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七葉佛教中心  支持書舍的建設: 請點這裡  書本報錯: 留言板
你好,各位佛友 登錄 註冊 搜索
背景:
閱讀書籍 - 勸發菩提心文講義 圓瑛大師著

勸發菩提心文講義 圓瑛大師著

甲二 正宗分

[日期:2011-02-03]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圓瑛大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甲二  正宗分

 

乙一  歎德明緣

此菩提心,諸善中王。必有因緣,方得發起。

此下正宗分,乃是文中真正宗要之理。菩提心三字,即一文之正宗。菩提心,是第一心,故為諸善中王。諸者眾也。善有世間有漏善,出世間無漏善。有漏善,如五戒,是人道因,為人善。十善,是六欲天因,為欲界善。四無量心,及不動業(禪定),為色界善。滅色歸空,修習空定,是無色界因,為無色界善。此皆不了生死,不出三界,是為有漏善。

無漏善,如四諦(聲聞所修,為小乘善)、十二因緣(緣覺所修,為中乘善),此二能了分段生死,能出三界。六度(菩薩所修,為大乘善)、菩提心(諸佛所修,為佛善),能了分段變易二種生死,證大涅槃。故以菩提心為諸善中王。

菩提心,即得成菩提果覺,因地心也。此心為眾生正因佛性,人人本有,個個不無,即是成佛種子。經云:佛種從緣起,故曰必有因緣,方得發起。一歎德明緣竟。

乙二  標數列名

今言因緣,略有十種。何等為十?一者、念佛重恩故。二者、念父母恩故。三者、念師長恩故。四者、念施主恩故。五者、念眾生恩故。六者、念生死苦故。七者、尊重己靈故。八者、懺悔業障故。九者、求生淨土故。十者、為念正法得久住故。

初二句,略標其數可知。下徵列十緣:一者、念佛重恩故。以佛恩為第一者,因念佛是三界導師,四生慈父。視大地眾生,皆如一子,有平等大慈大悲之心,欲與一切眾生之樂,欲拔一切眾生之苦。其恩最極高廣,有踰父母,故列第一。

二者、念父母恩故。若欲報佛恩,須假父母生身;發菩提心,修菩薩行,奉佛使命,為佛使者,代佛宣揚,以法利生,以暢佛懷,方可報佛重恩。若不說法度眾生,是則不名報恩者。但說法度生,非此身不可。因念此身,從父母而生;哀哀父母,生我劬勞,故念父母恩第二。

三者、念師長恩故。雖有父母,生我此身,若無師長教誨,則知識不開,焉知禮義?佛法不懂,那能修行?若不修行,則佛恩親恩,皆不能報。故念師長恩第三。

四者、念施主恩故。此條似對出家眾說。雖有父母生我身心,師長教我佛法。若無施主布施供養,則終日求謀衣食,那能安心辦道?施主能成就我道業,故念施主恩第四。

五者、念眾生恩故。此有三種:一、眾生類廣,自我從無量劫以來,捨身受身,必有經生父母。則我有過去無量父母,未出輪迴,必在六道。我無宿命通,不能知識。則六道中,有許多眾生,是我累生父母,與我有恩。二、我日用所需衣食,皆賴眾生供給,令我現成受用,悉皆有恩於我。三、牛為我耕,雞為司晨,犬為我守夜,於我亦有恩。故念眾生恩第五。

六者、念生死苦故。上五者皆約外恩,後五者皆約己事,一一無非切己之事。念生死苦,即念念起智觀察,現在此身,不是長生不死之身。寒暑遷流,新新不住。如火成灰,漸漸銷殞,終歸磨滅,必有死亡之日。死後並非離三界,而免輪迴,依然還要隨業受生。生死死生,無有休息,是為大苦。故念生死苦第六。

七者、尊重己靈故。己靈,即自己靈覺之性。此性為眾生本有之佛性,在眾生現前身中,靈靈不昧,了了常知。既是佛性,必宜尊重,勿令永埋在五蘊山中。發心修行,令其內脫身心,外超世界,出離生死,如鳥出籠,自在無礙,庶不辜負。故以尊重己靈為第七。

八者、懺悔業障故。承上如要不負己靈,必宜懺悔業障。懺者,懺其前愆;悔者,悔其後過;即改往修來之義。眾生有三障:一惑障(麤細迷惑心能為障),二業障(身口意所造諸業能為障),三報障(依正苦樂二報能為障)。今但云業障,舉中攝取前後;即是懺悔三障,永斷生死。故懺悔業障為第八。

九者、求生淨土故。娑婆五濁惡世,三障俱重,要懺悔令盡,實覺為難。因助道緣少,故必求生淨土。淨土助道緣多:諸上善人,俱會一處;又水鳥風樹,皆演法音,聞者皆悉念佛念法念僧。又見佛聞法,得證無生法忍。故以求生淨土為第九。

十者、為念正法得久住故。正法者,對佛所說之教理行果,而能信解修證,是為正法。若但有教理行,而證果者少,即是像法。若但有教理,而無行果,即是末法。為念如何能令正法得以久住,必宜真正發菩提心。信大教,解大理,修大行,證大果,則正法得以久住。如上,五恩皆能得報,生死可了,己靈不負,業障可除,淨土得生,故以為念正法得久住為第十。二標數列名竟。

乙三  次依徵釋

 

丙一  念佛重恩

云何念佛重恩?謂我釋迦如來最初發心,為我等故行菩薩道,經無量劫,備受諸苦。

初句徵起。云何,是徵問之詞。謂下,釋成,解釋佛恩何等深重。念是記念。我者,隨世假稱為我。釋迦是此土教主,故加一我字。佛名釋迦牟尼四字,梵語釋迦,譯為能仁,能施仁德以利他,運悲廣度眾生也。梵語牟尼,譯為寂默,寂靜宴默以自利,運智上求佛道也。

如來是佛果通號,共有十號,如來是第一號。此二字,約十法界料揀,即是超九界以獨尊之號。六凡眾生,來而不知。先要明白如字意義,如者如如不動。六道眾生,依業受報,來三界內受生,常被八風所動。利衰毀譽,稱譏苦樂,是世間八風,無人不被所動,故曰來而不如。二乘,如而不來,二乘斷我執煩惱,出分段生死,證有餘涅槃。沉空滯寂,如如不動。佛要他入世利生,他視三界如牢獄,再不肯來。故曰如而不來。菩薩非如非來。非同二乘,耽著涅槃之如,故往返六道,救度眾生。非同凡夫,隨業受報之來,乃乘願利生,去來自在,故曰非如非來。惟佛亦如亦來。佛乃應機示現而來,八風吹不動,故曰如來,九界眾生無足與比。

最初發心者:佛因地最初發菩提心,是在古釋迦佛時,為陶師,名大光明。古釋迦佛,觀其機熟可度。即帶四位弟子,名舍利弗、目犍連、富樓那、須菩提,至陶師所。陶師心生極喜,恭敬禮拜,默願將來成佛,亦同佛之莊嚴,及同名號,四位常隨弟子亦然。佛為說法,得度出家,從此發心修行。

