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諦不礙真諦,但莫污染自心,便是自淨其意。若果學而無用,則不如不學。
正法並非時時可遇,既結法緣,又發大心,至盼精研勤思,務期「歸根得旨」,切忌「隨照失宗」,待到親證一切事、一切理、一切眾生之本源,方慶大事了畢,亦方是一了百了。
學禪切要處在「明覺本心」後,於一切時、一切處、一切緣中保任不失,凡事依他作主宰,乃真「得道」,是真「正受」,信得及而力行之,則「一切佛法自心本有」,豈不簡易?然不見至理、未生大信,不肯自淨其意者,終難企及。勉之。
(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八日)
弟當知禪宗乃至簡、至易、至高明、至究竟、疾證菩提之最上一乘大法,萬劫難覯,非立堅毅志、長遠心不能為功,尤非心浮氣傲、好奇、功利之徒所克承當,宜當物色上上根器引之入道,方是報佛恩行,浮淺之徒遠之為上,不則自招輕賤正法之咎矣。
(一九八四年十月十二日)
「天大的罪過,當不得一個悔字」。弟但安排一個無事牽掛、心身自在之時間,摒除干擾,將平生所做、所思之應予改正者,徹底反省,以後誓不再犯,必獲佛天寬恕,其程式如左:
一、齋戒沐浴換淨衣,佛前焚香祝禱曰:弟子某某無明覆蓋,不見己過,墮落而不自覺,懇求佛菩薩慈悲,令見己過(三拜)。懇求護法菩薩善導(一拜)。
二、準備紙簿原子筆,就反省所得一一寫出。然後就所反省之事,能彌補者寫出彌補計畫(須執行,不可忘卻);虧欠他人者、對不起他人者,觀想其人在面前,向之頂禮乞寬恕。
三、以至誠之心就所寫於佛前跪誦,並誓不重犯,然後誓作新人,誓度眾生,焚於佛前。
四、反省懺悔之事,以後不可再回憶,亦不重犯。
五、觀每一念起,妄者疾速懺悔。
能照此方式行之,可以合法。
(一九八五年四月十六日)
賢弟心路歷程堪稱平直。此事不離日常生活,亦不離處世、治事,若只靜處安祥,動處紛亂,純小乘境界,欣厭難除,難期究竟解脫。然雖平常心是道,亦方便語,必得正見,方能斷惑,方能一了百了。故忙時不妨專心工作,有暇亦宜參究「父母未生前本來面目」。此處若透,更無剩義矣!
禪之傳承,亦即佛法之傳承,唯此心耳,工夫亦唯在保任而已。若不知保任何物?非禪亦非真正佛法也。至悟而保任,保任而澈明之而開悟,其揆一也。捨此欲證真常,無有是處。
(一九八五年八月四日)
此事生佛平等,且亦本來是佛,只為六塵重積,心垢重重,乃埋沒自佛,遮蓋真如,誠為可惜。
然「因地倒者因地起」,苟能時時反省己非,揚棄過錯,便是「運糞出」,久之必能垢盡光顯,功不唐捐也。若也向外馳求,覓理、執事、求妙、求玄,總名「運糞入」,實是辜負佛恩矣。
弟台於法於人懇切真誠,但於言、行、思際保持無愧,則心自安祥,久久必能相應而綻放安祥之美也。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