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七葉佛教中心  支持書舍的建設: 請點這裡  書本報錯: 留言板
你好,各位佛友 登錄 註冊 搜索
背景:
閱讀書籍 - 安樂集白話 凡夫居士譯

安樂集白話 凡夫居士譯

(1)第一大門

[日期:2010-12-15]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凡夫居士譯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安樂集

1卷上

1)第一大門

 

第一大門本文:

釋道綽撰 

此安樂集,一部之內,總有十二大門,皆引經論證明,勸信求往。今先就第一大門內,文義雖眾,略作九門料簡,然後造文。第一、明教興所由,約時被機,勸歸淨土。第二、據諸部大乘,顯說聽方軌。第三、據大乘聖教,明諸眾生發心久近,供佛多少,欲使時會聽眾,力勵發心。第四、辨諸經宗旨不同。第五、明諸經得名各異,如涅槃、般若經等,就法為名,自有就喻,或有就事,亦有就時就處,此例非一。今此觀經就人法為名,佛是人名,說觀無量壽是法名也。第六、料簡說人差別,諸經起說不過五種,一者佛自說,二者聖弟子說,三者諸天說,四者神仙說,五者變化說。此觀經者,五種說中世尊自說。

第七、略明真應二身,并辨真應二土。第八、顯彌陀淨國,位該上下,凡聖通往。第九、明彌陀淨國,三界攝與不攝也。第一大門中,明教興所由,約時被機,勸歸淨土者。若教赴時機,易修易悟,若機教時乖,難修難入。是故正法念經云:「行者一心求道時,常當觀察時方便。若不得時,無方便,是名為失,不名利。」何者?如攢濕木以求火,火不可得,非時故。若折乾薪以覓水,水不可得,無智故。

故大集月藏經云:「佛滅度後第一五百年,我諸弟子學慧得堅固。第二五百年,學定得堅固。第三五百年,學多聞讀誦得堅固。第四五百年,造立塔寺,修福懺悔得堅固。第五五百年,白法隱滯,多有諍訟,微有善法得堅固。」又彼經云:「諸佛出世,有四種法度眾生,何等為四?一者、口說十二部經,即是法施度眾生。二者、諸佛如來有無量光明相好,一切眾生但能繫心觀察,無不獲益,是即身業度眾生。三者,有無量德用神通道力,種種變化,即是神通力度眾生。四者、諸佛如來有無量名號,若總若別。其有眾生繫心稱念,莫不除障獲益,皆生佛前,即是名號度眾生。」

計今時眾生,即當佛去世後第四五百年,正是懺悔修福,應稱佛名號時者。若一念稱阿彌陀佛,即能除卻八十億劫生死之罪。一念既爾,況修常念,即是恆懺悔人也。又若去聖近,即前者修定修慧是其正學,後者是兼。如去聖已遠,則後者稱名是正,前者是兼。何意然者?實由眾生去聖遙遠,機解浮淺暗鈍故也。是以韋提大士自為,及哀愍末世五濁眾生,輪迴多劫徒受痛燒,故能假遇苦緣,諮開出路,豁然大聖加慈,勸歸極樂。

若欲於斯進趣,勝果難階。唯有淨土一門,可以情悕趣入。若欲披尋眾典,勸處彌多。遂以採集真言,助修往益。何者?欲使前生者導後,後去者仿前,連續無窮,願不休止,為盡無邊生死海故。第二、據諸部大乘,明說聽方軌者。於中有六:第一、大集經云,於說法者作醫王想,作拔苦想,所說之法作甘露想,作醍醐想。其聽法者作增長勝解想,作癒病想。若能如是,說者聽者,皆堪紹隆佛法,常生佛前。第二、大智度論云,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聞法踴躍心悲喜,如是之人應為說。

第三、彼論又云,有二種人得福無量無邊,何等為二?一者樂說法人,二者樂聽法人。是故阿難白佛言:「舍利弗、目連,何以所得智慧神通,於聖弟子中最為殊勝?」佛告阿難:「此之二人於因中時.為法因緣千里不難,是故今日最為殊勝。」

第四、無量壽大經云:「若人無善本,不得聞此經,清淨有戒者,乃獲聞正法。」第五、云:「曾更見世尊,則能信此事,奉事億如來,樂聞如是教。」第六、無量清淨覺經云:「善男子善女人,聞說淨土法門,心生悲喜,身毛為豎,如拔出者,當知此人過去宿命已作佛道也。若復有人,聞說淨土法門,都不生信者,當知此人始從三惡道來,殃咎未盡,為此無信向耳,我說此人未可得解脫也。」