為我等故,行菩薩道,經歷三大阿僧祇劫,備受諸苦。自覺覺他,覺行圓滿,成佛名與師同,滿所願也。

我造業時,佛則哀憐,方便教化;而我愚癡,不知信受。我墮地獄,佛復悲痛,欲代我苦;而我業重,不能救拔。

念我往昔造諸惡業(五逆十惡諸不善法)時,佛則悲哀憐愍,種種方便教化。而我愚昧癡迷,不知信受,不肯改惡從善。惡因既積,苦果難逃,故墮地獄,備受惡報。佛復悲傷痛惜,欲代我受苦。無奈我業深重,自作還應自受,不可替代,不能救拔。

我生人道,佛以方便令種善根。世世生生隨逐於我,心無暫捨。

我罪報既畢,得生人道,佛則轉悲為喜。以者用也,用種種權巧方便,即說五戒十善之法,令我得種善根,不墮惡趣。世世生生,隨逐於我,種種教化提攜,令我善根得以增長。奈我障重,不肯受化。佛心亦無暫時棄捨於我,是則佛恩何等深重。

佛初出世,我尚沉淪。今得人身,佛已滅度。何罪而生末法;何福而預出家;何障而不見金身;何幸而躬逢舍利。

此段自悲自慶。悲者,悲傷不生佛世。佛當初應機出世,我尚沉淪苦趣。現今我得人身,佛已滅度(滅妄證真,成就佛道。度生已畢,入大涅槃)。縱使不得與佛同生一世,能於正像法中,得生亦好;何罪而生在末法,不見如來金色之身。此皆自悲之詞。何福而預出家,得列僧倫三寶之數;何幸猶得躬逢如來真身舍利(譯靈骨)。此皆自慶之意。舍利,即佛悲願,碎金剛身,而成舍利。以為末法眾生,作大福田。令我等禮拜供養,能得無量福,能滅無量罪,能成一切智,何等慶幸之事。

如是思惟,向使不種善根,何以得聞佛法。不聞佛法,焉知常受佛恩。此恩此德,邱山難喻。

如是指上悲慶之餘,心中思惟,還是夙生已種善根。向使下四句乃反顯,不種善根,難聞佛法。不聞佛法,焉知常受佛恩。佛之恩德高大,邱陵山岳難以為喻。

自非發廣大心,行菩薩道,建立佛法,救度眾生;縱使粉骨碎身,豈能酬答。是為發菩提心第一因緣也。

此段即由正思惟,而得正知見。乃知欲報佛恩,須發佛心,而行佛事。發廣大心,即發佛之平等大慈悲心;此心即菩提心。行菩薩道三句:皆行佛事,佛在因地中,所行之事也。行菩薩道者:捨己利他,廣行方便:布施、愛語、利行、同事。

建立佛法者:無佛法處,設法而提倡之。有佛法處,盡心而護持之。惟有佛法,可以救度眾生,故須建立。救者,以大悲心,救出生死海(離苦也)。度者,以大慈心,度登涅槃岸(涅槃譯不生不滅。登彼岸得樂也)。首句自非二字,乃反言。自非發佛心,行佛事,縱使粉骨碎身,皆不足報答佛恩。以不稱佛懷故,故曰豈能酬答。是為發菩提心,第一因緣也。一念佛重恩竟。

丙二  念父母恩

云何念父母恩?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十月三年,懷胎乳哺;推乾去濕,嚥苦吐甘。才得成人,祇望紹繼門風,供承祭祀。

首句徵,下文釋。念,乃能念之心,因也。父母恩,即所念之事,緣也。由此因緣,能發菩提之心。哀哀是悲感之意,念及父母,心生悲感。我之受生,秉質陶形,全由父母,何等劬勞。既生之後,還負許多責任,其恩難以言喻,儒云昊天罔極。

十月三年四句,偏重於母恩。吾人託生人道,由往昔業緣,與父緣母緣,三緣和合,流一念愛心,為受生種子,納第八識於赤白二渧中,而成胞胎,是謂心(八識)色(二渧)和合。居於胎藏,在生藏之下,熟藏之上。母親十月懷胎,子飲母血,母失常態,腰酸腳軟,氣急神昏,行動乏力,飲食無味;此十月中,何等劬勞。及臨分娩,生死關頭,命在呼吸。為人子者,當念及此,大發孝心。三年乳哺:乳,為母親血液所成,將己身分,養兒軀命。推乾去濕者:若兒便利,污及衣被,則推兒乾處,去其濕者。又喂兒時,若食味苦,則自嚥下;若食味甘,則吐與兒。其愛子之心,無微不至。

才得成人,祇望紹繼門風,供承祭祀:此世俗為父母之常情。見子才得長大成人,祇望子能成家立業,克紹箕裘,繼承先志,大振門風。供承祭祀,俾一脈香煙,可以相承不絕,親之望子如是。為子者,必思有以慰親心也。

今我等既已出家,濫稱釋子,忝號沙門。甘旨不供,緊祀不給。生不能養其口體,死不能導其神靈。於世間則為大損,於出世又無實益。兩途既失,重罪難逃。

此段,省庵法師警策僧眾。以己為例,故曰我等。既已割愛辭親,從釋出家,是稱釋子。不能學佛脩行,故曰濫稱。又出家修道,總號沙門(譯勤息,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不能勤修三學,息滅三毒,故曰忝號。

甘旨不供,祭祀不給者:甘旨是美味,人子當親在之日,應以甘旨是供;親亡之後,應以祭祀為重。儒云: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今我等出家,於世俗子道不能盡。若能真心修行,一子出家,九祖超昇,於心亦可無愧。其或不然,父母在生,不能養其口體,父母死後,不能導其神靈(即神魂靈魄)。於世出世,兩途俱失,重罪實屬難逃。

如是思惟,唯有百劫千生常行佛道,十方三世普度眾生。

此思惟,即正思惟。唯有下四句,即真正發菩提心。其中具足四心:上二句是常心、第一心。下二句,是常心、廣大心。又合之,能知上求下化,即不顛倒心。能發四心,即是大乘菩薩。

則不唯一生父母,生生父母俱蒙拔濟。不唯一人父母,人人父母盡可超昇。是為發菩提心第二因緣也。

此段承上,既於十方三世,廣度眾生。則不唯(獨也)今生父母可度,即生生世世所有父母,俱可蒙其拔濟。拔者,除生死苦;濟者,與涅槃樂。又不唯一己父母可度,即法界眾生,人人父母,盡得令其超昇。超者,越三界獄;昇者,登九品蓮。即此念父母恩,是為發菩提心,第二因緣也。二念父母恩竟。

丙三  念師長恩

云何念師長恩?父母雖能生育我身,若無世間師長,則不知禮義。若無出世師長,則不解佛法。不知禮義,則同於異類。不解佛法,則何異俗人。

首句徵,下釋,乃釋成師長何恩。謂父母雖能生育我身,必藉世間師長教訓,方知禮義。又必藉出世師長開導,方解佛法。若無,乃反言無世間師長,不知禮義,則何異禽獸?故曰同於異類(即禽獸)。無出世師長,不解佛法,則幾同流俗,故曰何異俗人。

今我等粗知禮義,略解佛法。袈裘被體,戒品沾身。此之重恩,從師長得。

我等等字,應兼指在家之眾,以有粗知禮義句。粗知者,知之不精;略解者,解之未盡。袈裘此云解脫服,有九品之分,亦云大衣。佛制三衣,此衣最貴重。未受大戒,不能披此衣。今日被體,則已受大戒,故下句同,戒品沾身。品者,類也。有五篇三聚之分,大小兩乘之別。戒相恐繁不錄。戒舟能度生死苦海,故曰此之重恩,從師長得。

