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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 智諭法師主講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 智諭法師主講

如理實見分第五

[日期:2010-08-26]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智諭法師主講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如理實見分第五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

佛欲知須菩提是否領會無相之義,故問可否以身相得見如來?如來身具三十二相,是佛報身。如是報身,是佛修因致果所得。是故身相者,因緣假現,無有自性。故須菩提答言,不也世尊。

諸佛以法為身,法身非身,不可以相見。如果可以相見,便說明諸佛是色身。若佛為色身,而色是生滅法,故佛應生滅。若謂佛有生滅,即是謗佛。

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須菩提深達法性,領無相之旨,故肯定地回答說,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接著解釋說,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因為身本無相,所說身相,只是假名,故曰即非身相。

一切法性空無相,相者皆因緣假現,而凡夫之人,執為實有。以假相復立假名,於是妄想乃生。是知假名相,皆非實法。故曰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一切法悉皆無相,是為實相。凡夫之人不識實相,卻執假相為實有。不知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以凡夫執假相為實有故,所以不見法性。以不見法性故,於是不識諸法實相。

若見諸相是假,則知法性實義。性不自顯,以相而顯。易言之,諸法性空,本不可見,要以相見。同時相不自現,依性而現。若無法性,則相本虛妄,不可得而見也。

故性全徹相,相全徹性。不二不別,不縱不橫,同時具足,互攝互入。明眼人見相時,而理性全顯。達性時,則攝相無遺。

今舉譬喻說明。譬彼水之與波,水不可見,以波而顯。吾人所見者,非水也,乃波也。因為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水性者濕也,而此濕性,實不可見。

不可見之濕性,因波而顯。波雖顯水,而波非是水,因為波者因緣假現故。

然波徹水,水徹波。波外無水,水外無波。波全是水,水全是波。波之與水,不二不別,同時具足。明眼人,見波時即是見水,見水時即是見波。

水性雖不可見,而挺然全透波表。波相雖假,卻是全徹於水性。二者歷然,舉一全收。

凡愚之人,妄執波之假相。以致見假不識真,波之假相,障彼慧眼,而失真實水性。若知波相是假,則知諸相本空。若知諸相本空,則見法性矣。故曰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書籍目錄】
第1頁:法會因由分第一 第2頁:善現啟請分第二
第3頁:大乘正宗分第三 第4頁:妙行無住分第四
第5頁:如理實見分第五 第6頁:正信希有分第六
第7頁:無得無說分第七 第8頁:依法出生分第八
第9頁:一相無相分第九 第10頁:莊嚴淨土分第十
第11頁:無為福勝分第十一 第12頁: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第13頁: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第14頁:離相寂滅分第十四
第15頁:持經功德分第十五 第16頁:能淨業障分第十六
第17頁: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第18頁:一體同觀分第十八
第19頁: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第20頁: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第21頁: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第22頁: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第23頁:淨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第24頁:福智無比分第二十四
第25頁: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 第26頁: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第27頁: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 第28頁: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第29頁: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第30頁: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第31頁:知見不生分第三十一 第32頁: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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