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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因果律訓

因果律訓

二十九、宋帝王審案記

[日期:2012-04-15] 來源:轉載  作者:中華道德學會編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二十九、宋帝王審案記

  本堂天上聖母降 慈雨堂 公元一九七五、五、十

  示:今宵冥府第三殿宋帝王親臨本堂,藉本堂審案,參入甘露潤眾,共勸世人,此乃本堂難得機緣,諸生勿隨意走動,嚴肅聽審,諸生禮儀勿失。

  冥府第三殿駕前陰差,記錄神齊降

  詩:陰陽一理佑善行 伴主押魂登案前

  因因果果當明判 生生世世今報明

  冥府第三殿駕前主簿官降

  詩:人生在世享幾秋 瞬間老邁離世愁

  主簿揮筆勸人善 頓超覺悟登天遊

  冥府第三殿鎮殿將軍降

  詩:奉陪主官審案情 案領陰差押犯行

  頂枷銬手鐐鎖 罪魂惡孽受重刑

  冥府第三殿駕前文武判齊降

  詩:文武隨主登聖堂 判審查明懲惡郎

  齊修善行神佑護 降堂辦案復善風

  示:吾等隨主公藉慈雨堂審案,參著甘露潤眾勸化世人,片刻後煩請案桌移前向外而扶,命隨行陰差官侯主公號令行事,勿隨意行動以免驚動陽間世人,並請不必敬獻茶果,主公已登鸞辦案,余暫退。

  冥府第三殿宋帝王降

  詩:宋嘆世人是迷郎 帝審犯魂罪無枉

  王望世人勤學道 降鸞揮筆讚賢翁

  示:今宵率領屬下藉慈雨堂審案,參著甘露潤眾,以資勸化世人,命主簿官記錄,武判代執桃技柳筆,命陰差將犯魂押進堂侯審,命本堂鸞生代傳口令,錄鸞生注意唱錄。

  冥王曰:準備排班升堂開審,命將犯魂帶進案前,放開一切鎖具。

  陰差曰:稟主公,犯魂已帶進案前跪下,請主公定奪。

  冥王曰:案前王魂聽著,今宵本座藉聖堂審案,勸化世人,參著甘露潤眾,望汝能實招,本座定能法外開恩,從輕發落,爾生前姓名,真實住址答來。

  王魂答:閻王爺,魂姓王名麗生,生前住台北縣三重市介壽里三十九巷一六七號,未知何故自我亡後近二十一餘年被押至今,今又再押陽間聖堂,是何意思?

  冥王曰:今宵本堂借陽堂審辦汝二十餘年前所作惡之事,參著聖書,勸化世人,汝實招來,本座可減輕罪刑一、二,否則重刑難饒。

  王魂答:閻王爺我二十餘年之事,我被迫,實非我之行惡,但亦無犯大錯,請閻王明察,我在世乃藥廠忠實推銷員,請閻王爺開恩。

  冥王曰:犯魂本座好言勸汝實招,汝執迷不悟乃自找刑受,不由汝不招,陰差聽命將王魂拖出堂外重打八十大板,看汝招不招。

  陰差曰:稟主公執行已畢,王魂受重刑後已昏厥矣。

  冥王曰:連取陰水潑醒再拖進案前侯審。

  冥王曰:孽魂聽著,快將汝再世所犯之案件一一實招,若有半句虛言,休怪本座刑法如山侍侯。

  王魂答:痛死我也!閻王爺公祖請饒命!切勿再刑,魂願招就是,小魂在生時,因少年血氣方剛而結交不良之友,致正業擔誤,每日涉足秦樓楚館,留戀燈紅酒綠之風花場所,花費甚大,入不敷出,是故昧著良心曾犯竊盜、詐欺、販毒、誘拐良家婦女而推落火坑等,種種背理不端行為,但此在陽世已接受過陽律之制裁,且服刑期滿,案件早已了結,未知閻王爺再審何事。