若求小果,僅能自利。今為大乘,普願利人。則世出世間二種師長,俱蒙利益。是為發菩提心第三因緣也。

小果,即聲聞緣覺。但破我執,得出三界,而證方便有餘土涅槃,僅能自利;沉空滯寂,不能涉俗利生;不足以報累生師長之恩。今為下,即發菩提心。大乘:係菩薩所修之道,智悲並運,自他兩利。普願利人:即眾生無邊誓願度,其願方普:則多生以來,所有世出世間,二種師長,俱得蒙受利益。是為發菩提心,第三因緣也。三念師長恩竟。

丙四  念施主恩

云何念施主恩?謂我等今者日用所資,並非己有。三時粥飯,四季衣裳,疾病所須,身口所費。此皆出自他力,將為我用。

首句徵,下釋。日用所資,總言資生之物,並非己有,都是施主布施。三時二句,指衣食。疾病一句,指醫藥。凡為身口所費,此皆出自他施主之力,布施於我,為我受用。

彼則竭力躬耕,尚難餬口。我則安坐受食,猶不稱心。彼則紡織不已,猶自艱難。我則安服有餘,寧知愛惜。彼則蓽門蓬戶,擾攘終身。我則廣宇閒庭,優悠卒歲。以彼勞而供我逸,於心安乎?將他利而潤己身,於理順乎?

此文,看以彼勞而供我逸,將他利而潤己身二句;則文中四個彼字,及他字,皆當指施主。施主是有貧富不同,省庵法師,舉此貧施主與我比較,令生慚愧,令發報恩之心。

一約農夫施主,竭盡心力,躬(身也)親耕種。迨收成時,除還(租稅)所餘,一年尚難餬口,猶肯布施於我。我則安坐受食,猶不稱心,自必獲罪。

二約織女施主。紡紗織布,頻年不已(歇也)。織成賣與他人,於己穿著,猶自艱難(敝破不堪),尚能布施於我。而我則安服有餘,不知愛惜,亦必獲罪。

三約寒苦施主。蓬蓽為門,一定茅草為屋,擾攘(不安也)終身,猶肯發布施心。而我則廣宇(廣大屋宇)閒庭(閒靜寬敞),優悠(自得貌)卒歲(從歲首至歲暮)。以彼之勞,而供我逸(安也);以他之利,而潤己身。於心不安,於理不順。今既受已,當思報恩。

此中舉三種貧窮施主,恐人懷疑,特為辨明。經中有云:今生福樂,從前生布施而來;今世貧苦,乃夙世慳貪所致。貧者能施,自可超越貧窮海。昔佛在世,有二弟子:一大迦葉,專乞貧。二須菩提、專乞富。二人見解不同,以致人生疑謗。乞貧多致疑,乞富多招謗。

或問:「大迦葉尊者,何以專乞貧家?」答曰:「與種善根故。因他前世慳貪不捨,無有善根,故受貧苦果報。我特向乞,令其因貧而施,得種善根,來世免受貧苦之報。」又問須菩提尊者:「何以專乞富家?」答曰:「與續善根故。因他前生,發心布施,善根深厚,故受富樂果報。我特向乞,令於福中修福,得續善根,來生仍得富樂之報。」因聞迦葉之言,故有世間貧施主。

自非悲智雙運,福慧二嚴,檀信沾恩,眾生受賜;則粒米寸絲,酬償有分,惡報難逃。是為發菩提心第四因緣也。

此段,前四句報恩方法,中三句還債警語。悲智雙運,福慧二嚴,即發菩提心,修菩薩道。運悲下度眾生,運智上求佛道。勤修布施、持戒、忍辱、三度,以求福。修禪定、智慧二度,以求慧。因定能生慧故。又精進度,通於前後。六度滿足,即福慧兩足,成等正覺。以福慧為莊嚴,故曰福慧二嚴。

檀信沾恩者:檀是檀那,即施主。信是信心,信仰三寶。果能發菩提心,修菩薩道,可使檀信沾恩,一切眾生,俱受其賜矣。

按首句,有自非二字,猶言若不如是,則粒米寸絲,酬償業債有分,惡報難逃。古德云:十方一粒米,重若須彌山,假如不了道,披毛戴角還。此偈,可為這三句作註腳。

又施主之恩,如無真修,難免還債。昔有一僧,隱山住茅蓬,一心用禪功。有信徒母女二人,供養衣食,不必下山募化。一住二十年,未悟禪理,心生慚愧;受人現成供養,如何報答?遂欲往諸方參學,與徒辭行。徒誠意挽留,不必他往,願終身供養。師以實告,未明心地,信施難消,故欲參方訪道,以了生死大事。徒以師意既決,祇得懇留數日,做一件衲衣,與師禦寒。師允其請。母女二人,遂歸家中,裁縫衲衣,一針一句彌陀聖號。做畢,再包四錠馬蹄銀,送師路上做川資。其日母女二人,同送師處,師即受之。定於次日動身,其夜依然坐禪如故。至半夜,有一青衣童子,手執一旗,後數人鼓吹而來,併有數人,扛一朵大蓮華,至師前,童子曰:「請師上蓮臺。」禪師心中暗想:「我用禪功,未修淨土,何以接往西方?恐是魔來,惱亂我耶?」遂不理他。童子再三勸請,未可久延。師取一柄引磬,插在花臺。時候已至,即鼓吹而去。次早其徒家中,馬母生一引磬。馬夫以此怪事,告知主母。母女二人,見引磬知是師物,不知何緣而入馬腹?乃大驚。即馳至師處,見師正要動身。問師有失何物?師云不失。徒出引磬與觀,此是師物,何以而從馬腹生出。其師見物聞言,汗流浹背。乃作偈云:「一襲衲衣一張皮,四個元寶四個蹄,若非老僧定力足,幾與汝家作馬兒。」乃將衣銀還之於徒。此則故事,亦可為本段作註腳。我等比丘,若無實行,信施難消,可不懼哉!應人人同發菩提心。是為發菩提心,第四因緣也。四念施主恩竟。

丙五  念眾生恩

云何念眾生恩?謂我與眾生從曠劫來,世世生生互為父母,彼此有恩。今雖隔世昏迷,互不相識,以理推之,豈無報效。

首句徵,謂下釋成眾生恩。眾生者,眾法和合而生。外身是色陰,有地水火風,四大之法所成。皮肉筋骨為大地(有質礙故),痰淚精血為水大,周身煖觸為火大,出入氣息,及手足運轉為風大(動則屬風故)。內心是受想行識四陰,有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賴耶八識之法。前五識屬受陰,第六識屬想陰,第七識屬行陰,第八識屬識陰。內外十二法,和合而生,故名眾生。

此眾生名,是九法界之通稱。地獄、餓鬼、畜生,是二途苦報眾生。人間、阿修羅,是苦樂間受眾生。天上是著樂眾生。聲聞緣覺是二乘眾生。菩薩為大道心眾生。我與眾生,從曠(遠也)劫來,從迷積迷,以歷塵劫。世世生生者:三十年為一世,一百年為一生。又一期住世,一番生死為一生。互為父母者:或眾生為我父母,或我為眾生父母,彼此各皆有恩。

今雖隔世昏迷,無宿命通,昏昧迷暗,彼此互不相識;以理推測,定有互為父母子女之事,豈無報效耶?

