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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金剛經講記 聖嚴法師著

金剛經講記 聖嚴法師著

《金剛經》的內容 -- 四、無相離相

[日期:2010-07-24] 來源:網絡轉載  作者:聖嚴法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四、無相離相

解釋「無相離相」之前,首先必須先瞭解「相」是什麼,形相、現象、法相,都可以稱為「相」。

形相包括色、聲、香、味、觸的五塵(境),凡是可以用手去觸摸、用眼睛觀看、用耳朵聽聞的都是。

現象有三種:物理現象、生理現象及心理現象,例如,第六塵(境)-法塵,就是心理現象。

法相則是佛法的專有名詞,不論形相或是現象都包括在法相內。以唯識的百法來說:色法十一、心法八、心所有法五十一、不相應行法二十四、無為法六;無為法的相對是有為法,一百個法相之中,有九十四個有為法,只有六個是無為法,不在形相或是現象的符號之內。

「無相」,是無法用法相來說明,凡是能用法相說明的,就不是真正的第一義諦,要離開一切相,才是第一義諦,才是無為法。所謂第一義諦就是真諦,這是相對於世俗諦而說的,所有能用世間的語言、文字表達的,都是有漏法、有為法,都是世俗諦。

「有相」則是有所執著,心裡認為有形相、現象及一切法相,這是心住於相;如能心不住於相,不住於法相,應無所住,就是「離相」。

《金剛經》開示無相離相法門,為菩薩道及佛道的準則,也就是說,修行菩薩道而成就佛道,必須能夠離相而不住於相。經文中有關「無相離相」的句子,計有二十一條,分別為:

1.「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我相」就是對於自我的執著,自我中心的表現。個人的自我是由貪、瞋、癡、慢、疑及不正見所構成,除了這些心理現象的執著之外,其實「我」是不存在的。人人都覺得「我」很重要,實際上,我就是貪、瞋、癡、慢、疑及不正見等煩惱的別名。

除此之外「我」必是有對象的,一定是有另外的人,才會讓你感覺到有我,形成我-「我相」、你-「人相」,再加上他、我們、你們、他們,於是形成多數,就是「眾生相」;而多數人在過去、現在、未來,這個時間的過程中活動,就叫作「壽者相」。如果有這四種相,就會煩惱重重,當然不是真的菩薩。

2.「……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六塵」,前面已經說過,就是色、聲、香、味、觸、法。我們拿什麼做布施呢?就是拿六塵來做布施,如同講經說法者,是用六塵之中的聲塵與法塵來布施,如果沒有聲塵,法便說不出來,如果沒有法塵的符號,說的便會語無倫次,不是法。

不論菩薩用什麼來度眾生,都是布施行,行布施而不在相,意即行布施而沒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也沒有六塵相;若能如此,便沒有福德,而沒有福德才是最大的福德。因為假如執著有福德,一定有多少與大小之分,有一個質和量的範圍,唯有不執著福德,它才無限無量,不受多少大小的限制,這才是最大的福德。

3.「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如來雖有三十二相,但這也是暫時的虛妄相,不是真實永恆不變的如來相,因為下面便說:凡是有形相可讓我們執著的,都是虛妄,不是真的。

因此如果能見到「諸相非相」,不執著一切法相,也就是見到了「空」、「無相」,就是見到如來,這便是真正的大智慧、大般若,實證如來法身、親見一切法性,對如來而言叫作法身,對法相而言叫作法性;然而不論法身也好、法性也好,都是無相的-法身即無身,法性即空性。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這兩句話如果能夠熟背不忘的話,遇到任何困難都能解決,因為你會知道見到任何相都是虛妄相。正因為「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是有人自稱他已經得到三明六通,能夠神通自在,便會知道那不是佛法,因為不論對方玩什麼花樣,在佛法之前都無所遁形。

4.「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修持菩薩道絕對不能離開三聚淨戒-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持淨戒對行菩薩道來說非常重要,《金剛經》在這裡也指出,持淨戒而且能夠修福德的人,會對《金剛經》生出信心,同時也會認為《金剛經》是真的。像這樣的眾生,沒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因為對他們來說「法相」不存在,也不會堅持「非法相」才是對的,這就是「中道」,即「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無法相,亦無非法相」,是避免有人因為一聽到「無法相」-沒有事相,就變得消極,所以指出,不但沒有「法相」,就是連「非法相」也是沒有的。大乘菩薩要行六度萬行,度盡無量眾生,而無一眾生得滅度者,這也就是「離相」、「不住於相」。