是故無量壽大經云:「憍慢弊懈怠,難以信此法。」第三、據大乘聖教,明眾生發心久近,供佛多少者。如涅槃經云:「佛告迦葉菩薩,若有眾生,於半恆河沙等諸佛所,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世中,聞是大乘經典,不生誹謗。

「若有於一恆河沙等佛所,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世中,聞經不起誹謗,深生愛樂。」若有於二恆河沙等佛所,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世中,不謗是法,正解信樂,受持讀誦。「若有於三恆河沙等佛所,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世中,不謗是法,書寫經卷。雖為人說,未解深義。」

何以故須如此教量者?為彰今日座下聞經者,曾已發心供養多佛也,又顯大乘經之威力不可思議。」是故經云:「若有眾生,聞是經典,億百千劫,不墮惡道,何以故?是妙經典所流布處,當知其地即是金剛,是中諸人亦如金剛。」故知聞經生信者,皆獲不可思議利益也。

第四、次辨諸經宗旨不同者。

若依涅槃經,佛性為宗。若依維摩經,不可思議解脫為宗。若依般若經,空慧為宗。若依大集經,陀羅尼為宗。今此觀經,以觀佛三昧為宗,若論所觀,不過依正二報,如下依觀所辨。

若依觀佛三昧經云,佛告父王:「諸佛出世有三種益,一者、口說十二部經,法施利益,能除眾生無明暗障,開智慧眼,生諸佛前,早得無上菩提。二者、諸佛如來有身相光明無量妙好,若有眾生稱念觀察,若總相若別相,無問佛身現在過去,皆能除滅眾生四重五逆,永背三途,隨意所樂,常生淨土,乃至成佛。三者、今勸父王行念佛三昧。」父王白佛:「佛地果德真如實相第一義空,何因不遣弟子行之?」佛告父王:「諸佛果德有無量深妙境界神通解脫,非是凡夫所行境界,故勸父王行念佛三昧。」

父王白佛:「念佛之功其狀云何?」

佛告父王:「如伊蘭林方四十由旬,有一科牛頭栴檀,雖有根牙,猶未出土。其依蘭林唯臭無香,若有噉其花果,發狂而死。後時栴檀根牙漸漸生長,纔欲成樹,香氣昌盛,遂能改變此林,普皆香美,眾生見者皆生希有心。」

佛告父王:「一切眾生在生死中念佛之心,亦復如是,但能繫念不止,定生佛前。一得往生,即能改變一切諸惡,成大慈悲,如彼香樹改依蘭林。所言依蘭林者,喻眾生身內三毒三障無邊重罪。言栴檀者,喻眾生念佛之心。纔欲成樹者,謂一切眾生但能積念不斷,業道成辦也。」

問曰:計一切眾生念佛之功,亦應一切可知,何因一念之力能斷一切諸障,如一香樹改四十由旬伊蘭林,悉使香美也?

答曰:依諸部大乘顯念佛三昧功能不可思議也,何者?如華嚴經云,譬如有人用師子筋以為琴絃,音聲一奏,一切餘絃悉皆斷壞。若人菩提心中行念佛三昧者,一切煩惱一切諸障悉皆斷滅。亦如有人搆取牛羊驢馬一切諸乳,置一器中,若持師子乳一渧投之,直過無難,一切諸乳悉皆破壞,變為清水。若人但能菩提心中行念佛三昧者,一切惡魔諸障直過無難。又彼經云,譬如有人持翳身藥處處遊行,一切餘人不見是人。若能菩提心中行念佛三昧者,一切惡神一切諸障不見是人,隨所詣處無能遮障也。何故能爾?此念佛三昧即是一切三昧中王故也。第七、略明三身三土義。

問曰:今現在阿彌陀佛是何身,極樂之國是何土?

答曰:現在彌陀是報佛,極樂寶莊嚴國是報土,然古舊相傳皆云,阿彌陀佛是化身,土亦是化土,此為大失也。若爾者,穢土亦化身所居,淨土亦化身所居者,未審如來報身更依何土也?今依大乘同性經,辨定報化淨穢者。經云,淨土中成佛者悉是報身,穢土中成佛者悉是化身。彼經云,阿彌陀如來、蓮華開敷星王如來、龍主王如來、寶德如來等諸如來,清淨佛剎,現得道者,當得道者,如是一切皆是報身佛也。

何者如來化身?由如今日踴步健如來、魔恐怖如來,如是等一切如來,穢濁世中如現成佛者,當成佛者。從兜率下,乃至住持一切正法,一切像法,一切末法,如是化事,皆是化身佛也。何者如來法身?如來真法身者,無色無形,無現無著,不可見,無言說,無住處,無生無滅,是名真法身義也。

問曰:如來報身常住,云何觀音授記經云,阿彌陀佛入涅槃後,觀世音菩薩次補佛處也?