今之披毛戴角,安知非昔為其子乎?今之蝡動蜎飛,安知不曾為我父乎?

此段,即推測諸趣中,定有父母。且先約畜推之:披毛戴角,指牛馬豬羊等。蝡動蜎飛,謂昆蟲螻蟻等。安知往昔非我父母乎?安知,即推測之意,未定之詞也。

每見幼離父母,長而容貌都忘。何況宿世親緣,今則張王難記。彼其號呼於地獄之下,宛轉於餓鬼之中。苦痛誰知,飢虛安訴。我雖不見不聞,彼必求拯求濟。非經不能陳此事,非佛不能道此言。彼邪見人,何足以知此。

前二句舉例,比況宿世親緣,現今迷昧。羅漢尚有隔胎之迷,無怪乎張王難記也。第五句彼字,指宿世父母。或墮地獄受罪,苦痛誰知。或受餓鬼之報,飢虛安訴(無處可訴)。我未得天眼天耳,不見不聞。彼必向乃子乃孫,求拯求濟。此六道輪迴,三途劇報,非經不能陳述此事。「阿含經」、「大日經」、「悲華經」、「地藏經」等,均有言之。非佛具足三明(宿命明、天眼明、漏盡明),及得一切智,不能道此言。

彼邪見人:即不信因果者。不知依惑造業,依業受報,隨善惡以升沉,有苦樂而不等;故曰何足以知此。印度常見外道,謂人,則生生世世為人;畜,則生生世世為畜;無有善惡輪迴,是大邪見。又斷見外道,謂人生一死,永歸斷滅,無有後世善惡果報,亦大邪見。我國學說,亦有一靈真性,化為虛空,此與斷見外道相同。此等邪見,實能誤人。若人既可生生為人,及一死永滅,無有後世,則推翻因果,世人何必為善,儘可作惡,豈不是要壞盡人心耶?惟望大家,輾轉宣傳,必宜注重因果,勿中邪毒。

是故菩薩觀於螻蟻,皆是過去父母,未來諸佛。常思利益,念報其恩。是為發菩提心第五因緣也。

上言地獄餓鬼中,定有我等宿生父母。此言畜生中,亦必有之。是故,乃承上起下之詞。菩薩因得法眼,能觀俗諦境界,故觀於螻蟻,皆是過去生中,為我父母。又觀螻蟻,形骸雖異,佛性本同。一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本來是佛。祇因迷真起妄,依惑造業,隨業感報,墮在畜生。罪業若畢,轉生人道,聞法修學,自然成佛有分,故曰皆是未來諸佛,常思利益於他,念報其恩。是為發菩提心,第五因緣也。五念眾生恩竟。

丙六  念生死苦

云何念生死苦?謂我與眾生從曠劫來,常在生死,未得解脫。人間天上,此界他方,出沒萬端,升沉片刻,俄焉而天,俄焉而人,俄焉而地獄、畜生、餓鬼。

生死輪迴是大苦,人多忽而不知,此文徵而釋之。謂我與眾生,從久遠劫來,隨業受報,常在生死,不得解脫。人間下八句,描寫輪迴狀況。前兩句是輪迴處,依報也。後五趣正報也。出沒萬端,即生死無量。升則生天人二趣,沉則墮三途苦趣。片刻及俄焉,皆時之短也。善惡纔分,升沉立判,五趣輪轉,不得久停,故曰俄焉。文不標阿修羅者,以修羅有四類受生,歸人、天、鬼、畜,四趣所攝,故不標列。

黑門朝出而暮還,鐵窟暫離而又入。登刀山也,則舉體無完膚。攀劍樹也,則方寸皆割裂。熱鐵不除飢,吞之則肝腸盡爛。烊銅難療渴,飲之則骨肉都糜。利鋸解之,則斷而復續;巧風吹之,則死已還生。

此段與下段,皆述地獄苦境,文淺易知。惟前二句,由地獄罪畢,黑門朝出,而暮復還,鐵窟暫離,而又再入,因復造地獄因,再受地獄果也。末四句利鋸解之,斷而復續,巧風吹之,則死已還生:因其罪重,非一鋸一死而可償,故令其續後復鋸,生已再死,備經痛苦也。

猛火城中,忍聽叫號之慘。前熬盤裏,但聞苦痛之聲。冰凍始疑,則狀似青蓮□結。血肉既裂,則身如紅藕華開。一夜死生,地下每經萬遍。一朝苦痛,人間已過百年。

前四句,八熱地獄慘痛。中四句,八寒地獄劇苦。後四句,「俱舍論」云:人間五十年,四天王天一日夜。四天王天百年,為等活地獄一日夜。故云一夜死生萬遍,一朝痛苦百年。此百年,非人間之百年,合人間有一百八十萬年。更有地獄時間,比此要長無量倍數者。故云:一失人身,萬劫難復。又云:當思地獄苦,早發菩提心。望三復斯言。

頻煩獄卒疲勞,誰信閻翁教誡,受時知苦,雖悔恨以何追。脫已還忘,其作業也如故。

造罪墮獄,頻煩獄卒施刑之疲勞。閻翁甚願眾生作善,不願眾生作惡,對罪人多方教誡,誰肯聽信。在陰間受罪時知苦,雖然悔恨當時不該作惡,到彼時已來不及,故曰以何追。脫已還忘:是指脫離地獄,轉生人道,又忘記了地獄苦痛,其造作惡業,依然如故。所以黑門朝出而暮還,鐵窟暫離而又入矣。

鞭驢出血,誰知吾母之悲。牽豕就屠,焉識乃翁之痛。食其子而不知,文王尚爾。噉其親而未識,凡類皆然。

此舉輪迴之證,報應不爽。鞭驢出血:事出南京金耕縣養驢家。子生纔三歲,而母死。其母生平未有善業,乃墮為驢,即生其家,已十六年。一日負糧食返,驢老行遲,子怒而鞭之,皮破出血。驢顧其子而悲哭,子不知其為母也,故曰焉知吾母之悲。是夜驢之神魂,託夢於其子曰:我是汝母,因竊汝父四銀,故作驢以還債,今債還清,我苦已脫,今後御驢,勿痛鞭也。子驚醒,遂將驢養之,不敢使用。

牽豕就屠:昔日浙江黃岩縣,有開屠戶者,將欲命終,自割臀肉,啖而食之。肉盡尚不死,令子再割肉一刀方死。過三年,家畜一豬,甚肥大,重可二百斤,明日欲牽就屠殺之。其夜子得一夢,豬云:我是汝父,因在生造殺業,故罰為豬。子醒告其母,遂將此豬,畜而不殺。若不託夢,焉識豬是其父。

食其子而不知,文王尚爾:當時文王為西伯侯,修德行仁,人心歸附。諸侯疾紂王無道,欲以文王為天子。紂聞其事,乃因文王於羑里。紂臣告王云:文王是否聖人,可驗而知,請殺其子以食之,如知其為子肉,方可為聖。紂從其言,乃殺文王之子伯邑考,作羹以食之。文王食已,紂以其不知其為子肉,非聖人也,乃釋之。