5.「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許多人希望成佛,認為真有「佛」或是「佛果」這樣東西,就好像我們買芒果、蘋果、無花果等水果一樣,好像真有一個「東西」在那裡;其實修因有果是為凡夫說,畢竟無果才是真實義的,徹底的沒有果可執著,才叫作佛果。

如來並沒有一定的法可說,這些法都只是方便法,不是真實法,因為真實法無法可說。連如來說的法之中,也告訴我們「不可取、不可說」,那麼,是不是就沒有什麼好說的?難道如來說的法就不是法嗎?也不是,因為如果如來不說法,我們便不知道法是什麼;由於如來說出法相,讓我們能夠照著去修行,最後才能證得法性,所以也不能說它不是法。

6.「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證大小乘聖果,即非證果。「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因「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

《金剛經》裡舉出很多例子,指出不論是證到聲聞乘的初果、二果、三果、四果,或是大乘初地以上果位乃至佛果的人,都不會認為他已證果。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生什麼心?生清淨心,清淨心就是般若智慧。煩惱心是貪、瞋、癡、慢、疑以及不正見,離開這些煩惱,又能產生度化眾生的心理現象或心理活動,都叫作般若,都是清淨心。

現在有許多人自認為已經證果,已經解脫,但是他們的煩惱,也就是貪心、瞋心、嫉妒心、懷疑心等,仍然非常重,這不是清淨心,這是愚癡心。

7.「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

這個例子與第三條相同,請參考「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的解釋。

8.「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

這一條的內容前面也已經講過兩次,不再重複。

9.「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即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這一段是說,修行菩薩道的人,不會住於色,也不會住於聲、香、味、觸、法而行布施。假如這位菩薩的心,有所住而行布施的話,那就好像處在暗室裡,什麼也看不見;如果無所住,不執著於六塵法而行布施,就好像有眼睛的人,在光天化日下,看得明明朗朗、清清楚楚。

這是因為「心住於法而行布施」,便會有煩惱,而把心蒙蔽了,有自私,所以心不明。所謂「當局者迷,旁觀者清」,這個當局者就是「有我」,有自我的利害得失在作祟,所以看事不明。

只有不住於法,才是純客觀、絕對的客觀,如此看到世間的任何事物,才能了了分明,非常清楚,非常明白。

10.「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就是發無上正等正覺心、無上正遍知覺心,也就是發成佛道的心。這是說,並沒有一定的人,可以叫作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的人。

更進一步說,如果有那個人的話,就是有我相;而一般發心的人,都希望得到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果,其實是沒有這麼一個東西可得的。也就是說,沒有人發無上正等正覺心,也沒有一樣東西叫作無上正等正覺,這才是真正的無上正等正覺。

11.「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如來,即與諸法如如之義相同。如如,有自然、不動、動靜自如之意。

12.「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虛。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

如來所得的無上正等正覺,不能說是實有,也不能說是虛妄;在因位上說,的確是有佛可成,從果位上說,如果還要執為實有,那就不是佛的果位,故稱「無實無虛」,既不執為實有也不執為虛妄,佛本如如,與一切諸法相同,一切法皆是佛法,一切眾生皆同佛位。

13.「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前面已說過,沒有發心的那個人,也沒有發心所要得到的那個果,而這段主要在說明什麼是「菩薩」,就是已經發心的人。

菩薩從修行菩薩道到成佛之前,是個中間過程階段,不可以認為在這個階段,有一個所謂的「菩薩」;也就是不要以為你就是菩薩,你在行菩薩道,也不要以為將來你能成佛,如果有將來成佛的想法,就不是「菩薩」。

14.眾生相不可得,眾生的心相亦不可得。故:「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是故佛說恆河沙數眾生所有種心,如來悉知。

所謂眾生所有種心如來悉知,有兩種解釋:

    *從信心、信仰來說,如來因為得了三明六通,所以能夠知道一切眾生的心相。
    *從如來的一切種智(智慧可分為三智: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來說,如來自然知道一切眾生的各種心相,可是眾生的心相是虛妄的,不是真心,等於是無心,這便是《金剛經》所說的。

