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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放生殺生現報錄 江慎修居士著

放生殺生現報錄 江慎修居士著

放牛救物-免患

[日期:2010-08-13] 來源:轉載  作者:江慎修居士著/印光老法師鑑定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第三章  放牛救物免患

※放龜脫生  毛寶

毛寶微時,路遇一人攜一龜,買而放之。後為將,戰敗,赴水,覺水中有物承足遂得不溺。及登岸,視之,則所承足者,前所放龜也。

※活蠅免刑  酒工王五

隋時京師酒工王五,每見酒內及水中死蠅,輒取出,用乾灰掩之,俟其活,放焉。如此數年,偶被誣告,罪當死。典刑官執筆書判,有數蠅抱筆頭不能書,逐去復來,如是數次,官疑其有冤抑,以其事白於朝,罪遂釋。

※螺護法寶  王待制

王待制,喜放生,嘗買螺螄千萬放之。一日舟至漢口,風濤驟作,王急以所誦金剛經投水中,波遂平。至鎮江,見舟尾一物出入波間,取視之,千萬螺螄結成毬,開視之,所投之經,纖毫無損。

※救牛滅火  正陽門老者

陳子龍過正陽門,見一牛跪地淚下,問其故則將赴屠。時一老者,買以放生。不半月,復過其地,見前者老設醮廟中。問之曰:前晚鄰人失火,予夢中聞神語曰:爾應火死,為活牛故,可速起救。遂醒,而火已滿空矣,急救得滅,為是謝神也。

※赤蛇識盜  方太夫人

方某自京應試歸,途買一僕。甫至家,母劉氏夜夢一赤蛇,作人語曰:吾久居深穴,深感太夫人仁愛,滾湯熱水從不潑地,凡各毛蟲往來,無所損傷,皆戴不嗜殺之德。今相公途中買來之僕,非善良之人也,實大盜也,日久必為害,五日後,僕父來探,太夫人將此僕還之,以杜後患。劉驚覺,不即言,過五日,僕父果來,因與子道夢中蛇語,乃給銀二兩,遣之。僕去後半年,鄰邑盜案發,僕之父子乃同夥,均斬於市,不為牽害。

※浦黿報德  徽商

康熙七年,松江黃浦漁人獲一大黿,有徽商以銀三兩買放之。漁人窺見多銀,夜即劫之。船家及小僮俱被殺死,商跪乞命,盜縛其手足投浦中。即若有物負之,逆流而上,行二十里許,天明有船至,大呼救命,乃巡兵也,見大黿負一人來,撈起問故,共疑盜即漁人。黿即順流下,眾隨之,至買黿所,投水中,而漁舟尚在分銀。巡兵悉擒之,追出銀四百餘兩,俱不失,同謀漁人皆斬,無一得脫。

※湖魚解難  饒商

康熙丁丑五月,饒州商人過鄱湖,見漁人得一大魚,重百餘斤,商人買而投之湖中。至七月,此商三人挾貲歸,夜過湖,遇盜入其舟,移至蘆中行劫,將殺之。忽一大魚跳入其舟,潑刺不已。盜方驚異,適捕盜船過,欲求火炊飯,見之獲盜三人,商得不死,魚亦躍入江中。商因憶救魚事,以為魚之報德云。

※螄補破船  阮起鵬

杭州商人阮起鵬,字雲翰,幼即立放生願。以生命之多,莫如螺螄及魚子兩種,見則竭力買放,且諄切勸人,謂為費不多,而所活無算,人多從之。康熙庚申,舟過富春,觸石底破,在大江中,方倉皇莫救,水竟不入。泊岸視之,見魚數萬盤旋左右,其破處螺螄重疊。攢滿岸旁,漁人莫不驚異,不敢取。

※鳥伸冤獄  宜興陸善人

宜興陸善人,所居茂林修竹,百鳥咸集,陸禁人彈射,雨雪嚴寒,散穀林中飼之。順治三年,仇家陷以逆黨,庭訊時眾詞積案,繫者纍纍,忽百鳥盈庭,噪聲振天。訊至陸,一鳥飛至案頭,銜其首詞一紙去,群鳥頓散。問官驚異,刑訊陸之仇人,知其誣。出之,構義鳥亭於毗陵城中,以識其異。

※虎避仁人  常熟糧差

常熟差役某,催糧於鄉,宿旅舍,聞鄰嫗囑兒女曰:明日主人烹我供官差,我死後,爾各自小心,門檻內外不可停,主人腳下不可去。次日差挨戶催糧,值鄰家供膳,將烹母雞,小雛悲鳴甚哀。差止之曰:勿殺母雞,併其小雞,與我放生,我代爾完糧。其家欣然與之。差感此事,遂往三峰寺出家。寺僧曰:汝果實心削髮,須求本寺僧眾,絕火三日,方留汝。差遍懇眾僧,滿三日,出門取火,忽猛虎當門。眾僧怨之,差曰:大眾既為我忍餓三日,今寧死,待我往取火。遂出門,虎竟不為害,後悟道。