噉其親而未識者:前生父母,今墮畜生,世人多皆不識,噉而食之,故曰凡類皆然。

當年恩愛,今作冤家。昔日寇讎,今成骨肉。昔為母,而今為婦。舊是翁,而今作夫。宿命知之,則可羞可恥。天眼視之,則可笑可憐。

此段事實,人或不信,如得宿命、天眼二通,自可知見前生之事,心中不疑。昔聞道友說一故事,與此段事實相符。云有富者,夫婦二人,誕生一子,夫亡,子養數歲,聰俐非常,母甚愛之。不料母未久去世,轉生同里,亦一富家為女。長大出閣,適配其前生子為婦。因前生愛子之情不斷,轉世而成夫婦,恩愛綢繆,亦生一子,愛如掌上之珠。一日殺雞烹食,夫婦對酌,各取好肉餵其子。忽有一僧,從外而來,直入其室。夫婦見而驚之,斥曰:「何故闖入人家,豈有此理。」僧回答:「汝豈有此理。」復難云:「云何說我無理?」僧指其夫云:「汝殺父姦母,養冤家,豈有是理耶?」其夫聞其誣謗,心中大怒,即呼僮僕,欲毆之。僧云:「我非妄說,何得見毆,汝所食之雞,是汝前生之父,汝現前之妻,乃汝前生之母,汝此兒子,是汝前世冤家,長必殺汝。汝若不信,我借天眼、宿命二通與汝,令汝親驗,如若不是,再打未遲。」乃允其言,遂向碗中視之,果為其父,妻果其母,兒果宿世冤家。乃感高僧指示,信其道行,從其學道,以解昔日之冤。誠哉宿命知之,可羞可恥,天眼視之,可笑可憐也。

糞穢叢中,十月包藏難過。膿血道裏,一時倒下可憐。少也何知,東西莫辨。長而有識,貪欲便生。須臾而老病相尋,迅速而無常又至。

此敘生老病死苦。糞穢叢中:指胎藏,在生藏(食未化)之下,熟藏(食已化)之上;十月懷胎,包藏在胎藏之中難過。膿血道裏:即指尿道,生時在胎,要翻一筋斗,頭先產出,故曰一時倒下可憐。上敘生苦。少也何知:少時知識未開,所以東西莫辨。長而有識:長大之時,六根對六塵境界,六識起分別,因好醜而生憎愛,心隨境轉,貪欲便生。此貪欲,乃貪財色名食睡,五欲之境,非獨指色欲也。

須臾而老病相尋:此一句,敘老病之苦。須臾時之短也,一轉眼而老病相尋。此身四大假合,無可愛樂。正喜年華壯盛,弗覺老邁現前。且看身體健康,豈料病魔纏繞。迅速而無常又至者:此下敘死苦。迅速時之最快也,石火電光,毋得久留。無常乃死之別名。以下十一句全敘死苦。人命無常,喻如風燈草露。今日不知明日事,上床難保下床時。幾多一息不來,便成千秋永訣。但念無常,慎勿放逸。

風火交煎,神識於中潰亂。精血既竭,皮肉自外乾枯。無一毛而不被針鑽,有一竅而皆從刀割。龜之將烹,其脫殼也猶易。神之欲謝,其去體也倍難。

此敘臨死狀況。風火交煎,即寒熱相迫。神識不能作主,故曰於中潰亂(不定也)。精血既經竭盡,所以皮肉自外乾枯。每見□者,臨死則乾瘦如柴。臨欲命終,四大分離,最為劇苦。渾身毛孔竅穴,皆如針鑽刀割,喻如龜之將烹,其脫殼也,猶覺容易。而死時神魂(是第八識)欲謝,其離體也,比他更難。若生平作惡,未捨煖觸,地獄相現,更加痛苦。若有修持,臨終自有把握,自然不苦。又有一生念佛,臨終佛來接引,正念昭彰,心神愉快,往生極樂,更無諸苦,多含笑念佛而逝。一生念佛,臨終而見佛接引,願生西方,頃刻而淨土現前,自應含笑西歸矣。

心無常主,類商賈而處處奔馳。身無定形,似房屋而頻頻遷徙。大千塵點,難窮往返之身。四海波濤,孰計別離之淚。峨峨積骨,過彼崇山。莽莽橫尸,多於大地。向使不聞佛語,此事誰見誰聞。未睹佛經,此理焉知焉覺。

心無常主:此心乃指六識之心,無有一定主宰,常隨境轉,攀緣六塵境界。類商賈而處處奔馳:類,似也,似商賈之人,出外貿易,處處奔馳,無暫停息。身無定形:此身乃指四大之身,無有一定形貌,隨善惡業,受苦樂報,輪轉六趣之中,似房屋而頻頻遷徙。捨身受身,出一皮袋,入一皮袋,改形易報,似房屋頻頻(常常也)遷徙(遷移)。或高樓大廈,或破壁頹垣,不得常住。

大千塵點,難窮往返之身:承上自從曠劫,生死輪迴,不知經過幾千萬遍。譬如大千世界中之塵點,一塵一身,尚難窮盡,六道往來之身;死別生離,所出之淚,踰於海水,故曰四海波濤,孰計別離之淚。

峨峨積骨,過彼崇山,莽莽橫尸,多於大地:峨峨山高貌,莽莽草多貌;喻積骨過彼高山,橫尸多於大地。如上之事,向使不聞佛語,此事誰人見過,誰人聞過。未睹(看也)佛經,此理安能知覺。

其或依前貪戀,仍舊癡迷。祇恐萬劫千生,一錯百錯。人身難得而易失,良時易往而難追。道路冥冥,別離長久。三途惡報,還自受之,痛不可言,誰當相代。興言及此,能不寒心。

以上從無始來,不知經過多少生死。生死全由貪癡所致,貪癡不斷,生死不了。故曰依前貪戀五欲,仍舊癡迷不悟,祇恐萬劫千生,一錯百錯。人身難得而易失,經云:得人身,如爪上土,失人身,如大地土。良時易往而難追:光陰迅速,猶如白駒過隙,去已難追。是日已過,命亦隨減。道路冥冥:即死後九泉路上,杳杳冥冥。別離長久:從前恩愛,到此成空。昔日風流,如今安在。

三途惡報者:上品惡業墮地獄,中品惡業做餓鬼,下品惡業變畜生。還自受之:依業受報,自作自受。痛不可言,誰當相代,興言及此,能不寒心:此四句,如獅子峰和尚云:縱使妻兒相惜,無計留君。假饒骨肉滿前,有誰替汝。生者空自悲啼痛切,死者不免神識奔馳,前途不見光明,舉眼全無伴侶。過奈河岸,見之無不悲傷。入鬼門關,到此盡皆悽慘(望各熟思津梁預佈)。

是故宜應斷生死流,出愛欲海。自他兼濟,彼岸同登。曠劫殊勛,在此一舉。是為發菩提心第六因緣也。

是故二字,承上生死。既有如是苦患之故,則宜應斷絕生死流,超出愛欲海。但欲斷生死流,須研窮此流根源從何而起?溯流窮源,源止則流息矣。經云:愛為生死本。由愛生欲,因欲受身,愛欲為生死流之根源。果能提起智慧劍,斬斷生死流之源,自可超出愛欲海之苦。

