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備:
(一)先安設佛像香燭,位於西方為宜,但不要勉強。其病室內,原有彌陀像者,則不另設。香煙不宜過濃,免使病者呼吸有礙。
(二)佛像位次,以使病者看到為宜。
二、開始:
(一)助念者單念「阿彌陀佛」,只敲引磬,不用其他法器,亦不誦其他經典。
(二)助念者,達到病家時,倘病勢已至垂危,宜免除設備等儀式,可逕向前只敲引磬,念四字佛。
三、助念人數:
每班以二至五人合念,至多不得超過十人;每班助念,以二小時為度。
四、開示:
(一)如病者神識清楚,可由助念負責人,勸其放下萬緣,隨聲念佛;或從心念,或用耳聽。
(二)如病者有所依戀,由助念負責人,講解壽數未盡,可得速愈,壽數如盡,往生極樂之簡要語,使提正念。
五、預防障礙
(一)病者家屬,須推一人,負護念之責,凡與病者有關之事,以便與助念團取得互相連絡。
(二)不問病者之家屬、親友,自開始助念,一概不得向病者前,擅越他事。如係知佛者,由護念人,向助念負責人,請求得允許後,可參加助念。
六、禁忌
(一)病者倘自欲沐浴、更衣,須在助念前行之,由其家屬負責;然亦視其病況,緩急而定。其不欲者,不必強為,加其痛苦。
(二)開始助念以後,凡沐浴、更衣、移動等事,一概禁之。
(三)不得向病者,閒談雜事、俗情安慰、詢問遺囑、歎息哭泣,以免引動愛情,有礙往生。
(四)臨終之時,或坐、或臥、側臥、仰臥,皆隨其便,不可強制。
(五)終後八小時內,不得移動、沐浴、更衣。如慮時久,關節強硬,可用毛巾,濺淨熱水,圍於臂肘、膝彎,再以熱水淋洗,不久即可軟和。
(六)終後八小時內,不得手觸屍體,試其溫度,更不得哭泣。
七、助念終了
(一)病者終後,八小時內,不斷佛聲;過此時間,為助念任務終了。
(二)助念團任務終了後,遺體沐浴、更衣、移動,及其眷屬哭泣等事,可任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