答曰:此是報身示現隱沒相,非滅度也。彼經云:「阿隬陀佛入涅槃後,復有深厚善根眾生,還見如故。」即其證也。又寶性論云:「報身有五種相,說法及可見,諸業不休息及休息隱沒,示現不實體。」即其證也。

問曰:釋迦如來報身報土在何方也?

答曰:涅槃經云:「西方去此四十二恆河沙佛土,有世界名曰無勝,彼土所有莊嚴,亦如西方極樂世界,等無有異,我於彼土出現於世。為化眾生,故來在此娑婆國土。非但我出此土,一切如來亦復如是。」即其證也。

問曰:鼓音經云,阿彌陀佛有父母,明知非是報佛報土也。

答曰:子但聞名,不究尋經旨,致此疑,可謂錯之毫毛,失之千里。然阿彌陀佛亦具三身,極樂出現者,即是報身。今言有父母者,是穢土中示現化身父母也。亦如釋迦如來,淨土中成其報佛,應來此方示有父母,成其化佛,阿彌陀佛亦復如是。又如鼓音聲經云:「爾時阿彌陀佛與聲聞眾俱,國號清泰,聖王所住,其城縱廣十千由旬。阿彌陀佛父是轉輪聖王,王名月上,母名殊勝妙顏,魔王名無勝,佛子名月明,提婆達多名寂意,給侍弟子名無垢稱。」又上來所引立是化身之相,若是淨土,豈有輪王及城、女人等也。此即文義昺然,何待分別?皆不善尋究,致使迷名生執也。問曰:若報身有隱沒休息相者,亦可淨土有成壞事?答曰:如斯難者,自古將今,義亦難通,雖然,今敢引經為證,義亦可知。譬如佛身常住,眾生見有涅槃。淨土亦爾,體非成壞,隨眾生所見,有成有壞。如華嚴經云:「由如見導師,種種無量色,隨眾生心行,見佛剎亦然。」是故淨土論云:「一質不成故,淨穢有虧盈。異質不成故,搜原則冥一。無質不成故,緣起則萬形。」故知若據法性淨土,則不論清濁。若據報化大悲,則非無淨穢也。

又汎明佛土,對機感不同,有其三種差別:一者、從真垂報,名為報土,猶如日光照四天下,法身如日,報化如光。二者、無而忽有,名之為化,即如四分律云,錠光如來化提婆城與拔提城,相近共為親婚往來,後時忽然化火燒卻,令諸眾生睹此無常,莫不生厭,歸向佛道也。是故經云:「或現劫火燒,天地皆洞然,眾生有常想,照令知無常。或為濟貧乏,現立無盡藏,隨緣廣開導,令發菩提心。」三者、隱穢顯淨,如維摩經,佛以足指按地,三千剎土莫不嚴淨。今此無量壽國,即是從真垂報國也。何以得知?依觀音授記經云,未來觀音成佛,替阿彌陀佛處,故知是報也。

第八、明彌陀淨國,位該上下,凡聖通往者。今此無量壽國是其報淨土,由佛願故,乃該通上下,致令凡夫之善立得往生。由該上故,天親、龍樹及上地菩薩亦皆生也。是故大經云,彌勒菩薩問佛:「未知此界,有幾許不退菩薩得生彼國?」

佛言:「此娑婆世界有六十七億不退菩薩,皆當往生。若欲廣引,餘方皆爾。」問曰:彌陀淨國既云位該上下,無問凡聖,皆通往者。未知唯修無相得生,為當凡夫有相亦得生也?答曰:凡夫智淺,多依相求,決得往生。然以相善力微,但生相土,唯睹報化佛也。是故觀佛三昧經菩薩本行品云,文殊師利白佛言:「當知我念過去無量劫數為凡夫時,彼世有佛,名寶威德上王如來,彼佛出時,與今無異。彼佛亦長丈六,身紫金色,說三乘法,如釋迦文。

