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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李叔同作品及墨寶集:索性做了和尚 李叔同

李叔同作品及墨寶集:索性做了和尚 李叔同

放生與殺生之果報

[日期:2011-05-03]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李叔同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今日與諸君相見。先問諸君: (一) 欲延壽否?(二) 欲愈病否?(三) 欲免難否?(四) 欲得子否?(五) 欲生西否?

  倘願者,今有一最簡便易行之法奉告,即是放生也。

  古今來,關於放生能延壽等之果報事跡甚多。今每門各舉一事,為諸君言之。

  一、 延壽

  張從善,幼年,嘗持活魚,刺指痛甚。自念:“我傷一指,痛楚如是。群魚剔腮剖腹,斷尾剖鱗,其痛如何?特不能言耳。”遂盡放之溪中,自此不複傷一物,享年九十有八。

  二、 愈病

  杭州葉洪五,九歲時,得惡夢,驚寤,嘔血滿床,久治不愈。先是彼甚聰穎,家人皆愛之,多與之錢,已積數千緡。至是,其祖母指錢曰:“病至不李叔同作漫畫《存吳氏之面相種種》

  原第125頁圖放27頁後豐子愷1933年題弘一大師像,廣洽法師存

  起,欲此何為?”盡其所有,買物放生,及錢盡,病遂全愈矣。

  三、 免難

  嘉興孔某,至一親戚家。留午餐,將殺雞供饌。孔力止之,繼以誓,遂止。是夕宿其家,正搗米,懸石杵於朽梁之上。孔臥其下。更餘、已眠。忽有雞來啄其頭,驅去複來,如是者三。孔不勝其擾,遂起覓火逐之。甫離席,而杵墜,正在其首臥處。孔遂悟雞報恩也。每舉以告人,勸勿殺生。

  四、 得子

  杭州楊墅廟,甚有靈感。紹興人倪玉樹,赴廟求子。願得子日,殺豬羊雞鵝等謝神。夜夢神告曰:“汝欲生子,乃立殺願何耶?”倪叩首乞示。神曰:“爾欲有子,物亦欲有子也。物之多子者莫如魚蝦螺等,爾盍放之!”倪自是見魚蝦螺等,即買而投之江。後果連產五子。

  五、 生西

  湖南張居士,舊業屠,每早宰豬,聽鄰寺曉鍾聲為准。一日忽無聲。張問之,僧雲:“夜夢十一人乞命,謂不鳴鍾可免也。”張念所欲宰之豬,適有十一子。遂乃感悟。棄屠業,皈依佛法。勤修十餘年,已得神通,知去來事。預告命終之日,端坐而逝。經謂上品往生,須慈心不殺。張居士因戒殺而得往生西方,決無疑矣。

  以上所言,且據放生之人今生所得之果報。若據究竟而言,當來決定成佛。因佛心者,大慈悲是,今能放生,即具慈悲之心,能植成佛之因也。

  放生之功德如此。則殺生所應得之惡報,可想而知,無須再舉。因殺生之人,現生即短命、多病、多難、無子及不得生西也。命終之後,先墮地獄、餓鬼、畜生,經無量劫,備受眾苦。地獄、餓鬼之苦,人皆知之。至生於畜生中,即常常有怨仇返報之事。昔日殺牛羊豬雞鴨魚蝦等之人,即自變為牛羊豬雞鴨魚蝦等。昔日被殺之牛羊豬雞鴨魚蝦等,或變為人,而返殺害之。此是因果報應之理,決定無疑,而不能幸免者也。

  既經無量劫,生三惡道,受報漸畢。再生人中,依舊短命、多病、多難、無子及不得生西也。以後須再經過多劫,漸種善根,能行放生戒殺諸善事,又能勇猛精勤、懺悔往業,乃能漸離一切苦難也。