      句中說到三種心不可得,過去的已經過去了,未來的還沒有來,除了過去和未來,也沒有中間,所以過去、現在、未來,三心皆不可得。

      例如,拿一把剪刀,掐住一根線的中間當作是現在,剪刀刀口的上面是過去,下面是未來。未剪時,這三個段落清清楚楚,但是當你將線剪斷,現在不見了,只剩過去,只剩未來,但是過去已經過去,未來還沒有來,現在又不存在,所以是三心不可得。這樣的道理雖然容易懂,但是要做到很困難,一定得下一番修行的工夫。

15.「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諸相」就是三十二相,如來是具足三十二相的,但是轉輪聖王也具三十二相,所以具足三十二相並不等於就是如來。這裡主要在說明如來是「離相」的。

16.「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我」,是釋迦牟尼佛的自稱,因為佛陀無法形容佛陀自己,所以用了「我」這一個假名的代號,並不是佛自己還有「我相」存在。

釋迦牟尼佛已經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但是他說:其實我沒有得到一點點(不論有為或無為)的法,所以叫作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果如來認為他有得到任何一點法的話,那麼便是住相了。

17.「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不管任何法都是平等的,沒有高下之別,凡聖平等,眾生與佛也是平等的。晉譯六十卷《華嚴經》的〈夜摩天宮菩薩說偈品〉說:「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因為「離相無相」,還有何差別相可言?心也好、佛也好、眾生也好,都是假名,都是代號,所以「實相無相」,一切法都是平等的;更重要的是,雖然「離相無相」,還是要修一切善法,若是不修一切善法,不持一切淨戒,不度一切眾生,就不算是菩薩,所以不但要持三聚淨戒,還要「不住相」,如此才能得到佛果。

18.「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即是如來。」

此句已解說過,不再重複。

19.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 見如來。」

佛殿上供奉的佛像是色相,是以佛像來表達敬意,並作為修行時的器物,叫作法器、聖像、法物,佛教徒是藉著這些來修行,但並不把它們當成是佛的法身。

佛的法身是無相的,有相的三十二相不是佛的真正法身;如來說法的聲音,也只是一種方便的工具,不是如來,因此不要執著佛的形相,而是要腳踏實地修行,以親證無相離相的諸佛法身。

20.「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

很多人一聽到「離相無相」,就認為真的沒有佛了,這是一種斷滅的邪見,因為如果沒有佛,又怎麼度眾生?

佛是有的,但是不要執著,這就叫作「無住生心」。佛菩薩雖然是假名,是虛妄相,是沒有的,但是他們處處都在度眾生,不是斷滅相。

21.「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這段話就是以上所說的總論,凡是發了無上菩提心的人,對一切法應該就這樣子知道它、這樣子理解它、這樣子相信它,同時,還要能不執著一切諸法的法相。
【書籍目錄】
第1頁:編者序 第2頁:緒論
第3頁:《金剛經》的內容 -- 一、對象 第4頁:《金剛經》的內容 -- 二、全經要義
第5頁:《金剛經》的內容 -- 三、思辨型式 第6頁:《金剛經》的內容 -- 四、無相離相
第7頁:信受演說《金剛經》的功德 -- 一、淨信功德 第8頁:信受演說《金剛經》的功德 -- 二、法施功德比財施更大
第9頁:信受演說《金剛經》的功德 -- 三、受持讀誦演說的功德 第10頁:信受演說《金剛經》的功德 -- 四、不受福德是無量功德
第11頁:結論 第12頁:後記
第13頁:附錄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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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5-2-5 12:20:42
釋迦牟尼佛在瑜珈經說:人死後六根尚有餘溫其部位如1.眼出為卵生2.耳出為胎生3.鼻出為化生4.口出為濕生,四生六道輪迴生死。道就是路─耶稱:窄門〈永生之門〉。佛稱:不二法門又稱唯一,一就是道〈六根皆旁門左道唯有玄關,才是正門〉。道家,道德經第六章:谷神不死即玄牝之門。回稱:回回之路。儒稱:禮門義路、至善地《顯現各宗教寺廟教堂之大門,門代表回家的路,回天堂的家,感覺真好》。門的理念是內行人看門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