試問:智慧劍在何處?如何提起?慧劍不在他處,乃在自心。即由自心,提起慧照。觀察此身,命因欲有,欲自愛生。更為照察一切諸法,本性空寂,無可愛樂。則愛心永息,而生死流斷,愛欲海出矣。自他兼濟,彼岸同登者:以此慧照觀察之功,自行化他。個個皆提智慧劍,斬絕生死流,而出愛欲海,同登彼岸,此即發菩提心。曠劫莫大功勛,在此一舉。一舉者何?乃是念生死苦。生死心切,彼岸可登。昔梁武帝,禮寶誌公為國師。一日請寶誌公看戲,戲子更加留心,唱得好聽,做得好看。帝甚喜,問國師:「今日戲做得好麼?」國師曰:「不知。」又問:「唱得好麼?」國師亦曰:「不知。」帝曰:「同在看著聽著,何以不知。國師云:生死事大,那裏有心看戲聽戲。」此即修行人,隨流不變。雖同坐看戲,依然究明生死大事。帝聞言不解不信,國師請帝令明日依舊做戲,再來同看。國師次日向刑部借一應處死刑囚犯,帶來看戲。對帝云:今日帶一囚犯來,請帝下令,令其跪在臺前,看戲聽戲。更取一面盆水,令其雙手扶著,頂在頭上,若戲畢水不傾出,今天赦其無罪還鄉;水若傾出,戲畢即在臺前斬首。囚犯領旨,心中自思:今日乃生死關頭,始終注意盆中水(即生死心切),戲畢並不傾出。是日戲子更加出力,做得唱得更好。國師令人將囚犯頂上水取下,要他謝帝聖恩。請帝問囚犯,今日戲做得好麼?囚犯云:「不知。」更問:「唱得好麼?」亦云:「不知。」帝責曰:「叫汝看著聽著,何以皆云不知。」囚犯云:「陛下!我顧著此盆水,都來不及,那裏還有心看戲聽戲。」於是帝始悟國師昨日之言,修行人生死事大,那裏有心看戲聽戲。以此而觀,念生死苦,則生死心切,六根對境,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即可斷生死流,出愛欲海。故曰曠劫殊勛,在此一舉。是為發菩提心,第六因緣也。六念生死苦竟。

丙七  尊重己靈

云何尊重己靈?謂我現前一心,直下與釋迦如來無二無別。云何世尊無量劫來早成正覺,而我等昏迷顛倒尚做凡夫?

首句徵問。己靈,即人人自己本覺靈性,亦即有情分中之佛性。若能覺悟心即是佛,以此始覺智,返照本覺理,離妄證真,令本覺出纏,法身顯現,而不埋沒於五蘊山中(身也),是謂尊重己靈。

謂我現前一心:非指肉團心,及與妄想心,乃現前靈靈不昧了了常知,一真法界之心。直下與佛無二無別:昔有僧問善知識,如何是佛?指曰汝即是。僧於言下有省。

云何世尊下,抱憾之詞。世尊昔日與我同為凡夫,云何世尊於無量劫,早成正覺(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乃成正覺),而我等昏迷不悟,具足我法二執顛倒,不了生死,尚做凡夫,可憾孰甚。

又佛世尊則具有無量神通、智慧、功德莊嚴,而我等則但有無量業繫、煩惱、生死纏縛。心性是一,迷悟天淵。靜言思之,豈不可恥。

此明佛身三德具足。無量神通者:神妙莫測,通達無礙,屬解脫德。智慧者:佛有權實二智。實智即根本智,又名理智;照理,則理無不徹故。權智即後得智(後根本智而得有云差別智),又名事智;照事,則事無不周故,屬般若德。功德莊嚴者:即恆沙稱性功德,是為德相,莊嚴本有法身,相不離性,屬法身德。此三德,我佛世尊已證,我等尚迷。

而我等則但有無量業繫、煩惱、生死纏縛者:此明眾生具足三障。無量業繫:指眾生所作之業,若善若惡,若麤若細,無有數量。業因即成,則這個業繩子,即能繫縛眾生,在六道中受苦,不得解脫;此屬業障。煩惱,乃昏煩之法,能惱亂真性,故名煩惱,即迷惑心之總名。貪心、瞋心、癡心、疑心、慢心、邪見心等,共有八萬四千,皆名煩惱。世人每多錯解,以心中不如意謂之煩惱,非也。乃本末無明,障蔽真心,而起妄念,昏煩惱亂;此屬煩惱障。生死纏縛:生死是苦果,果必由因,前煩惱障業障,皆因也。因能成果,成此生死果報,纏縛不脫;此屬報障。

心性四句,是覺察我等與佛,心性是一,無有差殊。然而迷悟不同,幾如天淵相隔。天高淵低,喻生佛相隔甚遠。靜言思之,豈不可恥者:思佛已成正覺,具足三德;我等尚在輪迴,具足三障,則可恥孰甚。

譬如無價珠寶沒在淤泥,視同瓦礫不加愛重。

此舉譬喻。以性喻珠寶,煩惱喻淤泥,靈魂喻瓦礫。自己本覺佛性,墮在煩惱之中,則名靈魂,那有貴重?故不加愛惜。

是故宜應以無量善法,對治煩惱。修德有功,則性德方顯。

此承上以法合喻。既佛性墮在煩惱之中,應當用八萬四千法門,無量善法,對治八萬四千塵勞煩惱。末二句,修德,指修持法門之智。始覺智有功,則性具三德秘藏,本覺理方顯。

如珠被濯,懸在高幢,洞達光明,映被一切。可謂不孤佛化,不負己靈。是為發菩提心第七因緣也。

此再以喻合法。如無價寶珠,雖墮在淤泥,既被洗濯,自然清淨。懸在高幢之上,洞達朗徹,光明照耀,自能映被一切。被濯,合上無量善法對治之修德。洞達光明二句,合上性德方顯,具足權實二智,雙照理事,無所不徹,故曰映被一切。

可謂不孤佛化二句,佛從大悲心海,流出教法,化度眾生。眾生能依教修治自性,令己靈終不埋沒,可謂不孤佛化,不負己靈矣。是為發菩提心,第七因緣也。七尊重己靈竟。

丙八  懺悔業障

云何懺悔業障?經言:犯一吉羅,如四天王壽五百歲,墮泥犁中。吉羅小罪尚獲此報,何況重罪,其報難言。

此承上無量業繫而來。既然有業,定能為障。障菩提心,障菩提行,障菩提果。非特凡夫有漏之業,應當懺悔。二乘聖人,一向偏空之業;權教菩薩,未能離相之業,皆應共行懺悔。

懺悔有理事二懺:理懺,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實相無相、大乘真理),我心自空,罪福無主。又偈云:「罪性本空由心造,心若滅時罪亦亡,心滅罪亡兩俱空,是則名為真懺悔。」事懺,則須假壇儀事相,結壇修法,身旋禮,口讀誦(或經或咒或懺文或佛號),心策觀。觀身口意三業,累生所作眾罪。今以三業,同時懺悔,承三寶慈力,及懺悔心力,一切業障,悉皆除滅。

吉羅即突吉羅(譯惡作,但屬身口,不屬於意),是五篇戒法,第五篇之名。一、波羅夷罪(譯云棄,又譯斷頭)。如犯此罪,永棄佛法海外,為佛法所不容,又如人斷頭,不能再生,犯者,不得再為僧。比丘,婬殺盜妄四戒。比丘尼,加觸八覆隨四種,共八戒。二、僧伽婆尸沙(譯僧殘)。僧犯此罪,殆瀕於死,僅有殘餘之命,須向僧眾懺悔,以全殘命。比丘十三戒,比丘尼十七戒。三、波逸提罪(譯曰墮)。墮獄之人也。此有捨墮,與墮二種。二種合之,比丘一百二十戒,比丘尼二百八戒。四、波羅提舍尼(譯曰向彼悔)。向他比丘懺悔,便得滅除之罪也。比丘四戒,比丘尼八戒。五、突吉羅(譯云惡作)。所作之惡也,其罪尤輕。比丘二不定,百眾學,七滅諍,合有一百九戒。比丘尼亦同。而五篇合共: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加一百。

