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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壽命是自己一點一滴努力來的 陳女士著

壽命是自己一點一滴努力來的 陳女士著

補遺篇一

[日期:2016-07-01] 來源:  作者:陳女士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補遺篇一

小序

這本小小附冊是《壽命是自己一點一滴努力來的》一書的補遺篇。

在這書中,我們提供了數篇很短的小小故事,這是早年在我們公務機關裡所嚴厲禁止對外宣揚傳播的怪力亂神案件。當時,我們絕對不准說、不准講、不准承認,因為在威權統治時代,這是很混淆視聽、動搖社會人心的。

很快,三十多年過去了。時移勢易,我們終於進入了更開放、更民主的自由時期,按理說,這些禁忌也應該可以完全拋諸腦後了。

目前,殘忍的謀殺案件頻頻發生,很令人憂心。為了能讓行兇者充分瞭解,「縱使置人於死地,亦不能真正一了百了。」而冀其及時懸崖勒馬、迷途知返,我 們特地選出數篇發人深省、也頗值深思的陳年往事來與各位讀者互相勉勵,以期人人皆知:彼此血脈相連而無分爾我。於時時處處用真心真誠來相疼相惜,使社會從 此化暴戾為祥和,不再你死我活,捨殺生而放生,是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則社會幸甚,爾我幸甚。

通訊處: 407台中市東海大學郵政第119號信箱  陳女士收

代序:無用的廢人

假日,從台北搭自強號到嘉義,打算由嘉義換車回台南鄉下一趟。

在火車上,兩位滿面春風的年輕人在對話,似乎是新科法官,既得志又得意:

甲:「聽說好幾十年前,有個沒用的廢人,竟然也能通過國家考試,坐上莊嚴的審判台。」

乙:「對呀!這種人怎能考上呢? 」

甲:「或許考試碰運氣吧! 」

乙:「大概八九不離十。」

甲:「提起這人,你知道他多沒用嗎?他多廢人嗎? 」

乙:「我也從別人的笑話中聽到過一些,不過你先說說看!」

甲:「他們告訴我,這人審判時,每每被告沒哭,他自己倒哭了,而且哭得很厲害!真夠爛!把我們當法官的臉全給丟光了。又聽說他把每張判決書都一五一 十不厭其詳地向被告解釋清楚:為什麼判這樣的刑期,為什麼被告非關不可。你想,當法官的還得看被告臉色嗎?更賤的是這人還很歉疚地告訴對方,他只能辦到這 個地步,因為對方給的證據只有這麼多,他已愛莫能助了。被告犯罪被判刑是他自己作惡的報應,憑什麼向被告道歉!還有,被告被送去服刑,他都親身到場相送, 並給予安慰鼓勵。而且向被告保證在這段服刑期間,他一定會盡一己之所能來照顧被告的家人,讓他無後顧之憂。真令人有善惡不分的嫌疑,難道他不知道這些罪犯 全是壞人嗎?」

乙:「我也聽說他到監獄上課,一定去探視他所判刑坐監的被告,看看他們的適應情況,也順便轉達被告家人的口信。你說他豈不成了壞人的傳聲筒?他習慣 定期打電話給被告的家屬,垂詢他們有否困難,有否需要他幫什麼忙。會面日,他也輪流與被告會面,還口口聲聲向被告賠不是:『我關了你們,真對不起!』你 看,堂堂一名法官還自貶身價去會面,去向受刑人賠不是,這是什麼世界?還像話嗎?」

甲:「還有更不像話的,他與被告通信保持聯繫,還為這些被告代辦他們不方便辦的大小事,也幫處決的死刑犯養家。當被告服刑期滿,他甚至一個一個都親 自去接,親自帶紅蛋、麵線去為他們『脫殼』去霉運。這社會不接受『再生人』,是罪犯的報應,是自作自受,但他都為他們擔保,為他們奔走。你想,堂堂一名法 官竟然與這些被告狼狽為奸,這怎會讓人看得起呢?」

乙:「我們的教授說:當法官要像個法官。但我聽他以往的同事說,他連當打雜的都不像。」

甲:「唉!這種人真夠悲哀,真夠賤。還好他沒干多久就被趕走了,否則,我們司法界的臉可要被他丟光了。」

我坐在這兩位大人的後面,句句如雷貫耳,真的令我十二萬分汗顏。想想,我是讀過書的人,竟然連法官是個官都不知道,還一直以為法官是救苦救難的苦難者救星呢!真是「打雜的」只有打雜的水準,好悲哀唷!