※雞衛恩主  衢州里胥

衢州里胥督賦,一民家貧無供饌,擬烹伏卵母雞。里胥恍惚間,見桑下有黃衣人,向之乞命,且曰:自死不足惜,兒女未見天日。里胥驚惻視之,屋側一雞伏卵,其家來捉雞,里胥止之。後復至其家,雞領群雛,踴躍里胥前。及去,行數百步,一虎至,忽一雞飛撲虎眼,里胥得免。自此一村,無食雞者。

※得免橫死  嘉善孔某

嘉善孔某,至一親戚家,留午餐,將雞供饌,孔力止之,繼以誓,遂止。是夕,宿其家,正舂米,懸石杵于朽梁之上,孔臥其下。更餘,夢中忽有雞來啄其頭,驅去復來,如是者三,孔不勝其擾,遂起覓火逐之。甫離席,面杵墜正在其首臥處。孔遂悟,雞報恩也。每舉以告人,勸勿殺生。

※永吾坎坷  吳文英

明吳文英,平生好勸人放生為善,每令人厭,友譏之曰:爾勸人為善,究竟善在於人,於爾何益,何苦令人厭。文英不悔。後問於聽雪禪師,師曰:吾聞之經云:一人勸一人,作福兩平分,一人勸九人,作福十人分。理可深信,義可類推。於是文英勸人益力,終身無坎坷之憂。

※義犬證盜  平望鎮商

康熙元年,吳江平望鎮有徽商,見一店家縛犬欲烹,商以銀四錢買放,任其所之。不意此犬隨舟而行,至僻靜處,有盜數人,沈舟子於河,欲殺商。商求全屍,乃以叉袋倒置商在內,結口沉之。盜去,犬見有後舟來,如泣如訴,啼號不止。犬又入水,銜叉袋稍起,舟人群挈之,解開救甦。商言其故,亟控於官。先擒店主人物色,盜即賣犬諸人也。犬即隨商至公堂,若為質證者然,盜皆梟斬。

※悍僕就刑  吳江沈宦

吳江南倉橋世宦沈氏有帳船,命僕輩詣鄉索租。一徽商附舟,見屠者縛一犬將殺,商即解皮箱銀贖之,不覺露白。沈僕遂縛商入大麻袋,沉之河底,船徑去矣。所放犬,呻吟河岸,乃退縮數十步,奮身躍入中流,銜袋一拖即奔上岸,如是者數次,袋漸近岸。往來舟子見駭絕,以篙一探,即得麻袋,見內有人,為解放,倒去水,人漸活。袋上有沈府二字,人皆知為沈宦家物。由是引商牽犬攜袋獻之沈府,主人命藏之密室,及帳船歸點麻袋,獨一船少一袋。主命閉宅門,呼商與犬出,同謀僕六人皆伏辜。乃鳴官,釘之板門,活焚焉。

※愛子流血  柳沂

柳沂,釣伊水,得巨魚,挈歸。沂兒七歲,是夕夢魚啄兒,驚寤。聞兒啼曰:適一大魚嚙我,痛甚。沂舉火視兒,胸有瘡流血,大懼。明旦,投魚水中,旬餘,兒瘡愈。

※神物助戰  熊元乘

武昌熊元乘,登第後,以兵備道禦倭於姑蘇。有玳瑁巨魚,隨潮至海口,膠於沙際。楊總戎取置天妃宮,將殺之。熊過之,見魚吐氣成雲,異之曰:是神物,安可殺害。即勸令將海口,其地去城四十里,熊必自往。而總戎置酒舟中,共見魚悠然逝,時風浪大作,魚尚回首作朝拜者。三月餘,與倭接戰,共見前魚出沒風濤中,偃賊船下風,而熊氏據風力得屢捷。人皆知魚之報德,後位至大中丞。

※龜脫水厄  劉彥回

劉彥回,嘗買一龜放之,後脫水厄。

※犬救火災  烏鎮人

桐鄉烏鎮人,家畜一犬,每夜必涉水,至河南人家守宿。一日主人呼犬責之,曰:我食汝,而為他家守夜,明日必覓殺犬者賣汝矣。是夜犬見夢曰:我嘗負他家錢,每夜往守,償還其錢,今止欠十三錢,償畢即不渡河,誓報主人大德也。明日呼犬於前以十三文繫其頸,曰:咋夢汝云云,今往還之,可免涉水矣。犬垂首受誡,遂銜往擲其家,即不復夜去。未幾,主人探女,更深醉歸,失足魚池之內。犬即號呼銜其衣拖上池岸,跳至主人家前,以首撞門,主母驚起,見犬往來池邊,如指引狀,攜火視之,其夫尚臥池畔未醒也。遂扶入室,至醒,語其故。夫曰:前夢犬云報我大德,此其是矣。越數月,家中不戒於火,舉家熟睡,犬又以頭撞門,且撞且吠。夫婦驚起,則火發灶前將及屋矣,急救得熄。主人因厚養此犬,至死以棺埋焉。康熙年間事。

【書籍目錄】
第1頁:江慎修先生放生殺生現報錄鑄板流通序 第2頁:江慎修先生愛物戕物編題詞
第3頁:放生救物-延壽 第4頁:放生救物-愈疾
第5頁:放牛救物-免患 第6頁:放生救物-得子
第7頁:放生救物-得智 第8頁:殺生惡報-屠宰
第9頁:殺生惡報-食牛戒牛 第10頁:殺生惡報-暴殄
第11頁:殺生惡報-殘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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