此一吉羅,乃犯一種突吉羅罪,應墮泥犁(地獄)中受苦,如四天王天壽命五百歲。此天以人間五十年,為一晝夜。照三十日為一月計算,一月合人間一千五百年。復以十二月為一年計算,一年合人間一萬八千年。五百歲,合人間九百萬年。應當觀察:吉羅小罪,尚獲如此久長時間墮獄之報。何況重罪,其報難言。反顯重罪,必招極苦。

今我等日用之中,一舉一動恆違戒律,一餐一水頻犯尸羅。一日所犯亦應無量,何況終身歷劫所起之罪,更不可言矣。

此敘業障深重。我等日用之中,常犯戒律。一餐一水,即煮飯烹茶,水內有蟲,難免傷生害命,故曰頻(常也)犯。尸羅譯云戒。祇就一日而論,所犯之戒,亦應(平聲)無量。何況下三句反顯,終身歷劫所起之罪,更不可言。如普賢菩薩云:「罪若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受。」

且以五戒言之,十人九犯,少露多藏。五戒名為優婆塞戒,尚不具足。何況沙彌、比丘、菩薩等戒,又不必言矣。問其名,則曰:我比丘也。問其實,則尚不足為優婆塞也。豈不可愧哉!

此段警詞,自警警人。現在我等出家比丘,姑且以五戒言之,十人之中,八九皆犯。犯之少有發露懺悔,多是包藏瑕疵。五戒乃是在家優婆塞(譯曰近事男)戒,尚且持之不完全。下反顯,何況沙彌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菩薩十重四十八輕等戒,又不必言矣。問其名下,名實不相符,名是比丘,實則不足為優婆塞,豈不愧哉!

當知佛戒不受則已,受則不可毀犯。不犯則已,犯則終必墮落。若非自愍愍他,自傷傷他,身口併切,聲淚俱下;普與眾生,求哀懺悔。則千生萬劫,惡報難逃。是為發菩提心第八因緣也。

當知,乃勸導意。應當以慧照觀察,了知佛戒不受則已,既受則應終身持守,不可毀犯。不犯自然無過,故曰則已。犯則有罪,定招惡報。終,謂末後結果,必致墮落三惡道也。

若非自愍愍他,自傷傷他:乃悲己以及人。身口併切者:三業同時懇切,身則虔誠禮拜,口則發露罪愆。身口二業,必由於意。聲淚俱下:即形容懇切之狀,普與眾生求哀懺悔:上有若非二字,即謂若不如是,則罪業不消,千生萬劫,墮在苦趣,惡報難逃。是為發菩提心第八因緣也。八懺悔業障竟。

丙九  求生淨土

云何求生淨土?謂在此土修行,其進道也難。彼土往生,其成佛也易。易故一生可致,難故累劫未成。

首句徵問,云何定要求生淨土?謂下釋其所以。謂此土娑婆世界,發心修行,障道緣多,助道緣少,故其進道也難。往生彼土,極樂世界,常得見佛,常聞佛法,故其成佛也易。

慈雲懺主,開此土彼土,修行難易十種。今以苦樂對顯:一者、此土有不常值佛苦;彼土有花開見佛,常得親近之樂。二者、此土有不聞說法苦;彼土有水鳥樹林,皆宣妙法之樂。三者、此土有惡友牽纏苦;彼土有諸上善人,俱會一處之樂。四者、此土有群魔惱亂苦;彼土有諸佛護念,遠離魔事之樂。五者、此土有輪迴不息苦;彼土有橫截生死,永脫輪迴之樂。六者、此土有難免三途苦;彼土有惡道永離,名且不聞之樂。七者、此土有塵緣障道苦;彼土有受用自然,不俟經營之樂。八者、此土有壽命短促苦;彼土有壽與佛同,更無限量之樂。九者、此土有修行退失苦;彼土有入正定聚,永無退轉之樂。十者、此土有佛道難成苦;彼土有一生行滿,位居補處之樂。苦故進道也難,樂故成佛也易。末二句云,易故一生可致(佛位),難故累劫未成(正覺)。

問:諸方佛國,多有淨土;何以今解,獨指極樂?答:一、依省庵法師本意。法師為蓮宗第九祖,一生精進念佛,臨終往生極樂。知其勸人求生淨土,必是西方極樂世界。二、推阿彌陀佛本願。諸佛淨土雖同,諸佛願力不一。彌陀四十八之願海,專為我等苦惱眾生,方便接引,令離諸苦,而得安樂,超過諸佛,故獨指西方也。

是以往聖前賢,人人趣向。千經萬論,處處指歸。末世修行,無越於此。

往聖如文殊菩薩願生西方偈云:願我命終時,盡除諸障礙,面見彌陀佛,往生安樂剎。普賢菩薩,偈意全同,不過五言易為七言。偈云:願我臨欲命終時,盡除一切諸障礙,面見彼佛阿彌陀,即得往生安樂國。

前賢如天親、馬鳴、龍樹諸菩薩,中峰、楚石、徹悟諸禪師,以及慧遠、善導蓮宗諸祖,皆宏揚淨土,臨終念佛往生;故曰人人趣向。

千經萬論,如「華嚴經」、「寶積經」、「佛說無量壽經」、「觀無量壽佛經」、「佛說阿彌陀經」、「文殊問般若經」、「法華經」、「智度論」、「起信論」等,皆宗尚念佛法門,求生淨土;故曰處處指歸。末世之法,眾生障重,經云:多障眾生念佛觀。故修行之法,無越(超也)於此淨土法門。此門有四種念佛:曰實相念佛,觀想念佛,觀像念佛,持名念佛。四種之中,無越乎持名念佛,乃為徑中之捷徑也。

然經稱「少善不生,多福乃至。」言多福則莫若執持名號,言多善則莫若發廣大心。是以暫持聖號勝於布施百年,一發大心超過修行歷劫。

「佛說阿彌陀經」云: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故曰少善不生,多福乃至。佛名俱足萬德,持之自得多福。大心修行六度,發之必生多善。故暫持聖號,勝於布施百年,一發大心,超過修行累劫。念佛為成佛之因,布施乃生天之福,故念佛勝於布施。大心一發,頓超二乘。昔優婆□多尊者,已證阿羅漢果,一日偕弟子出外,命攜衣包隨行。其弟子見牛犁田,泥中蟲出,鳥取食之,心生憐愍,欲思拯度。尊者令其前行,自攜衣包。其弟子復念:「眾生類廣,難度難周。」尊者即令攜包後行。其弟子不知何故?特申詢問。尊者曰:「汝愍眾生受苦,發大悲心,即是菩薩。我乃羅漢,應尊汝前行。汝念眾生難度,旋退道心,則我是久修,汝乃新學,應在我後。」