我不是法官,也不配當法官,我只能算是打雜的。但我一生從未把被告當被告,把罪犯當罪犯。師父說:「如果不能把被告當自己的親人,就不算『俯仰無 愧』。」這世間,有誰不會犯罪?有誰願意犯罪?天主教的主禱文說:請庇佑我,請千萬不要讓我陷於我無法戰勝的誘惑。師父說:「你處在對方那種處境和遭遇, 你真不會跟對方一樣?誰有這份把握,這份能耐?」說真的,連當法官的都未必,何況一般芸芸眾生呢! 

我覺得判刑未必能遏止犯罪。死刑不是很重嗎?但不怕死的,還是不怕死。只有愛,才有力量。現在當法官的敢大聲說:「凡我所判過的,都沒有人再犯!」 嗎?大多剛出來,便又進去了。我雖然只是打雜的,但我好想告訴您:三十多年來,我所愛的這些難兄難弟與苦姐苦妹重新踏入社會以後,連對我這打雜的,他們都 從沒有任何人丟過我的臉。

您看過這無用的廢人嗎?您認識他嗎?您是否也覺得他是一個敗類,一匹害群之馬?因為他竟然把原本一頭光環和一臉光芒的神聖職位給糟蹋了。您覺得他真夠悲哀,真夠賤吧?

聖經說:「你之所以為大,是因為你在神的眼裡算為最小,你要做眾人的奴僕。」

佛經說:「欲為諸佛龍象,先做眾生牛馬。」又說:「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法,是名魔業。」

法官的心,是親生媽媽的心。

服刑不是被懲罰,而是還對方一個公道,也給自己良心一個公平的交代。

 

(一)天知‧地知‧你知‧我不知

大約三十多年前吧,我奉派到基隆服務。

我是台中市人,從沒到過這北台灣的雨港。這裡每月至少下二十多天雨,而且不停地下,整日陰陰霾霾。很令人不舒爽,不開朗。

有一天,我們突然接獲民眾報案,說靠縣市交界處的深山裡,發現有一具無名女屍。由於剛好是我值班,便約同法醫及兩名助理,前往現場查看到底出了什麼狀況。

我們一行人坐車到山腳下便沒路了。大家只好下來自己走。我是外地人,完全不熟悉基隆,何況這罕見人跡的偏僻荒山,處處天雨路滑,真是步步艱難。我們走到天都快黑了,仍然走不出迷宮般的山間小徑。法醫和助理不禁搖搖頭地告訴我,再走也沒用,因為我們真的迷路了。

我們都十分著急。這時,意外地發現有位婦女朝我們走了過來,「先生、小姐,您們要去哪裡?想找誰?」對方問。

「我們是來辦案的。聽報案民眾說,這深山裡有位婦女死了,原因不明。我們要找這婦女陳屍的地方。」我答。

「哦!我知道在哪兒,我帶路。來,請跟我來!」對方很熱忱,很親切。

我們顛顛簸簸,又轉又繞,不知走了多久,總算到了。這位婦女也揮了揮手自己先走了。我們朝林內進去,果然發現樹底下平躺著一具穿著女裝的屍體,脖子 上的繩索腐爛了。手電筒一照,好恐怖的臉,早已腐爛成坑坑洞洞的骷髏,似乎只剩骨頭了。我請助理再照亮一點,以便把整具屍體作個全面觀察研判。

當我們把燈光打到最亮時,我們大家都不自禁地異口同聲驚叫了起來:「這身打扮,不就是剛剛帶路領我們來這兒的那位婦人嗎?」

我全身起了疙瘩,直打哆嗦,一再發毛髮抖,甚至兩腳都僵硬了。同行的法醫和助理更嚇得面如土色,一張張臉縮得像小橘子一樣。

天色越來越暗,我們四人真是歸心似箭。所幸很快就到了山下,一坐上車,便安定了不少。不久,總算看到了我們的辦公大樓,我們互道再見,便各自回自己 的單位去了。我跑進自己的辦公室,先向上級作個概要的報告,然後喘口氣,便開始尋找失蹤人口的申報資料。盯著照片一張張看,默默不發一語。好多同事看我魂 不守舍,便知道我在山上一定被什麼給嚇到了。他們都是過來人,心裡必然有數;他們問:「你不是說那屍體早已腐爛成骷髏了嗎?你連她長個什麼樣子都沒半點概 念,又如何能從照片中核對出她到底是誰呢?」