「爾時彼國有大長者,名一切施,長者有子,名曰戒護。子在母胎時,母以敬信故,預為其子受三歸依。子既生已,年至八歲,父母請佛於家供養。「童子見佛,為佛作禮。敬佛心重,目不暫捨。一見佛故,即得除卻百萬億那由他劫生死之罪。從是以後,常生淨土,即得值遇百億那由他恆河沙佛,是諸世尊,亦以相好度脫眾生。

「爾時童子一一親侍,間無空缺,禮拜供養,合掌觀佛。以因緣力故,復得值遇百萬阿僧祇佛。彼諸佛等,亦以色身相好化度眾生。」

「從是以後,即得百千億念佛三昧,復得阿僧祇陀羅尼門。既得此已,諸佛現前,乃為說無相法,須臾之間,得首楞嚴三昧。」

「時彼童子,但受三歸,一禮佛故,諦觀佛身,心無疲厭,由此因緣,值無數佛,何況繫念,具足思惟,觀佛色身。時彼童子豈異人乎?是我身也。」

爾時世尊讚文殊言:「善哉善哉,汝以一禮佛故,得值無數諸佛,何況未來我諸弟子,勤觀佛者,勤念佛者。」

佛敕阿難:「汝持文殊師利語,遍告大眾及未來世眾生,若能禮佛者,若能念佛者,若能觀佛者,當知此人與文殊師利等無有異,捨身他世,文殊師利等諸菩薩為其和上。」

以此文證,故知淨土該通相土,往生不謬。若知無相離念為體,而緣中求往者,多應上輩生也。

是故天親菩薩論云,若能觀二十九種莊嚴清淨,即略入一法句。一法句者,謂清淨句。清淨句者,即是智慧無為法身故。

何故須廣略相入者?但諸佛菩薩有二種法身,一者法性法身,二者方便法身。由法性法身故,生方便法身。由方便法身故,顯出法性法身。此二種法身異而不可分,一而不可同,是故廣略相入。菩薩若不知廣略相入,則不能自利利他。

無為法身者,即法性身也。法性寂滅故,即法身無相也。法身無相故,則能無不相,是故相好莊嚴即是法身也。法身無知故,則能無不知,是故一切種智,即是真實智慧也。

雖知就緣觀總別二句,莫非實相也。以知實相故,即知三界眾生虛妄相也。以知三界眾生虛妄故,即起真實慈悲也。以知真實慈悲故,即起真實歸依也。今之行者,無問緇素,但能知生無生,不違二諦者,多應落在上輩生也。

第九、明彌陀淨國,三界攝與不攝。

問曰:安樂國土於三界中,何界所攝?

答曰:淨土勝妙,體出世間。此三界者,乃是生死凡夫之闇宅。雖復苦樂少殊,脩短有異,統如觀之,莫非有漏之長津,倚伏相乘,循環無際,雜生觸受,四倒長溝,且因且果,虛偽相習,深可厭也。是故淨土非三界攝。又依智度論云,淨土果報無欲,故非欲界,地居故非色界,有形色故非無色界。雖言地居,精勝妙絕,是故天親論云:「觀彼世界相,勝過三界道,究竟如虛空,廣大無邊際。」是故大經讚云:「妙土廣大超數限,自然七寶所合成,佛本願力莊嚴起,稽首清淨大攝受。世界光耀妙殊絕,適悅晏安無四時,自利利他力圓滿,歸命方便巧莊嚴。」

【書籍目錄】
第1頁:緣起 第2頁:前言
第3頁:復鄧伯誠居是書一本文 第4頁:復鄧伯誠居是書一譯
第5頁:復鄧伯誠居是書二本文 第6頁:復鄧伯誠居是書二譯
第7頁:(1)第一大門 第8頁:第一大門譯
第9頁:(2)第二大門 第10頁:第二大門譯
第11頁:(3)第三大門 第12頁:第三大門譯
第13頁:(1)第四大門 第14頁:第四大門譯
第15頁:(2)第五大門 第16頁:第五大門譯
第17頁:(3)第六大門 第18頁:第六大門譯
第19頁:(4)第七大門 第20頁:第七大門譯
第21頁:(5)第八大門 第22頁:第八大門譯
第23頁:(6)第九大門 第24頁:第九大門譯
第25頁:(7)第十大門 第26頁:第十大門譯
第27頁:第十一大門本文 第28頁:第十一大門譯
第29頁:(9)第十二大門 第30頁:第十二大門譯
推薦 打印 | 錄入:jason | 閱讀:
相關書籍      
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數
點評:
       
評論聲明
  • 評論要尊重該書籍的作者
  • 請遵守佛陀的教誨 - 五戒十善,不要謾罵
  • 本站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並接受上述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