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佛是為大眾謀幸福
眾生心力是相續的,不是新起的,也不會斷滅的,偶爾變化亦不過是生命的一個階段。我們若了解人生宇宙原理,則所起一種思想,一種動作,可以改變人生宇宙一切。故勤做善事能令人類眾生完善,否則亦能令一切眾生墮落。如殺害他人而想利益自己,是違背因果的,實際上還是自害,例如日本之侵略我國,而現在將漸次滅亡了,故知一切都有因果。
第一,一切須以眾生之利益為前提,如此方可造成完美的人生。故在佛法的原則上,須要貢獻自己所有的,使一切人類進步改善,使一切人類都無侵略爭奪之事,乃達到世界永久和平。尤其現在交通發達,倘若一個地方發生戰爭,很容易波動到全國或全世界,故若不急求世界永久和平,則今後人生將永遠淪在戰爭的殘酷中。再如前次世界戰爭與此次大戰相較,其破壞力量遠勝過去,故現在世界永久和平,是迫切需要的。
第二,現在有一種人完全是為個人的利益著想,他的才智完全作了自私自利的工具,是整個以身家利益為前提的。這種人小而能造成目前資產勞動階級不平等的社會,大而能造成國際間的優劣,故我們要做到完善的人生,必須互利互惠。因此,要明白這因果法則,把個人的力量獻給大眾的利益上,而達到自他兩利。
複次,應有尊卑長幼有次序的社會人生,這是第三種人生。第四是要有誠信,使社會能精誠團結,向上發達,由這因緣所生法上的真理去實踐實行,合到道德行為理性生活,這是覺悟人生的開始,這就是佛法上說的五戒十善的人生。再進一步,就是大乘菩薩所行的六波羅蜜行,使一切眾生都做到這種人生道德最高尚微妙完善的菩薩行為,方是最完善最美好的人生。
大乘佛法是為大眾謀幸福的。例如車子,人力車只容一人,汽車可容少數人,喻如小乘;若火車則能容大量的人,絕不是為哪一個人的,故喻大乘。大乘佛法是絕不為己,而為一切眾生謀利益的,要想使人類更進步而去修菩薩六度萬行,完成最高人生,改良人類社會,這是佛法指示做人的最高道理。
——太虛法師《太虛大師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