他們原已覺得我傻到這地步,有點好笑。哪知我的回答竟是:「我看過她本人,而且彼此有說有笑,同行走了很久很久,直到陳屍現場才分手。怎麼會不認得呢?我相信這帶路的和那平躺在樹底下的應該是同一個人。」

他們聽了,更是人人哈哈大笑。但他們後來都真服了我,因為我果然真的找到了死者的照片,也查出她的姓名、住址。當然,也破了案。因為這婦人不是自殺上吊,而是被人活活勒死的。

我問同事:「您們真以為人死就真死了嗎?」

我十八歲便入佛門,並隨師父受戒。我尊重死者和死者的遺體有如尊敬佛,決不把對方當死人看待。師父說:靈台三寸,永保一息於一念間,肉體雖死,魂魄永遠不滅。

 

(二)卿惜三世緣‧我流七孔血

基隆八斗子臨近的海灘上,突然漂來了一具腐爛不堪的死屍,全身被大魚小魚啃嚙得幾乎體無完膚,連臉部也無法辨認了。這死屍浮浮腫腫地,脹得好像一具充氣玩具人,可說整個變了形。

來辨認的民眾很多。但大家看了以後,都表示:實在腐爛得太厲害了,不管怎麼樣地仔細看,都一點也看不出來。

我請警察先生拜託民眾們排一下隊,盡量成一直行,然後再依次一個接一個來。並請大家再靠近點,盡量看個仔細。

許久許久,仍然沒有人認得出來。或許屍體那張臉已完全變了形,加上屍臭太難聞,使人受不了,以致大家沒有辦法停留太久吧!

正當我一籌莫展時,警察先生突然跑來告訴我,現場外有位中年婦人,由讀初中的女兒陪同前來辨認,但不敢進來,不知如何是好。

我說我親自出去帶,畢竟女生跟女生比較沒有距離。

這位中年婦人到了現場,還是不敢靠近。我便不敢太過勉強,只好先牽著她女兒,陪著她一起,一步一步地跟著隊伍慢慢向前行。

當她女兒靠近時,突然,在場圍觀的民眾大聲驚叫了起來:「屍體怎麼流血了?屍體在流血!」

我定睛一看,真的好怕人唷!只見那屍體:一雙睜著大大的眼睛,兩個鼻孔,兩個耳朵,還有嘴巴,都淌了一大堆鮮紅的血。血從眼角、嘴唇角、耳門、還有嘴唇上兩道鼻孔,緩緩地流了出來。

真的好可怕唷!

我趕緊請那中年婦人靠近前來看看這情景,並請她一定要仔細好好端詳清楚。因為見了她女兒會七孔流血,應該不會沒有關係才是。

那中年婦人才剛靠前,彎下身,突然失聲嚎啕痛哭了起來,而那初中女生也倒在她媽懷裡,跟著大哭特哭。

那中年婦人終於認出死者的假牙。她對著屍體喃喃自語地講了一大堆,但海邊風太大,海浪又吵,加上哽咽涕泣,根本不知道她在說些什麼。

然而,這屍體聽了這些話,他原本睜著大大的兩個眼睛,竟然奇怪地自己慢慢地閉了下來,並且從眼角里迸出一滴一滴的眼淚,連上下兩片嘴唇都在微微地顫動,似乎有什麼話要交代一般。

我覺得好害怕唷!這人不是死了嗎?