蓋念佛本期作佛,大心不發則雖念奚為。發心原為修行,淨土不生則雖發易退。

一切諸佛,因中皆發大心,果上而成大覺。大心不發,無因不能致果,故曰奚為。發心原為修行者:發大心,原為修大行。若不生淨土,祇恐雖發易退。如舍利弗,過去遇乞眼因緣。舍利弗過去發大乘心,修菩薩行。天人現身試之,乃現一婆羅門,從路中號泣而來。菩薩聞聲,料知有故,即趨前問曰:「為何大哭?」門云:「母病篤。」對曰:「母病篤,延醫診治,何必哭為?」門云:「醫已診,藥難求。」菩薩曰:「有方必有藥,何難之有?」門云:「醫謂須有道心人之眼,煎湯服之乃愈,此藥難求,焉得不哭?」菩薩自思:「我已發大道心,應取我眼,付之為藥。」囑曰:「不必哭,我當取眼,以救你母。」門稱謝。菩薩即以自手,將右眼取出(此難行能行也)與之。門早見欲取右眼,默默不言,待眼取出交與時,則言醫說:「右眼不能用,須得左眼,方可為藥。」菩薩復將左眼取出(此難捨能捨也)與之。門接向鼻中一嗅遂擲於地,乃云此眼臭穢,安可為藥。菩薩為欲救其母,乃捨兩目,寧受終身瞎眼之苦,彼尚嫌臭穢,拋擲於地(此乃難忍不能忍)。乃曰:「眾生難度。」遂退大心,由是六心(第六住)墮落,塵劫聲聞(以退大心,經歷塵劫,方證小果)。

是則下菩提種,耕以念佛之犁,道果自然增長。乘大願船,入於淨土之海,西方決定往生。是為發菩提心第九因緣也。

下菩提種,即發大乘之菩提心,以為成菩提道之種子。耕以念佛之犁,即念佛求生淨土。道果,無上菩提果也;自然增長,可以圓成。乘大願船三句,即彌陀大願為船。眾生念佛名號,乃至十念,悉皆接引往生彼國,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彌陀以此大願之船,普載眾生,同赴蓮池之會。故曰乘大願船,入於淨土之海,西方決定往生。既得往生,橫超生死,疾趣菩提矣。是為發菩提心第九因緣也。九求生淨土竟。

丙十  令正法久住

云何令正法久住?謂我世尊無量劫來,為我等故修菩提道,難行能行,難忍能忍,因圓果滿,遂致成佛。

首句徵問:云何能令正法得以久住世間?謂下解釋。世尊即本師釋迦牟尼,過去無量劫以來,最初發心,即為我等故,發菩提心,修菩提道。難行能行者:捨己利他,不辭勞倦。難忍能忍者:代諸眾生,受無量苦。因圓者:即自覺覺他,因行已圓。果滿者:即福足慧足,果覺已滿。遂致成佛:於菩提場,夜睹明星,成等正覺。

既成佛已,化緣周訖,入於涅槃。正法、像法皆已滅盡,僅存末法有教無人。邪正不分,是非莫辨,競爭人我,盡逐利名。舉目滔滔,天下皆是。不知佛是何人,法是何義,僧是何名,衰殘至此,殆不忍言。每一思及,不覺淚下。

我世尊既成佛已,說法度生,經歷四十九年。化緣周訖者:教化機緣,從始至終,先轉無上根本法輪,名直顯教,說「華嚴」、「梵網」。次轉依本起末法輪,名方便教,說「提胃」、「阿含」、「方等」、「深密」、「般若妙智」。後轉攝末歸本法輪,名開會教,說「法華」、「涅槃」。說法周訖,機薪既盡,應火須亡。入於涅槃,示現寂滅。

佛滅後,正法住世一千年,像法住世一千年。正法像法,解見在前。省庵法師,生於清朝,當如來滅後二千四百餘年。故曰皆已滅盡。僅存末法,有教無人者:雖有如來教法流通世間,無有信解修證之人。以其邪正尚且不分,是非竟然莫辨,徒知競爭人我,盡逐利名。舉目看來,如水滔滔,天下皆是。對三寶都不知,佛是何人所成,法是何等義理,僧是何以命名。佛教衰殘,一至於此,殆不忍言。每一思及,即常常思念及此,不覺傷心,悲淚下垂。

我為佛子不能報恩,內無益於己,外無益於人,生無益於時,死無益於後。天雖高不能覆我,地雖厚不能載我,極重罪人,非我而誰。

既為佛子,當作佛事,承紹我佛家業,說法教化眾生,勸發菩提心,方足報佛深恩。經云:假使(將如來)頂載恆沙劫,身為(如來)床座遍三千,若不說法度眾生,是則不名報恩者。若為佛子,不能報恩,則成四無益,天地之所不容,即是極重罪人。

由是痛不可忍,計無所出,頓忘鄙陋,忽發大心。雖不能挽回末運於此時,決當圖護持正法於來世。

此省庵法師,因感慨佛法衰殘,忽發菩提大心。頓忘鄙陋:乃自謙之詞;末運:即末法之劫運。雖然無力挽回,使同正法之時。亦決定當圖護持正法於來世也。

是故偕諸善友同到道場,述為懺摩,建茲法會。發四十八之大願,願願度生。期百千劫之深心,心心作佛。從於今日,盡未來際,畢此一形,誓歸安養。

是發心圖護正法之故,偕諸善友,同到舍利道場,禮懺修法。仿彌陀如來,發四十八願;願願度生,心心作佛。從今為始,盡此一生,一心念佛。以極樂為家鄉,彌陀為慈父,故曰誓歸安養。安養即極樂之別名。

既登九品,回入娑婆。俾得佛日重輝,法門再闡。僧海澄清於此界,人民被化於東方。劫運為之更延,正法得以久住。此則區區真實苦心,是為發菩提心第十因緣也。

西方蓮分九品,上中下各三品。十方眾生,發心念佛,極樂七寶池中,即時生一蓮芷,芷即標名。隨其念力,而為增長。勤惰纔分,榮枯頓異。是為感應冥符,不可思議。又上中下品,隨其功行,而分等級。無量往生,絲毫不混,是為勝劣分明,不可思議。九品蓮華,乃卸凡殼之玄宮,安慧命之神宅。往生眾生,皆以此蓮華為父母。故極樂稱為蓮邦,念佛之會為蓮社,道侶曰蓮友。既得往生九品,花開見佛,聞法得忍,然後回入娑婆世界,大作佛事。俾得佛日重輝,法門再闡。俾得二字貫下六句。

僧海澄清者:眾僧如海,各各持戒清淨,無有染污。又眾僧心海澄清,斷除五濁,修諸梵行,人民悉皆被化。東方即娑婆,對西方而稱。劫運為之更延;劫運當指正法之劫運,雖日一千年,當為延長。人民既已被化,自能信解修證,如同正法之時,故曰:正法得以久住。

此則區區苦心,為眾生故,為正法故,是為發菩提心,第十因緣也。十令正法久住竟。大科正宗分十科之文已竟。

【書籍目錄】
第1頁: 第2頁:勸發菩提心文講義
第3頁:甲一 序分 第4頁:甲二 正宗分
第5頁:甲三 流通分
推薦 打印 | 錄入:jason | 閱讀:
相關書籍      
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數
點評:
       
評論聲明
  • 評論要尊重該書籍的作者
  • 請遵守佛陀的教誨 - 五戒十善,不要謾罵
  • 本站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並接受上述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