  抑餘又有為諸君言者。上所述殺牛羊豬雞鴨魚蝦,乃舉其大者而言。下至極微細之蒼蠅蚊蟲臭蟲跳蚤蜈蚣壁虎蟻子等,亦決不可害損。倘故意殺一蚊蟲,亦決定獲得如上所述之種種苦報。斷不可以其物微細而輕忽之也。

  今日與諸君相見,餘已述放生與殺生之果報如此苦樂不同。惟願諸君自今以後,力行放生之事,痛改殺生之事。餘嘗聞人雲: 泉州近來放生之法會甚多,但殺生之家猶複不少。或有一人茹素,而家中男女等仍買雞鴨魚蝦等之活物任意殺害也。願諸君於此事多多注意。自己既不殺生,亦應勸一切人皆不殺生。況家中男女等,皆自己所親愛之人,豈忍見其故造殺業,行將備受大苦,而不加以勸告阻止耶?諸君勉旃,願悉聽受餘之忠言也。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三年六月七日在泉州大開元寺所講。

  《李叔同印存》中李澂浠的印章(部分)設計之《太平洋報》廣告

【書籍目錄】
第1頁:前 言 第2頁:我在西湖出家的經過
第3頁:改過實驗談 第4頁:人生之最後
第5頁:敬三寶 第6頁:放生與殺生之果報
第7頁:青年佛徒應注意的四項 第8頁:南閩十年之夢影
第9頁:最後之□□ 第10頁:佛法大意
第11頁:佛法十疑略釋 第12頁:佛法宗派大概
第13頁:佛法學習初步 第14頁:佛教之簡易修持法
第15頁:嗚呼!詞章! 第16頁:圖畫修得法
第17頁:水彩畫略論 第18頁:西湖夜遊記
第19頁:近世歐洲文學之概觀 第20頁:西洋樂器種類概況
第21頁:石膏模型用法 第22頁:弘一大師最後一言--談寫字的方法
第23頁:《二十自述詩》序 第24頁:《音樂小雜志》序
第25頁:贈夏尊篆刻題記 第26頁:晚晴院額跋
第27頁:過化亭題記 第28頁:致夏尊(父病日劇)
第29頁:致夏尊(衰病之由) 第30頁:致夏尊(代購水筆)
第31頁:致夏尊(閩中平靜) 第32頁:致夏尊(七秩壽聯)
第33頁:致劉質平(宜注意者) 第34頁:致劉質平(痛改此習)
第35頁:致劉質平(交友不可勉強) 第36頁:致劉質平(四聯句)
第37頁:致劉質平(商定船室) 第38頁:致寄慈、劉質平(減少通信)
第39頁:致劉質平(遺囑) 第40頁:致劉質平(青島)
第41頁:致劉質平(遺囑) 第42頁:致李聖章(行旅之費)
第43頁:致李聖章(剃發出家) 第44頁:致李圓淨(自之著作)
第45頁:致蔡元培、經亨頤、馬敘倫等 第46頁:致林奉若(食物之事)
第47頁:致印心、寶善和尚(遙憶法座) 第48頁:致瑞今法师(小学学僧)
第49頁:致仁開法師(退而修德) 第50頁:致律華法師(時賜教誨)
第51頁:送別 第52頁:月夜
第53頁:秋夜 第54頁:幽居
第55頁: 第56頁:天風
第57頁:朝陽 第58頁:落花
第59頁: 第60頁:晚鍾
第61頁:金縷曲 留別祖國 並呈同學諸子 第62頁:喝火令
第63頁:玉連環影 為夏尊題《小梅花屋圖》 第64頁:南南曲——贈黃二南君
第65頁:清涼歌 第66頁:《護生畫集》配詩
第67頁:李叔同年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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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1-12-19 19:27:37
一杯濁酒盡餘歡???

不學無術!!!!!
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1-12-7 2:07:34
是「一瓢濁酒盡餘歡」, 典故出自《論語-雍也篇》:

子曰:「賢哉回也!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賢哉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