我回到辦公室,心裡還有餘悸。真的,我有千千結:

「這人不是早就死了嗎?甚至也腐爛了,為什麼還跟活人沒有兩樣,會流血、流淚呢?」

我越想越害怕。

我問一些較年長的同事:「人死了,不是死了就死了嗎?」

大家都不說話,只對著我笑,好詭譎唷。

(這事件是海釣客被瘋狗浪捲走,沒有他殺嫌疑。這中年婦人,後來經證實為死者之妻,而小女生為其女。)

 

(三)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焦黑的屍體,赤裸裸地,縮蜷成一團,好是僵硬。顯然是殺人滅跡,被人用汽油等易燃物燒過。

當時,死者已面目全非,不知如何辨認。

我們的主管認為舉凡疑難雜症,還是女生出門比較細心,所以,又指派我陪同法醫前往驗明死者身份與死因。

我們透過媒體發佈新聞,並呼籲民眾前來幫忙辨認。由於天氣非常晴朗,而「好奇」又是人人都具有的天性,所以來湊熱鬧的民眾很多很多。

我和法醫忙著做筆錄、測量、繪製現場圖記。

民眾越聚越擠,也越靠近死者屍體。我請求警察先生別讓越逼越緊的民眾破壞了現場。

突然,不知什麼緣故,這焦黑的死屍竟然翻轉身軀站了起來,瞬間又撲向前方,伸展開兩手,緊抱住一位圍在第一線的年輕小伙子後,這屍體很快又與那年輕 小伙子一起向前倒了下去。我親眼看了這一幕,嚇得目瞪口呆,幾乎已嚇破膽了。我失常地大聲喊叫又喊叫:「這人不是已經死了好多天了嗎?這人不是早就死了 嗎?……」

隨著,我便不省人事了。

我醒來時,已發高燒在醫院躺了快一周了。聽護士小姐說,我好幾天都一直尖聲驚叫著:「這人不是已經死了嗎?這人不是已經死了嗎?」

十天後,我逐漸恢復語言能力,一句一句慢慢講,結結巴巴,而全身也仍然不自禁地顫抖不已。我想我這一生已注定永遠不可能走出這令人恐怖的陰影了。

同事一個接一個來探望我。據說被緊抱不放的那位民眾被救開時,已斷氣了。焦黑的死屍兩手又僵又硬,像上了石膏,沒有人能扳動一分一毫。後來請來了專家,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強把活人給硬拖了出來,但早已沒有生命跡象了。

這次事件,使我們單位的主管從此改變了男女平等的觀念,再也不敢讓我去驗這類含冤橫死、慘不忍睹的屍體了。畢竟小女生連小小蟑螂都怕,怎麼能碰這種大場面呢?

這個案子明察暗訪,耗時約一個多月,總算破了。很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兇嫌竟是那被焦屍掐死在現場的年輕小伙子。

我近四十年來,一直在想:「人死了,就真死了嗎?」

到今天,我還會不寒而慄,還會做惡夢,也還會突然不能自主地尖聲驚叫:「這人不是早就死了嗎?這人不是早就死了嗎?」

醫生說:我這病是瞬間刺激太大,被驚嚇過度引起的。

唉!誰能解開這個謎,誰就必能為我收魂壓驚。因為我的病還一直治不好。但世上真有這種高人嗎?

 

(四)我思故我在

我有一個朋友在新店經營電子零件工廠,生意非常興隆。他決定擴廠,並到大陸投資。

他打電話回高雄跟他父母商量。他父母也為他的鴻圖大展而歡喜不已。

他打算在星期六公休日,與他太太抱著不滿三歲的小寶寶,一起回南部省親,並向父母稟報他的新計劃,希望父母能全力支持,以免將來在資金調度上會發生不必要的困難。 

他父母雖然不是什麼大財主,但手頭尚握有祖產幾甲地。只要老人家肯,要多少錢應該都不是問題。

他來找我辦點公事。我說:「打父母念頭是很不好的。稍有邪念,說不定還會遭到天譴。」

他說他是獨子,將來這些田地也一樣是他的,早給晚給都是給。

我很鄭重地告訴他,祖產是有毒的,不能花,會遭祖先懲罰。他很生氣地頂撞我說:「太迂腐了,太迷信了,簡直讀的書全白費了。」

我知道再講也只徒惹人厭而已,乾脆閉緊嘴巴不說了。

星期六,他們一家三口就照原訂計劃出發了。

星期天,我們事務所不上班。

星期一,他的父母上台北來找我了。兩位老人家都一把眼淚、一把鼻涕。我聽了也忍不住哭了。因為我這朋友在高速公路上出了車禍,在伸手不辨五指的濃霧中,被兩部大車一前一後夾死在中間。車子成了一堆廢鐵,而他們夫妻也成了一團肉醬。

