁:附表一 第8頁:附表二
第9頁:附表三 第10頁:附表四
第11頁:附表五 第12頁:附錄六
第13頁:附錄七 第14頁:附錄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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