  冥王曰:王魂汝是真痴呆或裝糊塗,本座問汝為何殺害李辛庚乙案,從實答來,若再不實招,再有刑受。

  王魂答:請閻王爺息怒,魂願招就是,免再動刑,魂在世雖住三重市,但在新營鎮康樂街,廣愛堂製藥廠,充任推銷員,因我嗜酒如命,本性難改,故有不少酒肉朋友,在五十三年六月初七夜十一時許,我與朋友飲酒至凌晨子刻,因酒氣發作而起貪淫之心,乃思招我昔日之相好女友陪宿,此女乃為瑞芳茶室之服務生蔡○琴,時我至康樂街金殿旅社借用電話,欲招蔡女,因電話不通,且我正酒氣亂性心頭,故而責怪旅客之服務生林陳盡,並盛怒大罵,適逢林陳盡之友李辛庚在旅社門口納涼乃趨前規勸,與我發生口角,我頓萌殺機,隨即抽出身上預藏之尖刀,向李辛庚猛刺兩刀,李辛庚受傷後拚命而逃,然而是時之我,心已發狂,又追殺李辛庚並再補一刀,深達肺腔而當場死亡,我見釀出人命,即迅速逃離現場,但畢竟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未久我終在嘉義被捕,經陽間法院三審定案死刑,於民國五十四年一月二十五日下午四時三○分在台南刑場伏法遭槍決,三槍斃命,死時年二十九歲,我之不法已在世伏法,且遭槍決,可說一命抵消一命,請閻王爺開恩赦罪。

  冥王曰:胡說,止口,汝在陽世所犯乃由陽律制裁之罪,而陰律者,陰司另有陰律嚴辦,汝在世無惡不作,所行大不義,殺人詐欺,販毒、販賣人口,另唆使汝之女友墜胎,殘害生靈幼苗,集罪於一身,陰陽兩律皆難容,本座坐鎮三殿執法,職掌孽鏡台,惡孽顯像,豈容汝惡性重大之徒,逍遙法外,特重判汝落蒸地獄三○年,銅柱炮烙地獄五○年,刑滿再判轉生妓女終身,以了因果之冤欠,今宵藉堂審案已畢,尚望世人能知善惡之報應,多行善事早結善因,莫造惡業而嚐惡果冤欠之報應,交纏無了時也!願世人皆能有所了悟是幸。

  冥王曰:將軍傳令下去,陰差再將犯魂王麗生手銬鐐鎖牢,即刻押回陰司發監執行,並小心行事,不可驚動陽人,武判移交鸞筆,就此收卷退堂。

  本堂天上聖母再降

  示:恭送冥府第三殿宋帝王及諸長官回駕今宵冥府藉本堂審案已畢,希諸子及世人能了悟因惡果之循環報應皆不爽也!今宵至此宣講後賜回。

【書籍目錄】
第1頁: 第2頁:一、棄親不養罪彌天
第3頁:二、不孝之報 第4頁:三、大逆不道,子媳受慘報
第5頁:四、誰說養兒防老,多積善德最好 第6頁:五、惡媳現世報
第7頁:六、胎兒何辜,大娘心好狠 第8頁:七、殺害無辜蛇魂討報
第9頁:八、最毒婦人一後母 第10頁:九、犬靈討報
第11頁:十、嬰靈討報 第12頁:十一、小雞小鴨復仇記
第13頁:十二、陰毒奸夫泯滅天良 第14頁:十三、狠毒後母之慘報
第15頁:十四、昧心貪財致人死,精神異常遭果報 第16頁:十五、亂丟垃圾也丟出個因果來
第17頁:十六、監守自盜 ----- 賊奴才 第18頁:十七、情深「義」重-----沈君郎
第19頁:十八、薄情寡義,重富輕貧之下場 第20頁:十九、只見眼前利忘卻身後義
第21頁:二十、前生為盜今生受報 第22頁:二十一、見義不為無勇無仁也
第23頁:二十二、為產竟斷手足情 第24頁:二十三、先靈之懲罰
第25頁:二十四、邪淫亂倫‧罪無可逭 第26頁:二十五、莫逞花心,糟糠豈可棄乎?
第27頁:二十六、喜新厭舊無情郎 第28頁:二十七、萬惡皆是淫出頭
第29頁:二十八、亂倫慘報 第30頁:二十九、宋帝王審案記
第31頁:三十、姦殺女童罪難饒 第32頁:三十一、奪妻占產冤難消
第33頁:三十二、放黃色錄音帶之罪過 第34頁:三十三、誘拐師娘,邪淫亂倫
第35頁:三十四、淫徒孽子罪無邊 第36頁:三十五、逞一時之歡,遺留無限哀愁
第37頁:三十六、要命的口業 ~文子~ 第38頁:三十七、借屍還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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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2-4-22 18:24:35
第38頁:三十七、借屍還魂記故事還沒有完, 請各大德可繼續在這網頁觀看 http://www.wretch.cc/blog/doctorcool13/5770532