兩位老人家哽哽咽咽地總算把這一段話給交代清楚了。接著,兩位老人家要求我陪他們去高速公路警察隊領回孩子,因為他們實在不懂法律手續。

我好驚訝:「孩子沒死?這哪有可能?」

原來在連環車禍現場,當大家忙著救人之際,據說有位年輕太太自稱叫OOO,雙手抱著這不滿三歲的小兒子,親身快步跑來托付給收費站的小姐,說她有事十萬火急,等忙完了,再回來帶走小孩。

車禍現場終於一一清理完畢,死的、傷的,也全救了出來。但好久好久,卻一直沒有人來抱回這小孩。警察透過手提擴音器來大聲呼叫,也沒看到這位年輕媽媽出現。

這時,警察先生突然想到,會不會是車禍中的受傷者?

果然在名單中找到了這年輕媽媽所說的名字。不是傷者,是死者。她是被夾死在撞爛的車子裡頭,而且是一小塊一小塊地被夾出來的,所以,認也無法認出來。

警察先生把一大堆車禍現場撿拾的各死者證件全彙集在一起,然後叫收費站小姐前往指認,是否確實是在死者裡頭。

這堆遺物有很多卡,也有皮包裡摔出來的駕照、身份證等。收費站小姐看到一張信用卡上照片正是那年輕媽媽,一點也沒錯。

就這樣,警察隊找到了死者的家人,也正式通知他們來領回屍體,領回哭鬧不已的小寶寶,領回死者遺物。

收費小姐一臉困惑地問:「那位年輕媽媽如何把小孩抱出來給我?收費站離車禍現場很遠,用跑的能到嗎?她從頭到尾都被夾死卡在撞爛的車子裡面,而且是 一小塊一小塊被夾出來的。她怎能好端端地自己單獨一個人脫困地走了出來,而小孩又為什麼半點傷也沒有,連輕微擦破皮都沒有。到底這小孩是怎麼被抱出車子 的?」

不只她一想再想,都沒想出什麼合理的解釋,即使交通警察、死者的公婆、還有我,也一樣找不出任何答案。現場記錄也查不出半點蛛絲馬跡或線索。

回程,在小孩哭鬧聲中,我好納悶:「人死就真死了嗎?」

【書籍目錄】
第1頁:作者原序 第2頁:作者簡介
第3頁:願你也長命百歲 第4頁:有漂亮的心,必有漂亮的一生
第5頁:幾句真心話 第6頁:這樣的人,得這樣的病
第7頁:福是種來的,不是求來的 第8頁:感恩的心
第9頁:愛與神及光 第10頁:有慈性才有磁性
第11頁:您看對方是什麼 第12頁:耶穌的聖靈
第13頁:我想死,我高興,不行嗎? 第14頁:不予不取
第15頁:人不恨人 第16頁:不可冤枉人
第17頁: 第18頁:不可欺負比自己不幸的人
第19頁:太貴的不吃‧太貴的不穿 第20頁:天地君親師
第21頁:什麼是祖德?什麼是道德? 第22頁:能除一切苦 真實不虛
第23頁:孝 順 第24頁:聽話碰聽話的
第25頁:拿香的手 念经的口 第26頁:新 年
第27頁:為什麼要戴佛珠 第28頁:念 佛
第29頁:成人與成佛 第30頁:放生與成全
第31頁:難言之隱 第32頁:血紅的婚紗
第33頁:未婚媽媽 第34頁:阿母,您到底是誰?
第35頁:老天爺沒眼? 第36頁:裹小腳
第37頁:不讓媽媽再掉半滴眼淚 第38頁:爸爸和我
第39頁:慈母手中線 第40頁:真正的絕症
第41頁:我的期望 第42頁:不可出名,不可出風頭
第43頁:武士道 第44頁:產前篩檢
第45頁:借屍還魂 第46頁:醫師的眼睛
第47頁:吸血殭屍 第48頁:披麻戴孝
第49頁:天律與定數 第50頁:什麼是天律?什麼是定數?
第51頁:和平共存 第52頁:背姓棄祖
第53頁:平安的天課 第54頁:背姓棄祖(二)
第55頁:背姓棄祖(三) 第56頁:補遺篇一
第57頁:補遺篇二 第58頁:補遺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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